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必要參加同學聚會

高中一位同學費了一番心血聯繫到我,說下個月舉行同學聚會,希望我參加,並要我交一千塊錢,說是吃飯費住宿費旅遊費給校長老師的紅包費。

畢業都快四十多年了,校長老師同學都在記憶中模糊了,再也驚不起青春的回憶。我的學生時期就是醜小鴨一隻,校長老師無人記得我,百分之九十八的同學也不會記得我。我的記憶中只有我膽怯地舉手,老師從來只叫他們喜歡的同學的名字回答課堂問題,我的位置總被同桌佔去三分之二。高考我報了不擅長的理科,我後座的漂亮女生班主任為她選了文科,她的成績落後我幾條大街,復讀兩年死記硬背,考上了師範。我沒有高人指點,至今還擠在靠出死力的打工者的隊伍中。人貴在自知之明,婉言謝絕參加同學聚會,誰都不會在乎我參加與否,何必去湊熱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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