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老年人再婚,大多是女方到男方家當免費保姆”,你認同這句話嗎?為什麼?

時光瀲灩滴墨盛放1


不認同這句話!這是對老年再婚的不尊重跟歧視。不管是年輕人還是老年人,結合在一起就是生活。生活在一起當然包括吃喝拉撒睡了,相互照顧,相互扶持,共同排解孤單,這才是老年再婚生活的主旋律。

人口老齡步伐加快,老年人喪偶比例也在逐年增加,而已成家的兒女大多不與父母住在一起,無法做到長年累月的守在父母身邊,伺候老人,因此喪偶的老人難免孤單。

不管老人還是年輕人,都需要一個關心呵護的伴侶,伴侶這個位置絕非子女或朋友所能替代的。

老年人再婚應該選擇感情上可以溝通的伴侶,而不是生活上的保姆。

我們小區有一位老先生,喪偶之後一個人覺得非常孤單,而且身體多病,特別希望能找個老伴照顧自己,因此,他要求找個比他年輕的,身體好的,願意照顧他的人。你會發現他是一廂情願,而且只站在自己的角度選擇別人,並沒有把婚姻看作是雙向的選擇,所以他總是不能如願。

老年人再婚應該相互尊重。老年人已形成自己比較固定價值觀觀念,很難改變,而且不易於協調,所以,老年人不要用自己的價值標準來衡量對方,儘量調整自己的觀念,要尊重對方的性格愛好,儘量與對方一起活動,增加共有時間。

雙方應該相互扶持。應該想為對方付出什麼,而不只是索取,即使身體不好,也應該有精神上的付出。有些老年人在婚後對對方要求多,被動的等待對方關注自己,自己並沒有主動關心對方。雙方都是平等的,應該互相關心。

還有一個重要的是,老年人再婚,老有依靠,社會穩定了,國家也穩定了,他們倆在經濟上相互扶持,生活上相互照顧,精神上相互慰藉,生理上互相滿足。

目前老年人再婚最大的障礙就是經濟和雙方子女態度的問題。

在結婚前可以做一個財產公證,婚前財產公證歸夫妻各自所有,免得多疑,對兒女也較公平。而婚後夫妻各自的收入分為三份,其一是共同生活的日常出項,其二是共同的備份儲蓄,可用來做投資理財,健康保障和特殊的支出項,其三是各自可自主支配項目,可給自家兒女或親朋好友等等。

也有的再婚老人,畢竟年紀大了,懷著湊合過日子的心態,要求也不高,缺乏感情上的交流,就是過一天算一天,那麼,鍋碗瓢盆,家務事,洗衣做飯,擦桌子,掃地,家務活,也就很現實的擺在了面前。

大多數再婚老人,好像都是女的照顧男的更多一些,付出的更多一些。好像在付出上不太平衡了。但是,這是他的愛人,合法夫妻,如果是因為愛他而再婚,那麼她這樣的付出是正常的。就是現在的年輕人結婚,付出哪有平等的呢。大多數都是女方付出多一點,這一點大家沒有異議吧?

年輕人結婚女方付出多一點人們認為是正常的。老年人再婚,女人付出多一點,有些人就說是“保姆”了。這是有選擇的歧視。

更多的我想應該是為了阻止老年人再婚,把“保姆”這頂帽子扣在老年人頭上的。


瑞君說


大多數想再婚的男人心裡一般有兩個想法一是解決孤單問題,二是找個能照顧自己的人。女的找老伴,有的是因為沒有退休金要解決吃飯問題。有的是把房子騰給兒子結婚,自己急需找個住處。可以說各取所需。不管怎麼說,女的承擔的家務瑣事肯定比男的多。一般男的歲數要大些,需要女的照顧。所以女的只要自己有退休金,有住房多數不再找老伴,願意一個人過。我自己就是例子。現年64歲,單身十年了。孩子獨立,已成家。自己有住房,每月6000的退休金,身體尚可。朋友們提過多次再找個老伴,我都拒絕了。因為男人的眼睛都往歲數小的女人身上盯。只有70左右的男人能看上我這麼大歲數的。而且年歲大的男人都有個七病八災的,就是作伴也做不長。還有雙方子女問題,經濟問題,麻煩事太多。不如自己過好。平時和朋友打打小牌,每年出去旅旅遊。剩下的退休金存起來。不受累,心情好,身體也好。等歲數大了去住條件好些養老院,也有支付能力。反正我自認為自己後挺好。


用戶1033703544896


我非常不認同這樣說法。

我單身,也曾想過找一個女人一起生活過日子,認識幾個,有一個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時間。

前一個開口你一個人住這大房子幹嘛?賣了買一個新房,寫我的名字。

另一個說我兒子剛工作沒結婚,有負擔你知道我的目的要什麼?

