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阳谷交警大队自2020年4 月 1日 起,开始启用58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使用套牌、假牌、遮挡号牌、闯红灯、逾期未检验、不按导向车道、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不避让行人、违规停车、逆行、超速、不系安全带、影响安全驾驶行为、飘洒载运物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县乡道电子监控设备点位公告如下:一、电子监控设备点位58处
![注意!聊城这里开始启用58处交通违法监控抓拍点](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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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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