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很少有人想到,第一個不允許寡婦改嫁的人,是一統六國,號稱千古一帝的秦始皇,當然,他提出這個觀點,是有條件的,什麼條件。
始皇帝三十七年,即前210年,秦始皇巡行天下的時候,在會稽山留下一個石刻,上面說:有子而嫁,倍死不貞。
也就是說,他僅僅反對有孩子的寡婦改嫁,認為這是對亡人的不貞。至於為什麼會有這個觀點,大約還是跟古人的婚姻觀有關,因為他們認為,婚姻的目的之一就是“廣繼嗣”,延續血脈,如果寡婦帶著孩子改嫁,那麼,這個孩子今後的歸屬問題就成了矛盾,別用今人的觀點套用古人,在當時的情況下,這種說法是有一點道理的。
然而,畢竟,這個說法出現之後,對先秦以前,比較崇尚自由的婚姻,造成了一定的約束,因此,即便是秦始皇留下的觀點,也並沒有成為時代的主流。
西漢衛青的老婆平陽公主,在嫁給他之前,就先後死掉了兩任丈夫,分別是平陽侯曹壽,以及汝陰侯夏侯頗。
到了西晉,民間還有婆婆勸守寡的兒媳改嫁的事,即《晉書·列傳六十·曹攄傳》當中的:有寡婦養姑甚謹,姑以其年少,勸令改適。
婆婆還能勸兒媳改嫁,這得是個多麼開明的婆婆,也由此可以說明,這個時候,寡婦改嫁還是可以接受的事。
然而到了隋文帝楊堅的開皇十六年,即公元596年,事情又發生了變化,因為隋文帝也不知怎麼想的,竟然把秦始皇的“有子而嫁,倍死不貞”做了進一步細化,以法令的形式明確規定:夫亡妻不許改嫁。
當然,這個規定還是有限制的:九品官以上,九品官以下,任之。只把寡婦不許改嫁的事放到官員層面,至於官員以下,他暫時還沒考慮,當然,這個規定照樣沒成為主流,到了唐朝。
韓愈的女兒韓氏,就先嫁宗正少卿李漢,李漢死後便又後嫁集賢校理樊宗懿。鼎鼎大名的韓愈都是如此,其他人更不用多說。
也就是說,到了至少到了唐朝,雖然已經有了不許寡婦改嫁的相關說法,但執行的並不是太嚴格,那時候的婚姻還比較自由,沒有那麼多的約束,本來這種情況照常發展下去,是不會有那麼多怨女的,然而遺憾的是,到了宋朝,情況便發生了變化,什麼變化。
當然,宋朝不能一概而論,最起碼北宋的時候,對於寡婦,還是比較仁慈的,北宋大臣范仲淹,他的父親去世後,母親該嫁給一戶姓朱的人家,所以他小時候的名字叫朱說,范仲淹長大後,也並沒覺得這件事有多丟人,反而繼承了母親的做法,兒子去世之後,他就把兒媳嫁給了自己的學生。
這無疑是一種比較開明的做法,然而到了南宋,事情便翻天覆地的變化,因為這時候出現了一種程朱理學,他們對婦女做了嚴格的約束,在寡婦能否改嫁的問題上,還曾做過探討,本身, 探討的背景就在於,在他們之前,寡婦是可以改嫁的,但他們認為這種做法不對,所以打算予以改正,南宋呂祖謙在與朱熹探討理學的《近思錄》當中,就記載了這麼一段對話。
或問:孀婦於理,似不可取,如何?伊川先生(程頤)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節者以配身,是己失節也。又問:人或居孀貧窮無託者,可改嫁否?曰:只是後世怕寒餓死,故有是說。
已經從理論上闡述了反對寡婦改嫁的理由,即“不配身”,同時,還首度提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理念,在他們眼裡,寡婦改嫁已經變成非常可恥的行為,有鑑於此,程頤的繼承者朱熹,很愉快的接受了上述理論,並在生活中大力推廣。
他有個好朋友陳師中,妹夫剛死,他就給陳師中寫信,說:令女弟甚賢,必能養老撫孤,以全柏舟之節。此事更在丞相、夫人獎勸扶植以成就之,使自明沒為忠臣,而其室家生為節婦,斯亦人倫之美事。
人家丈夫剛死,他就勸人家一定要守節,事情就能做的這麼絕對,也正在這般人的推廣宣傳之下,女人的約束越來越大,以至於寡婦不許改嫁成為主流。因此,後人便把南宋,稱之為女人從自由走向禁錮的一個巨大的轉折期了。
參考文獻:《史記》、《晉書》、《宋史》、《近思錄》、《中國婦女生活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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