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恢复部分商业 服务业等营业

日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严格落实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经贵安新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新区部分疫情防控措施、有限恢复部分商业服务业等营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实行城镇小区有序防控

1.继续在城镇小区出入口设卡值守。小区疫情防控责任主体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继续组织人员 24 小时轮班值守。


2.允许快递(外卖)投送、家庭装修、工程施工等人员进入小区开展各类民生服务。


3.允许非本小区业主和车辆正常出入。所有进入小区人员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扫描“贵州健康码”(对老年人、婴幼儿等不便扫描二维码的可凭有效证件进出)。


二、精准实施进返新区人员分类防控

4.客车站、渡口等场点继续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扫描二维码、身份查验等防控措施。


5.对有境外或湖北省旅行居住史的进返新区人员,应提前向属地居(村)委会和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报告个人进返新区相关信息,并于抵达新区之时起,在指定地点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实行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且经核酸检测和 CT 检查无异常的按规定解除隔离。


6.对 14 天内有湖北以外省份旅行居住史的进返新区人员,抵达新区后须于 4 小时内向属地居(村)委会和所在单位(接待单位)如实报备登记,自抵达新区之时起实行 14 天自我医学观察,每天检测体温,外出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与人近距离接触。有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的,应做好个人防护,并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疗。自我医学观察期满无症状的,可向属地居(村)委会和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报告解除自我医学观察。


7.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中外人员,要做好人文关怀,充分尊重其宗教、饮食和风俗习惯,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生活保障服务。


8.境外进返新区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产生的住宿就餐等费用,原则上一律自理。


9.境外进返新区人员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后,产生的诊疗费用(包括检测检查、诊断治疗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承担;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


10.对故意隐瞒境外旅行居住史或拒绝隔离医学观察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11.属地居(村)委会和所在单位(接待单位)要认真履行防控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确保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不外出。


三、严格落实复学防控措施

12.已复学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明确的疫情防控措施,坚持一校一策、分时错峰、规范防疫、封闭管理的原则,确保教育教学空间不交叉、学生课余活动区域不交叉、班级住宿安排不交叉。


13.返校复学的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防疫管理规定,错时作息、定点活动,不串班、不串门,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


14.学校教职工、学生、工勤人员等,以及共同居住的宿管人员等,工作、学习或出行人员密集时应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不接触近期有境外和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旅行居住史的进返新区人员。


15.学校内部餐饮场所不得开放堂食,学生采取错时就餐、送餐到班、同向就餐等方式,防止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餐(饮)须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


16.疫情防控期间,学校超市(小卖部)一律暂停营业。


四、有序开放餐饮场所

17.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企业,必须对就餐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同时必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发霉变质、来源不明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18.恢复堂食的餐饮场所,要建立全体员工健康档案管理,每天开展体温检测,严禁带病上岗。加强餐厅通风换气,保证室内空气流通,配备正常使用的洗手消毒设施。


19.用餐人员原则上凭在“贵州健康码”平台上获得的绿色健康码进店消费,对 75 座以上的餐饮单位消费人员进店时必须测量体温。除正用餐时间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要文明就餐,不大声喧哗,避免口沫横飞。


20.规范就餐安排。减少桌椅摆放,数量不超过平时正常容量的 50%,餐桌间距不少于 1 米;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控制就餐人流,确保就餐人员保持不少于 1 米的距离,尽量同向而坐;每个包间只开一桌,就餐人员隔位相坐,每桌人数不超过 8人;要使用公筷、公勺取食,不交叉使用餐具,碗筷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21.在营业场所入口处、收银台处设置 1 米以上间隔线,安排专人进行疫情管控疏导,做好人员引导与分流,避免人员聚集。结账时优先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现金支付需实名登记,以备就餐人员信息可追溯。


五、有序开放旅游景区景点、公园

22.直管区旅游景区景点、公园有序开放,接待量不得超过正常容纳量的 50%,不得举行区域性人员聚集活动。进出人员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扫描“贵州健康码”。如需排队进入时,人员间隔须保持 1 米以上。


六、分类管控各类场所

23.各类医疗机构在认真做好人员排查、物资准备、场所消杀、人员防护的前提下,按规范恢复诊疗活动。除省、新区指定的定点医院外,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暂停发热病人的诊疗活动。


24.其他文化体育娱乐(包括:影剧院、游泳馆、健美健身房、歌舞厅、KTV、酒吧、网吧、电子游戏室、台球室、棋牌室等)、居民服务(包括:美容、洗浴、保健〈减肥、按摩、足疗、汗蒸〉等)、校外培训等场所继续关闭。


25.四村、掌克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祭祀的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避免扎堆聚集。要按照森林防火工作有关部署,听从当地乡镇工作人员安排,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焚烧纸钱、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防火灾发生。


26.商务楼宇、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工厂工地、交易市场和各类公共服务网点等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防控职责,继续落实好疫情防控,抓细抓实防控措施。


27.各类公共场所和其它场所要严格按规范执行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


七、压实监管责任

28.恢复营业的经营场所,其法定代表人或场所负责人是该场所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对上岗员工近期国(境)外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等情况如实登记,确认健康无异常后方可上岗;乡镇、居(村)委会负责辖区内商业经营场所防疫工作的检查和督促落实。园区内的由园区负责,园区外的由属地乡镇抓好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商业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和疫情防控的监督管理。继续禁止开展农村集体聚餐、自办宴席等活动。


贵安新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秩序恢复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0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