和那一個生活了一段時間女人最好,有好工作,住房,汽車,人也漂亮,就是什麼也不會做,她家養倆小狗,一進屋全是狗尿味,家裡真的像狗窩,花了半個月時間打掃乾淨。因兄弟說只望老了她照顧你邪乎。

我身體還算健康,什麼都會做,只是兒子在外地成了家,一個人的確有點孤單,特別是病了住醫院,難。

我以前還想找一女人,現在這樣想法不存在了,活一天算一天,不找了。

只望女人免費當保姆不可能,現在女人越老越成精,什麼風浪沒見過?

有一個女人離婚了,認為自已很清高,聊了幾次認為我條件不合適,我就把她微信刪了。過了一段時間她加我微信,非常關心問這問那,我沒那熱情,事出反常必有妖。

後來她說是不是可以給她彩禮,以示尊重,我至今沒接她下句,直接不回答否可。

現在沒有免費午餐,直接說錢。那會有免費保姆?


王老歪49681976


老年人再婚,尤其是經濟條件比較好的老年男士再婚,大多數都想找一個年齡比自己小,身體健康的女士為伴,因為這樣可以更好地照顧他。



事實上,離異或喪偶的老年人本來就是一個孤獨的群體,再婚除了想在日常生活上得到照顧,他們可能更想找一個說話投機,合得來的老伴,以慰籍兒女不在身邊的孤獨寂寞。

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例子。

陳大伯退休後回了農村老家,和老伴過起了田園生活。

幾年後老伴因病去逝,陳大伯的身體也越來越不好。陳大伯的一兒一女都遠在千里之外的大都市紮根,女兒要帶孫子,兒子要工作,兩個人都沒有時間回來照顧他。



後來大家一商量,要不就馬上給陳大伯找個老伴吧,於是,李阿姨就這樣走進了陳大伯的生活。

李阿姨是農村人,陳大伯看中她人年輕,長相也不錯,幹活手腳麻利,燒得一手好菜。

李阿姨看中陳大伯有退休金,跟著他過日子吃穿不愁,兩個人還能做個伴。

就這樣兩個人在一起平靜而幸福地生活了三個年頭,直到陳大伯突然中風。

因為兩個人沒有領證,李阿姨的兒子就想把老媽接走,她認為老媽沒義務白白伺候一箇中風病人。



可李阿姨並不想走,一則因為三年的共同生活她已經和陳大伯有了感情;二則即便走了她也是回到自己的小院單獨過。

這時,陳大伯的女兒就對李阿姨承諾,如果她能留下來,一直照顧到陳大伯去世,那麼,陳大伯的退休金就交由她支配,同時,她和弟弟會每個月額外再給李阿姨一千塊。

李阿姨的兒子再也不說接老媽走了,因為這樣算下來,除去生活費的支出,李阿姨一年至少能掙兩萬塊。在農村,這可是一筆相當可觀的收益。

就這樣,李阿姨又精心細緻地照顧了陳大伯五年多,直到陳大伯去世。

然後,李阿姨的兒子拿走了這幾年李阿姨攢下的所有積蓄,接著就把老太太一個人送回了以前居住的老房子。



如今,我國已經漸漸步入了老齡化社會,老年人再婚也將會成為一個不可忽視的社會問題。

雖然有的老人再婚確實是為了找個能照顧陪伴自己的人,但也不能一概而論,有更多的老人像年輕人一樣,希望能談一場餘韻悠長的黃昏戀情,然後能攜手一個志趣相投、心意相通的伴侶。


桃小毛


我真的深有體會。我就是再婚,只是我是單身,男方有個才上一年紀的女兒。我文化水平高,老公就是個大老粗。工作也忙,有時還要出差。他娶我的目的性非常強,一個幫照顧他女兒生活加學習,再就是他重男輕女的思想非常嚴重,盼望我能給 他生個兒子。我也是當初懷著非常樸素的願望,好好善待他女兒,把她當親閨女看待。於是我承擔起照顧撫養她女兒的責任,好吃的儘量讓他女兒吃,衣服髒了我洗,新衣服我買。學習上我輔導,作業我督促檢查,她考試沒考好我就特別生氣,幫她尋找原因,家長會也是我去參加。孩子還小,也懂得感恩,老師還專門讓我看了她寫的作文,我的媽媽,一片真摯感情的流露。老師說,看了她寫的作文才知道你原來是繼母,你對她無微不至的關心還真看不出你不是她親媽,怪不得孩子充滿感激之情。我也很感動。但從小把她拉扯大的奶奶不認可,認為我是收買孩子。老公更是把這孩子當成他的心幹寶貝不許我這個外人隨便染指,特別我沒有給他生男孩,而又是個女孩後,對我的態度也大變,經常為些小事家暴我,對小姑娘不聞不問,都是我自己管,我也要上班,還要照顧這一家人,我也筋疲力盡,稍有照顧不到大姑娘他就給我臉色看,婆婆也從中攪和。我記得大姑娘工作後把第一個月工資給我,我說我給你存著,你出嫁了都給你,婆婆知道大罵孫女是傻瓜,把錢給外人,他們家人從來就沒接納過我,就是在他家人的挑唆及大姑娘親媽的介入,我跟她漸行漸遠,最終成了仇人。我在老公的眼裡就是帶工資保姆,需要就好,不需要就啥都不是。他還準備把我們的共同財產…我們現居住的福利房過戶給他大女兒。我的婚姻就是個錯誤,就是自己給自己套枷鎖。我想融入這個家庭只是我的一廂情願,不是我很努力就能達成願望的。人性總是自私自利。


非常時期很開心


這些話是見到實例,還是想當然?

