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黑龍江省政府同意,3月20日,黑龍江省發展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工作領導小組出臺了《關於進一步推進全省中小企業精準穩妥復工復產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共14條。
《指導意見》指出,要全面落實推進中小企業復工復產工作責任,各市(地)、縣(市)要切實擔負起疫情防控和中小企業復工復產的屬地責任,各級發改、工信、住建、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商務、文旅等部門對服務業、製造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農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文化旅遊業等行業中小企業負起指導責任,積極幫助企業“能復則復、應復盡復”。
在防控方面,企業復工後要橫向到邊接受網格化管理,縱向到底接受行業管理。
取消各地設立的各種開復工審批,不得設置附加條件。
疫情低風險地區要全面實現復工復產,中風險地區實行承諾即開工。
全省服務業企業開復工實施負面清單管理,根據全省疫情防控形勢適時調整,動態管理。
負面清單以外的經營項目全部放開。
《指導意見》明確要求,要儘快消除用工壁壘,既要打通交通微循環,也要讓“毛細血管”暢通。
積極推廣應用龍江健康碼,取消各地自行設置的健康證明和體檢項目,加快實現與外省的健康信息互認。
發揮好省市縣工業運行應急保障工作專班作用,幫助企業做好疫情防控用品保障。
認真落實援企穩崗、以工代訓補貼等政策,鼓勵中小企業吸納農民工特別是貧困勞動力就業。
用足用好國家和省金融支持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政策措施,用好國家出臺的防疫重點名單企業專項再貸款、新增再貸款再貼現專用額度等相關金融政策,力爭全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不低於30%。
幫助企業研究解決資金短缺貸款難、用工緊張、防護用品短缺、通行受阻、惠企政策落實不到位、上下游產業鏈連接不暢等復工復產中的共性問題,儘快提高企業復工率、員工返崗率、產能利用率。
各地要高度重視受疫情影響企業遇到的各類法律風險問題,建立健全涉企矛盾糾紛調解、行政複議、訴訟、仲裁快速處理機制,加強法律援助。
組織法律服務專業人員為受到疫情影響的旅遊、餐飲、勞動、房屋租賃等中小企業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對確因疫情造成服務費用繳付困難的企業,尤其是受疫情影響較嚴重行業的小微企業,緩繳服務費用並鼓勵機構減少、免除服務費用,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充分發揮園區平臺重要作用,切實為中小企業降低租金、用工、用能、物流、資金等各方面成本,促進企業減支增收。
此外,《指導意見》還在引導復工復產轉型升級,推動全產業鏈協同復工復產,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加大政策扶持保障力度,加強對中小企業復工復產的動態監測,建立健全各級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工作領導小組作用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要求,指導幫助解決復工復產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動中小企業防疫工作和復工復產工作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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