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一男子返京未隔離致母親感染,警方已提請批捕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官方微博3月22日通報,房山公安分局以常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已向房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

2月19日,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五次新聞發佈會通報了“常某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相關情況。

通報稱,根據衛生健康部門提供的線索,北京警方查明,今年1月23日,常某(男,41歲,長期在武漢生活工作)及其妻兒,從武漢駕車至長沙,後搭乘飛機抵京,與其母親、哥哥共同居住在房山某小區。2月7日,常某母親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常某遂安排其妻兒另行租房居住。2月15日,常某母親被確診為新冠肺炎。2月16日,常某及其家人均被送至房山區集中醫學觀察點隔離觀察。隨後,常某被檢測出新冠病毒陽性。

常某從抵京到其母親確診期間,未按照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要求,向社區及衛生健康部門,如實報告從疫情重點地區到京的事實,並多次出入公共場所。在其母親確診後,經疾控部門反覆核實,其才說出事實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常某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

經進一步工作,房山公安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30條之規定,於3月6日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對常某(男,41歲)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截至3月20日,該人核酸檢測為陰性,各項醫學指標正常。目前,房山公安分局以常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已向房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