我一雙同學,女方丈夫去世,男方離異多年。原先是一個年級,認識而不熟。

在一次同學會相聚,很談得來,經同學促和就結婚了。

女方退休金比男方高,一個女兒畢業名校,成家且富裕,對媽媽再婚支持,

婚後日子幸福,女方錢多且勤勞,大家笑男生吃軟飯,人都發福了。

老年人的婚姻,尤其是再婚,就是為了攜手走完最後一程,互相理解、相助是最重要的。少些功利,時日不多,生不帶來,死不帶去。


被叫作黃老師的1948


什麼事情都沒有絕對的,有的老男人確實是把找的老伴當成了免費的保姆,在我們小區裡就有一個,老頭是個退休教師,70多了,退休工資五六千,但是他每個月就拿出兩千塊錢做為他們的生活費,他找的老伴比他小十多歲,過生日讓他給買件衣服都是吵了幾天的架才給買的。這樣看來,不是免費的保姆又是什麼呢?


用戶zy75


這種說法描述的情況在部分再婚的老年人中的確存在,是事實。但如果說大多數老年人再婚都會是這樣的結局,則缺乏依據,有危言聳聽之嫌。

青青認為,女方到男方家當免費保姆,或反過來男方當免費保姆,都不正常。不尊重對方的感受,不考慮對方的利益,自己舒服了,合適了,對方怎麼可能平衡?時間一長,雙方都不可能幸福。

雖然老年人也有獲得幸福的權利及機會,但和年輕人,中年人再婚不同。老年人再婚,相對而言,生命進入倒計時,牽扯到的子女利益問題,尤其是財產或遺產問題,老年人患重大疾病費用問題引發的矛盾更激烈。

在實踐當中,半路夫妻本來問題就很多,老年人再婚,問題就更加突出,真正幸福的並不多。大多數晚年重組在一起的夫妻並不存在炙熱的愛情,而只是做個伴兒。

最好在婚前把財產問題,各自的擔當問題比較理性地考慮清楚,談明白,落實到書面約定或協議,減少以後的矛盾。女方到男方家當免費保姆,或者反過來,都不正常,也不公平。單方面吃虧或佔便宜,隱患大。

婚前這些問題談不攏,就沒有必要勉強在一起了,肯定不幸福。

單身老人也未必一定要再婚,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如果能遇到真正合適的有緣人可以結婚,最好先試婚。如果不合適,還不如一個人過呢。最起碼有一份安寧的生活,可以少生氣,總比老了還雞飛狗跳的強。

晚年了,孤單一個人,遇不到合適的,自己有養老金和醫保,有生活保障,想得開的,沒必要勉強再婚,難為自己。

誰做誰的免費保姆都不公平。安安靜靜的一個人過也挺好。安靜從容地離去比死不瞑目強。

事無絕對,真有那麼一個合適的,可心意的人,也不必瞻前顧後,畏手畏腳,可以勇敢地迎接新生活。


水流雲在草青青


本人不太認同這樣的觀點。


對於老年人再婚這個問題,要一分為二來看待。


確有少數男性,經濟狀況較好,因身體或其它原因,需要找一個能照顧自己生活起居的女性伴侶。也有少數女性因為經濟原因,需要找一個經濟條件較好的男性為伴,來維持自己的生活,改善自己的生活條件及生活狀況。這二者之間互相取長補短,結伴度晚年,也是一種生存方式。


但大多數老年人再婚,還是比較慎重的,主要還是考慮雙方的吸引力,也就是年齡,身體狀況,經濟狀況,興趣愛好,三觀,以及子女的支持及認同等等。大多數老年人再婚,雙方考慮得比較慎重,這樣的再婚才能長久,比較穩定,這樣的再婚是可取的。


以上個人觀點,僅供參考!謝謝大家的閱覽,關注及點評!


微塵觀世界


才不是題主說的那樣,現在老年人再婚的女方一個比一個牛逼!我一個同學,今年六十六歲,到今年喪偶十年了,他的兒子兒媳都在外地工作,接他去一起生活,他還不想去,兒子支持他找人再婚,他從五十八歲開始找老年再婚對象,見了沒有十個也有八個了,但都沒有成,幾乎都是因為女方提出各種各樣的要求讓他無法接受,在諸多要求中,有一條差不多都一樣,那就是,結婚後,你(男方)負責兩個人的生活支出,在那之上每月再交給我兩千元錢。就這樣直到現在也沒有找到合適的人再成家。二零一九年八月份同學聚會時他對我說,煩了絕不再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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