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澳籍华人在限期满了不走应该怎么处理?

午阳十二时


近期关于澳洲华裔“跑步女”事件,很多人都表示很是气愤。在疫情紧张之时,她依旧特立独行,在由北京机场回国之后,本应在家隔离14天的梁女士,却做出了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就在第二天,梁女士独自一人在小区内跑步,并且还没有佩戴口罩。群众发现之后及时向小区防疫工作人员反应,之后梁女士不仅没有配合谈话,还恶语相加,这样的丑行实在让人不耻。那么,这样一位素质低下的澳洲华裔最后结果怎样了呢?



在与工作人员僵持的情况下,梁女士不仅没有配合调查,还较为夸张的喊出“救命”、“有人骚扰”等字眼,实在让人感到厌烦,最后直到民警到来之后,梁女士才稍微安分一点,同意在家隔离。经过了解,原来梁女士来自拜耳公司,当拜耳公司知情后,公司高层果断辞退了她,同时,北京相关部门也是注销了梁女士的工作类拘留许可证。不得不说拜耳女这真是自作自受,以为自己是白领了,感觉高人一等,实际可笑至极。谈到拜耳公司,相信大家不怎么熟悉,但说到阿司匹林,相信人人皆知。而拜耳就是阿司匹林药物的主公司。自从1899年拜耳获得阿司匹林商标之后,阿司匹林便被冠上世纪之药,尤其近些年在中国,市场更是极佳,拜耳公司预计明年在中国的市场会再次扩大。而在了解到梁女士的事件后,得知她在中国已经成为“网红”,拜耳高层果断辞退,毕竟一名大公司不会因为一个就职刚刚一年的女士而去得罪整个中国。
被拜耳公司辞退之后,梁女士想要再次找到工作可是不容易了,如果找一些与中国稍有交易来往的公司可能会容易一点就职。并且,相关部门也是对她限期离境。那么,如果她没有按照规定日期离开境内,就将会收到法律的制裁。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没有在限定日期离开境内的可以将之遣送出境,并且在五年内不得回到中国。可笑吗?自以为是的拜耳女作茧自缚,嚣张之后就必须得接受制裁。毕竟人在做,天在看,况且还有国家法律,公正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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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籍华人梁女士单论学历是个非常厉害的人,她毕业于国内某老牌的985大学,大学毕业之后又到了澳大利亚有名的昆士兰大学学习信息系统专业。而且梁女士毕业后还曾经在多家国际知名企业任职,她最近就职的拜耳公司据说给她开的年薪超过百万!

然而有句话说得好,高学历并不等于高素质!梁女士的素质和她的高学历并不相称!她从澳大利亚返京后,不但没有遵守规定居家隔离14日,私自外出跑步锻炼身体,而且面对劝阻的工作人员还大肆撒泼,满口芬芳,那副样子完全看不出是个拥有高收入高学历的“成功人士”。

梁女士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她不但在互联网上掀起轩然大波引发众怒,而且她就职的拜耳公司很快就公开发表声明,直接开除了梁女士。梁女士可以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名声臭了工作也丢了。但是我们只能说她是咎由自取,谁让你不守规矩的!

不过梁女士被公司开除后,她的工作居留许可也在3月18日被北京市出入境管理局依法注销,梁女士将会被限期离境。梁女士工作居留许可被注销后,如果她还强行赖在中国不走,这样的话她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是一种违反行为!如果是这样,按照法规将会被处以拘留处罚,之后再将其驱逐出境。但是我想梁女士应该是不会这么做的,本来这波操作就把自己的名声搞得臭名昭著,如果之后再赖着不走被驱逐出境,那么梁女士的声明会变得更臭,到时候可能回到澳大利亚也混不下去了。

梁女士的思维中充满了傲慢、偏见和优越感,她有着高学历和高收入的工作,以及澳大利亚国籍更是让她在中国人面前优越感爆棚。殊不知,她骨子里充满了自卑,觉得比不上外国人,在自己取得外国国籍并且事业有所成功后,通过不守规矩、撒泼打滚来彰显自己是高人一等的存在!但其实她在我们眼里不过是一个有才无德的“巨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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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州市天宁公安分局郑陆派出所处理了一个外国人,这个外国人名叫莎朗,2018年入境,在明知无签证的情况下,在没有居留证的情况下,逾期滞留,直到疫情期间,莎朗被隔离时才发现,莎朗已经逾期滞留400余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莎朗属于非法居留!

