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交了定金,約定二月份籤合同,但由於疫情沒有籤,定金可以退嗎?

漂泊者666惠享


可以按照不可抗力因素進行法律上的協商,因為這個這個違約問題雙方都沒有錯,你也不能說是房東違約對吧。


川川大少


定金與訂金不同,若合同未履行,定金是不予以退還的。

但是有3種情況是可以退的。

一、在開發商沒有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即不具備商品房預售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其與購房者約定的購房定金是無效的。根據《合同法》無效合同的處理原則,不論雙方是簽訂《認購協議》,也不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商都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

二、如果開發商沒有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卻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謊稱已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開發商須對此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除退還購房者定金外,還應該賠償購房者利息等資金損失及其他有關財產損失。

三、在開發商具備商品房預售法定條件,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如果雙方只約定了購房者拒絕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便無權要求退還所交付定金,購房者則可以以該約定有失公平為由,申請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該約定,要求開發商退還所支付現金。


柯槿


新冠疫情屬於不可抗力,定金是可以退的!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釋義】本條規定了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當事人訂立合同時不可預見,它的發生不可避免,人力對其不可克服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客觀情況。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沒有過錯,因此通常是免責的,但法律規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違約也要承擔責任的,違約方也要承擔無過錯的違約責任。例如,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因發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過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傷亡的,承運人應當承擔責任;但是,旅客的人身傷亡完全是由於旅客本人的健康狀況造成的,承運人不承擔責任。該事件包括因承運人過錯而發生的事故,也含與承運人無關不可抗力,只要造成了旅客人身傷亡,承運人即使無過錯,也要承擔違約的民事責任。不可抗力與情事變更、意外事件不同,不可抗力雖然也可以引起合同的變更或者解除,但不可抗力以免除當事人的責任為己任,對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損害,原則上實行免責原則,而情事變更、意外事件是以危險公平分擔為目的,二者的法律後果不同。

全國人大法工委已經明確認定:新冠肺炎疫情屬於不可抗力!所以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由於疫情,無法簽約,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定金可退!



齊家房產高建斌


你好,本人職業房產營銷,專業內回答你的問題。

說實話類似這樣情況我們經常遇到,先說說相關法規方面吧。買房交定金和訂金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情況。

訂金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質,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定金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買家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發展商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訂金並非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並不具備擔保性質。商品房交易中,如買家不履行合同義務,並不表示他喪失了請求返還訂金的權利;反之,若發展商不履行義務亦不須雙倍返還訂金,但這並不意味著合同違約方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現實中買房一般不會寫訂金,基本上收據都會寫定金二字。一般我們通過是不是鎖定房源來決定定金是不是可退。如果不鎖定房源,比如,辦理VIP卡認籌性質的,這種基本上都會退款。如果選房鎖定房源,那麼這種是不可退的,同理鎖定房源後,此房源也不可以再次銷售。

現實生活中,如有一方違約一般不會直接走法律程序,而是先買賣雙方協商。那麼這時候買方反悔了,首先態度上要誠懇,說明自己不買的原因,有一說一,不要無理取鬧。很多買方覺得自己是客戶,就會大吵大鬧,這種情況沒人會讓著你。一定要明白自己是違約方,和對方友好協商,一般是可以解決的。如果協商不能退款的,可以協商轉讓他人(這個一般開發商都會同意)。最後還不行的,再考慮扣除部分違約金,讓自己的損失最小化。

歡迎大家關注我,如有不同意見可留言,一起探討,一起學習。


職業八卦


定金是不可以退的,他和你幾月籤的合同沒有關係。像你說的這種情況分為兩種。

1、年前交的定金只是口頭協議,並沒有書面等證據,這種情況,你就處於非常被動的局面,退與不退人家一句話的事。退說明人家講究,不退你一點辦法沒有。

2、年前交了定金,而且簽了書面形式的定金協議。那麼這種情況定金也是不會退的,只能說沒按期履行約定,附有一定的違約責任,但是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疫情應該屬於不可抗拒因素。因此也不存在違約。只能繼續按協議履行。如果反悔,定金是不予退還的。

原則上是以上情況,但在我個人的工作過程當中,確實存在有退還定金的情況。往往這樣的房東比較實在、靠譜、講究、通情達理,如果真是遇到了什麼困難,這樣的房東不會過於追究的。


火龍哥98634


一般來說定金是不可以退的,如果購買者想退定金只能和開發商商量,如果開發商同意是可以的,如果不可以是退不了。或者是購房者發現開發商發現有欺瞞購房者損害其自身利益的,可以要求退款。


房產瞭望


這種不可抗拒因素是可以推的


勤奮的木先生


受到疫情影響,屬於不可抗拒因素,可以雙方坐下來商議晚籤合同,這是第一件事。但如果要退定金的話,有可能造成您單方面的違約,這是第二件事。 因為疫情期間雙方無法履行各方面的責任,是雙方都有損失的。建議坐下來好好溝通一下,將雙方損失降低到最小,來解決。 謝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