請問各位:餐飲店營業執照上的店名是否可以和門頭上實際的店名不一致?

飛鳥日語


可以不一致。所有連鎖飯店都是店招用連鎖品牌名稱,工商營業執照上用自己的字號。只要店招名稱不要侵權就行,至於營業執照上的字號則無所謂,能登記就是合法的字號,但是有個問題,有些字號已經被別人註冊為32類或者餐飲類別商標,但是往往能使用進營業執照字號,用做店鋪招牌卻是侵權。

打個比方,左鄰是別人註冊過的餐飲商標,我工商營業執照登記核准名稱是上海市浦東新區左鄰飯店,但是我的店招是不能使用左鄰這兩個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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