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关于清明期间祭扫管理的通告 (第14号)


含山县关于清明期间祭扫管理的通告 (第14号)

含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关于清明期间祭扫管理的通告

(第14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6号)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反复,现将我县2020年清明期间祭扫服务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集体公祭、骨灰撒散等群体性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以公墓、骨灰堂为单位,由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开展一次祭扫服务。

三、自4月1日起,马鞍山市民政局开通网上祭扫通道,我县广大群众可登录马鞍山市网络祭祀信息系统开展在线祭扫。县文明办、县民政局等单位要在全县倡导和组织网络祭扫、家庭追思、撰文纪念等文明安全祭扫。

四、严禁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摆放、抛撒和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

五、严禁在山区、田野等易失火区域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祭祀用火。

六、自即日起,各镇、村(社区)要严格落实防火包保、应急值守制度,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七、县民政、应急、自然资源、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对疫情防控期间引发火灾的,依法从严处理肇事者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敬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

含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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