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點開車上高速,疲勞駕駛+超載,2個小時後出事了!

駕駛車輛,疲勞駕駛尤為危險。日前,張某駕駛貨車,凌晨3時許從山東青島前往威海榮成,清晨5時許,行駛至G18榮烏高速榮文段14KM+200M處,由於疲勞犯困,致車輛駛向路沿石,張某急打方向後車輛發生側翻,導致高速公路路邊標誌杆、路沿石及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凌晨3點開車上高速,疲勞駕駛+超載,2個小時後出事了!

當事人張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未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負事故全部責任;同時,其駕駛車輛載物超載100%以上,被依法處以駕駛證記6分,罰款1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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