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面試一個跨境電商運營助理,hr跟我說試用期要自費交五險一金,轉正後再返還公司要交的,是否合理?

zh周晶


謝謝!我來回答題主的問題。

我的答案是:

公司的行為不合法,但能夠理解!

首先我們談談為什麼說企業不合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入職30日內,為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併購買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法又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費用支付比例也有明確規定。

所以用人單位讓勞動者試用期自行支付社會保險與住房公積金費用,明顯是不合法行為。


我們再來談一下為何說又能理解呢?

現在的勞動力市場真的不樂觀,很多勞動者在職場真的讓用人單位傷不起,一言不合或者稍不順意就直接離職。

而公司採用這樣操作的目的,是在打勞動合同法與社會保險法的擦邊球,這樣操作表面上企業就屬於合法用工,但傷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而企業給勞動者的另一個約定,只要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過了試用期,用人單位則將試用期期間應由用人單位支付的費用補發給勞動者。

其實總的來講,企業還算良心了,雖說前面讓勞動者自己支付五險一金全部費用,但試用期後補發回勞動者,總比很多企業直接不購買五險一金強多了吧。


所以我認為企業這樣操作是可以理解的,畢竟企業也擔心勞動者一言不合就離職,這樣勞動者在試用期想離職時,就得好好計算一下了。

綜上所述,題主提出的問題,我的觀點是用人單位的這操作不合法,但能夠理解。勞動者可以保存企業扣款憑空或者自己繳納社保費用的依據,或者給用人單位重新簽訂一個協議。等用人單位不履行返還費用時,主張自己的權益。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觀點,希望能夠幫到題主。謝謝!


荷在職場


說實話,這種試用期先讓員工自己自費繳納五險一金,轉正後再返還公司要交的那一部分五險一金費用給員工,這種做法當然是不合理的,但是相比那些試用期不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的公司來說,這樣的做法還算好一點,起碼公司會在員工轉正之後返還公司應該承擔的那一部分費用。最終算下來,其實跟公司從一開始就在試用期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沒有區別的,相當於公司還是從試用期就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的,只不過試用期期間的費用先由員工自己墊付,所以員工不算吃虧。

在我看來,既然公司會在員工轉正後返還公司要承擔的那一部分五險一金費用,這意味著公司還是從試用期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的,公司並沒有省錢,為什麼公司不直接從員工入職的時候就按照正常的參保手續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呢?

我認為最主要的原因是跟員工的穩定性有關,也跟公司不想違反社保法有關。具體的,公司覺得員工在試用期不穩定,或者員工不一定適應公司的工作,所以員工試用期容易離職,如果公司給主動繳納了五險一金,那麼公司就虧了,並且人員的流動也會增加公司的事務性工作,所以公司乾脆規定員工試用期期間自費繳納五險一金,轉正之後再返還公司承擔的部分費用給員工,這樣公司最終獲得的員工都是穩定性比較好的。另外,社保法規定員工入職後公司就要給員工買社保,不然公司就違法,公司現在要求試用期的員工自費承擔全部的五險一金費用,起碼錶明公司沒有違反社保法,公司這招”借力打力“的操作方法非常高明。

現在的工作不好找,而且公司完全處於強勢地位,很多時候求職者根本沒有資格跟公司就某些待遇討價還價的,只能是選擇接受或者不接受而已。更為嚴重的是,可能整個行業都是這樣,或者整個行業的福利待遇都比較差,那麼員工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不好也必須接受,否則就沒有工作。所以,對於大多數普通求職者而言,工作比五險一金重要的多,只要公司能夠錄用,其他的都只能聽從公司的安排。

你面試的崗位是跨境電商運營助理,現在HR跟你說試用期要自費繳納五險一金,轉正之後公司再返還公司試用期應該承擔的部分費用,雖然做法不合理,但如果你想做這個工作,那麼你只能接受公司的要求。鑑於你的求職狀態,我建議你接受公司的要求,努力工作如期轉正,做好運營助理工作,並且爭取朝運營專員或運營經理方向發展,努力將不合理的影響降到最低或者消除。


Sir聊HR


那些大喊“不合理、不合法”的人多半沒有面試求職的困難,說的直白些就是——這件事跟他們無關,拿起絕對正義大旗就可以了。現實要殘酷的多。

01.

