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姗姗说王子健卖房是先斩后奏有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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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安家》中王子健卖房子,先斩后奏我觉得有理。有以下几点原因:

1、房子是王子健自己出的首付,准备当婚房使用的,王子也在前面与珊珊说过,而珊珊听了之后,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说离市区太远,不如租出去,这也就是王子健先斩后奏的原因之一。

2、在前面剧集中,珊珊多次提到过,认为王子健是房产中介,不认可他的职业发展,而王子健卖房子,是为了入股姑姑的城家公寓,自己当老板,从而让珊珊改变对他职业的看法,给珊珊一个惊喜。

3、站在王子健的角度来看,毕竟他与珊珊还未确定婚姻关系,自己觉得用房子来换自己的一份事业,以后可以给珊珊更好的,是值得这样做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王子健卖房对珊珊先斩后奏是有理的。欢迎大家评论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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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正常谈恋爱,珊珊对于王子健是真的相爱而不是备胎,可以理解。但剧里面的珊珊比较自私,虚荣心作怪,更何况那个房子是王子健自己的私有财产,珊珊并没有支配权。

王子健其实很尊重珊珊

在姑姑向安家众人给出签约合同的时候,王子健没有犹豫,为了支持姑姑更是决定将自己的房子卖了投入到整个公司的建设里面。王子健卖房的时候姑姑提醒他要与女朋友商量以后在做决定

回去以后的王子健告诉珊珊自己已经入股,而且辞了工作断了收入来源。对于珊珊来说,王子健现在一穷二白,自然生气。王子健特特地问了珊珊到底是因为自己先斩后奏还是因为自己变得一无所有,其实他自己心里已经明白了。

每天接下班一束花准备,豪车开车,服务要到位。帮助珊珊的母亲擦灯,做她的备胎,王子健已经爱到低谷,仍然满足不了珊珊的虚荣心

先斩后奏的前提不符合

说白了,王子健的房子是他多年打拼结果。虽然说是要与珊珊结婚,但两人的关系并没有明朗。这场恋情里面,付出最多的应该是王子健。作为王子健的女朋友,珊珊甚至喜欢自己的男同事,因为男同事有女朋友而感到难过。

对于王子健和自己的关系,珊珊从未承认,她觉得“难以启齿”,物质上的追求,朱闪闪只是嘴上说说,珊珊却是动真格。也不难理解,为什么王子健会选择闪闪而不是看似更像女神的“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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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大家好我是十二,很高兴能够解答楼主的问题,我认为小建建卖自己的房子有理!以下几点看出来。

1.第一珊珊这个人女人从一开始就不喜欢他,我可以这样说因为她只是贪钱,用现在得成语来说就是贪得无厌,而且还是个不折不扣的渣女,除了喜欢别人的钱我只能这样说,她还有什么可以为了小健健付出的?

2.这个房子是小建建自己买的吧?这没有错吧?还没有结婚凭什么说先斩后奏了?这个房子又不是她的,而且这是属于小建建的私人财产,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人财产吧?要是结婚了估计她也会叫小建建把名字改成她的名下!猜测百分之90会,因为她还嫌弃这套房子说拿去出租还差不多,自己就不住了!

3.自己的东西,小建建自己买掉了这有什么关系呢?她无非就是没有得到出租的钱,没有钱进口袋了才这样说的,如果她要是真的小建建,我相信如果要是喜欢小建建绝对会坚持他,而不是反过来责怪别人!

4.她本来就不喜欢小建建这样说别人,岂不是道德绑架了,一开始她干嘛去了?无非就是她那个同事有女朋友看不上她,结果自己还屁颠屁颠过来巴结别人,这种女人说实话为了钱死要面子活受罪,私人财产就算结婚了,离婚了还是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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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很高兴能回答这个问题

我认为王子健卖房先先斩后奏是也对也不对。这的看主人公什么样的想法了。

1.如果王子健真的打算和珊珊结婚过日子,王子健卖房就该和珊珊商量一下,因为虽然珊珊是贪慕虚荣的人,对王子健爱答不理的,甚至对王子健买的房子都不满意,但毕竟两个人已经到了谈论求婚的地步了,房子以后就可能是两个人的婚房,所以我觉得王子健卖房子都应该给珊珊商量一下的,这是对女朋友起码得尊重。

2.王子健不和珊珊商量可能王子健觉得自己和珊珊走不到一块,毕竟珊珊眼光高,王子健达不到她的要求,王子健也明白珊珊并不怎么爱她,所以觉得卖房子给她商量不商量都无所谓,毕竟是自己一个人买的房子,两个人的感情基础也没有那么扎实。况且即使王子健给珊珊商量,未必珊珊就同意他创业,到时候又是一顿吵,珊珊并不是什么通情达理的人,她是需要物质支持的,没有物质也不会理会王子健的。如果珊珊换成闪闪,王子健也许会和闪闪商量卖房的事,因为他会知道闪闪会支持他创业的。

这就是我一分为二的看法,我的回答完毕,记得给个鼓励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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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珊说王子健卖房是先斩后奏是无理的。

首先,王子健有想跳槽跟着徐姑姑他们去创业其实还是因为受珊珊和她妈妈的影响,因为爱慕虚荣的母女两一直觉得王子健的工作不体面,想让他换工作,其实在之前的剧情中,王子健就对珊珊讲过自己很爱中介这个职业,并且自己大学是三本的,学习的是管理专业,干中介也很适合,但他为了珊珊,他也答应说找机会换。对于他的房子,他本来是想用来结婚用,但满心欢喜地和珊珊说时,她却因为房子在九亭就立马变脸嫌弃,叫他随便装修一下租出去。所以在徐姑姑他们召集创业时,王子健立马有了加入创业队伍的想法,并想卖房投资,希望通过换工作和赚更多的钱买更好的房子来讨珊珊欢心。是因为珊珊嫌弃他的工作和房子他才打算换工作和卖房子投资的,所以不算先斩后奏。

其次,在和珊珊交流的时候王子健也说了,他想把它卖了,那么就是还没有卖,现在就是来把这个想法告诉珊珊,一起商量,所以这怎么能说是先斩后奏呢,根本就还没卖的。大家说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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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理也没理!

为什么这么说那,站在女方角度来说,作为女朋友,特别是马上要结婚了,卖房子这件事应该要说下,打个招呼,这样显得对方重要,也是对对方的尊重。

但是在法律角度来说,这个房子属于王子自己买的房子,完全可以自己决定房子的买卖。通情达理的人应该可以理解。而且卖房子是为了创业,更是为了以后两个人的生活更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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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理,毕竟房子是王子健的房子,还有这个珊珊根本也不怎么喜欢王子健,个人感觉他只是想找一个能让他炫耀的对象,何况我觉得房子也不是他的,既然王子健选择卖掉房子去创业,她应该去支持他,不应该去责备他,感觉王子健就是她的菜

个人感觉到他俩个是不合适的

所以我觉得没理


娜O369


确实这件事情上王子健做的有点冲动,不管姗姗的人品怎么样,王子健之前自己说那套房子是用来结婚的,后面就应该先征求姗姗意见后再决定卖那套房子,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尊重别人的问题。

所以觉得王子健这件事情做的还是不够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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