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晚报君为大家带来一波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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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校医
为满足金凤区各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经金凤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校医2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3、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工作,能讲普通话,具有良好业务能力。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或精神疾病。
5、具有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关资格证且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6、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金凤区疾控志愿服务者优先录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的;
6、涉黑涉恶、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7、与其他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8、其他不宜从事校医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
时间:
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 9:00-11:40;14:30-17:30地点:金凤区教育局人事室(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金凤区政府院内西楼二层214室)
(二)笔试(占50%)
本次招聘由金凤区教育局组织,凡符合应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金凤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占3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2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查看:金凤区教育局网站
(四)资历量化(占20%)
根据学历、专业及年限等打分。
(五)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按金凤区中小学校所需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自理)。如有放弃,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金凤区教育局进行统一分配,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
薪酬待遇:参照金凤区中小学校临聘教师待遇执行。
咨询电话:0951-5671103(郭老师) 0951-5671452(罗老师)
附:报名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4、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记录打印件一份;
5、各项荣誉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6、各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复印件均为A4纸,1-6按顺序装订好。
登录链接下载报名表:http://jfq.nxeduyun.com/index.php?r=space/org/content/view&sid=cad6e7b017274989a8bdfce1a464ea63&id=1402869&cid=99360
中卫市公安局招聘警辅
根据工作需要,中卫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视频图像侦查岗位:8人(限男性)
年龄18-28周岁(2002年4月1日至1992年4月1日期间出生),户籍限宁夏地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听党指挥,服从命令,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三)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适应夜班值守,不定时加班或倒班等需要;
(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身高170CM以上;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及相近专业,有一定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从事过相关行业者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三)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培训、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
(一)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至3月25日 (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7067530
2、报名地点:中卫市公安局二楼政治部干部人事科
3、报名材料:报名须填写《中卫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现场填写),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应具备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组织实施。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性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四)笔试、面试
笔试重点考核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法律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差额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重点考核沟通协调能力、个性特征与岗位适应性等。
(五)体检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根据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合格的,在市公安局公示3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和待遇
聘用警务辅助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机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无“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应保持畅通,因通讯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招聘期内有效。
3、本公告由中卫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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