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出台《实施意见》支持兰州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发展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王斌报道 为加快推进枢纽建设,打造全国物流枢纽网络中的关键节点、重要平台以及辐射区域更广、集聚效应更强、服务功能更优、运行效率更高的综合性物流枢纽,近日,兰州市结合兰州实际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兰州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2019年9月,兰州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成功入围首批23个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兰州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着力布局“一主一辅”,主枢纽位于甘肃(兰州)国际陆港,辅枢纽位于兰州新区中川北。对应《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本次出台的《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2025年、2035年的发展目标,提出到2035年将兰州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成为产业转型升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经济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推动力量。

《意见》从七方面部署了15项重点任务:一是建设功能完备的国家物流枢纽,支持主辅枢纽结合建设发展实际拓展功能区,促进错位发展;二是培育协同高效的运营主体,包括加强主辅枢纽运营主体合作、积极参与国家物流枢纽联盟2项任务;三是加快补齐物流功能设施短板,包括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平台支撑2项任务;四是加快提升物流运行质量,包括积极发展干支配业务、拓展供应链集成业务和加快绿色、智能、标准化建设3项任务;五是提升区域物流协作能力,包括加强省市内网络协同、扩大国内枢纽间协作2项任务;六是提升国际物流网络化服务水平,包括健全口岸体系、提高通关能力、拓展海外合作3项任务;七是积极培育物流发展新动能,包括推动产业升级、培育枢纽经济2项任务。

为保障重点任务落地实施,《意见》从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发展环境、创新建设运营机制、完善用地支持政策、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强化人才支撑、加强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提供了政策支持。除常规政策外,为解决主枢纽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土地储备、资金等面临的问题,《实施意见》明确由兰州经济区管委会负责陆港土地储备,扣除成本和计提的土地出让收益全额用于支持陆港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性提出由自然资源部门设立专办专员,加强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土地规划审批,为用地手续报批开通“绿色通道”;在财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向物流枢纽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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