合理是相對的,如果違法公司會整改,應聘者你的選擇是什麼?

合理不合理都有相對的,如果違法公司會自行整改或者相關被相關部分勒令整改。問題是,如果你我是應聘者,其他條件都合適,相要不接受這個工作機會呢?

答案是:看情況。如果你明天就沒飯吃了,而且公司看起來能按時發薪,那就先入職,生存要緊,接下來再慢慢找。

如果還是別的機會,或者這個機會並不是特別滿意,那就不接受公司的條件好了。現在是談判,不是強行讓你同意,HR說出來也就是這個意思。

02.任何公司都是黑暗面,真小人反而難能可貴

公司說出了條件,在我看來反而是做到了“坦誠的真小人”,這樣的現在並不多。更多公司明明發不出工資或者生存困難,在招聘的時候不說,等員工付出之後,發現公司不能兌現承諾,只是自己走人,走向法律維權的道路。相比之下,在招聘時說明白,“願意來就來,不願意來就算了”是種非常正確的策略,不耽誤雙方時間。

03.性格決定命運,選擇決定著未來

有些人抱著自己不能吃虧的態度,走到哪兒都不吃虧,最後機會越來越少——大夥都不願意跟他合作,那有每次都是你佔便宜的道理。不存在絕對的公平,大家都覺得自己委屈。

都說性格決定命運,那麼選擇就決定著我們的未來。

具我所知一些現在看起來高大上的公司,早年間都多多少少有違反勞動法的情況存在。

無論怎麼選擇都是對的,只我們做好接受後果的準備。


張大志leo


可以很明確,公司這種做法不僅不合理還不合法,你可以有兩種選擇一種是直接告知HR這種行為是違法行為,並且會到勞動部門投訴,第二種是不太建議用的在急於找工作的時候可以先答應公司要求等合適工作的時候再和公司談你出的醫社保費用的問題~


人財黃浩


這個HR是個大忽悠,你信就是傻了。潛規則其實是企業在規避新人的交金風險。如果試用不合格,你自己私下已經默認了自己交企業沒損失,萬一發現你是個人才試用期後企業再補,你們都划算。記住三金是強制的,公積金好像企業可以自選


上海之秋


不合理。全日制用工入職當月就要繳納五險,次月繳納公積金。個人自費再返還違反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條例。


萌洋多多vlog


不合理更不合法!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如果用人單位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可依法向勞動監察投訴。



戰略績效管理


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給員工按時繳納五險一金既是公司應履行的義務,也是員工應享受的權利。

不過公司這種做法算下來最後還是給員工足期繳納了五險一金,只不過是試用期需要員工先行墊付,公司這種做法主要是考慮到人員的穩定性問題,招聘一個員工從篩選簡歷,面試,辦理入職,入職培訓,團隊磨合等確實耗費了公司很大的人力和物力,這種做法也算是給了員工一定的約束力,公司也有一定保障。

雖說是暫時墊付,但對員工來說還是難以接受,有一個折中的辦法,可以同公司商量,試用期先不繳納五險一金,等轉正後,公司再一次性給員工補繳試用期的五險一金,這樣就不需要員工自己墊付費用了,對公司當面影響也不大。


雨寶寶媽咪


不合理,也不合法。如果你還有其他選擇的話,建議不要去這家公司。不知道你在哪裡,本人座標深圳,跨境電商三年運營,坦白的告訴你,這一行很多公司比較亂,那家公司在五險一金上都玩兒這樣的花樣,很容易去聯想到,其他的比如工資,運營提成等是不是會剋扣


海海而談


月薪八萬?我什麼都可以忍了,畢竟公司也不容易,我也得努力學習知識。

什麼,年薪八萬?趁早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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