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余款没给包工头,包工头就没给我工资,我可以跟公司要吗?

尾号0578


你好,感谢您分享工作中“困忧”与个人想法!如果您在工程分包中,遇到建设公司或劳务公司不支付劳务费,之哥建议从下几方面着手追讨:

第一步:事前留存证据,避免争议不利。俗话说:“有备而无患”,在工地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为管理不善、赶工期、追进度等原因,有的劳务分包公司或工头由于管理不善,收支台帐不清楚,或工资支付记录不完善,造成事后自身利益带来不利影响。

第二步:协商结算确认,避免事后拖欠。工程项目按节点完成后,及时协调结算,并让有关负责人签字和盖章,防止事后扯皮。也出现一些更换管理员不认帐。

第三步:司法途径保障,避免利益受损。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应该不会出现您所提出的自身利益受损没人管的问题,只是维权途径有所差别。有事实有证据应该没问题的,你可以到当地就近的法院投案,法院也是人性化为广大公民提供司法保障。如开通绿色通道的“简易程序”办案、“三位一体”调解等措施,如果当事方不配合,法院会视情况立案审判处理,也会具有強制执行权力。不履行的话还会列入黑名单联合惩戒等。

以上是“劳动者之哥”肤浅的看法,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果需要的话,您可以关注阿哥动态信息,咱们一道共同探索解决问题之法。



劳动者之哥


首先看您有没有签署合同,合同双方责任主体是谁,工资是由谁发放。

现在很多地方劳务工和施工单位签署的合同,包工头只记工,工资由施工单位统一发放。

如果没有签署合同,那么必须保留在施工单位工作的依据,比如门禁卡,打卡记录,现场工作照片,包工头记工记录等等。

施工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工资,是可以向施工单位进行追讨的,但是方法一定要正确合理。

比如和包工头一起,或者有包工头签字的记工记账明细等,也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现在劳务实名制虽然没有完全的铺展,但是劳监局对于合理合法的工资追讨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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