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遇查上演“掉包計”?罰款 扣證!

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一些駕駛人在交通安全意識上放鬆了警惕,甚至還有人心存僥倖,以為不會有交巡警巡查酒駕。其實,萬州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加強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酒駕醉駕就是重點打擊的交通違法行為之一。近日,就有一酒駕司機在檢查站遇民警檢查時,在民警眼皮底下上演 “掉包計”,被抓了個現形。

酒駕遇查上演“掉包計”?罰款 扣證!

3月5日下午14時30分左右,一輛車牌號為渝D9L***的白色小車向G542國道18km檢查站駛來,萬州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民警正準備上前例行檢查,小車卻在離檢查站不遠的地方停了下來,隨後,小車駕駛位的男子與副駕駛的女子同時下車,當著民警的面交換位置後又迅速上車,由女子駕車往前行駛至檢查站停下。

“看到前方執勤民警,駕駛員忽然下車,這兩人是不是有什麼貓膩?”民警立即上前進行查看,發現男子面色潮紅,神態異常,有酒駕嫌疑。“我們看到剛剛明明是你在開車,為什麼要交換位置?你是不是喝酒了?”在民警的再三詢問下,男子承認了飲酒駕駛的違法行為。

酒駕遇查上演“掉包計”?罰款 扣證!

經查,男子姓譚。譚某稱,該女子是他老婆,自己喝酒後本來是由他老婆駕駛車輛,但在駕車途中,車輛突然有異響,於是他就親自駕駛,還沒開多遠,就被交巡警查獲。

經檢驗鑑定,譚某的血樣中檢出乙醇含量為43.1mg/100ml,已涉嫌構成飲酒駕駛,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將處以罰款1000元,記滿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酒駕遇查上演“掉包計”?罰款 扣證!

交巡警提醒廣大駕駛人朋友,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識,作為駕駛人千萬不要抱有任何僥倖心理。不論什麼時候,酒駕醉駕都是嚴重違法犯罪行為,請大家切勿酒後駕車,自覺尊法守規,安全文明出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