既然是非法居留,首先不是驱逐出境,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对于在中国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要行政拘留15天,拘留结束之后,再按照《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将其遣送回国,是哪一个国家的国籍,就送回哪一个国家!

澳大利亚籍华人梁某某由于违反国内的防疫规定,梁某某的在国内的居留证已经被注销,公安机关已经明确限期离境,如果梁某某不按照规定限期离境,继续滞留在中国,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按照规定,也要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先拘留15天!

拘留15天之后,我们不会再让其继续留在国内,就会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将其遣送回国,让他回到澳大利亚,澳大利亚才是她的国家!

梁某某被限期出境之后,被注销居留证之后,已经联系了租赁公司,处理自己的所住的出租屋,处理完出租屋,就会按照规定离境。梁某某也很清楚,现在自己已经是声名狼藉的“网红”,是全世界的焦点,如果再不按时出境,再被拘留15天,吃15天的闲饭,然后被强制驱逐出境,自己的名声会更臭!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待梁某某这样的澳大利亚籍不守规矩的外国人,在中国犯了错,为了了防疫规定,给中国的防疫工作添堵,注销其居留证,将其驱逐出境,是最正确的选择,我支持把梁某某遣送回澳大利亚,你支持把梁某某驱逐出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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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澳籍华人梁某妍已经在咨询房子退租的事情了,从公安机关取消其居留权和限期离境,她的半个月出境时间已经时日不多了,应该还有几天吧。

梁某妍现在应该打点行装了,购买能够接收她的国家或地区的机票,通过香港、日本、韩国转机回到她的祖国澳大利亚,1-5年之内不能来到中国从事任何工作或者探亲之类的,肯定会拒签。

假如梁某妍女士逾期不出境的话,公安机关将会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之62条规定,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违反出境入境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作为澳籍华人,梁某妍到中国工作,需要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按照规定,她可以居留到9月15日。接受中国法律的制约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外国人在华管理办法进行工作、生活。不得违反法律,绝对不会因为你是外国人或外籍华人受到区别对待的,不能有超越国民待遇。

限期离境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如果梁某妍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估计这个行政复议她是不会胜诉的,只能是听话马上离开。限期离境是最常用的一种行政措施,是最方便的。

梁某妍在行政复议结束后,如果公安机关没有撤销限期离境措施,她必须离境。如果她不离境,采用躲藏等方式非居留,将会像缅甸女子莎朗一样,被遣送回其国家。

莎朗于2018年用护照和边境通行证到了中国,从12月份开始至今在中国居住,没有签证,没有合法居留权,因此,常州天宁公安分局郑陆派出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遣送回其祖国


警方还提示,现在疫情还没有稳定,在这种时候更应该强化涉外疫情管控措施的落实,防止漏管失控。而梁某妍就是撞在了枪口上。如果当时她在外面跑步,听从社区工作人员劝说,向社区工作人员道歉表示自己的错误行为;在社区人员到其家门后,她先不开门,解释清楚自己没有戴口罩的原因,承认自己的错误,不大喊救命啊,骚扰啊;在警察同志到来后,与警察同志好好沟通,承认自己错误,主动要求写保证书,表示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现在一切都是板上订钉了,留给梁某妍的时间不多了。限其出境总比遣送出境要体面得多,再见了,梁某妍,我祝你一路顺风吧。

我是:黎涛微世界我在等着你,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感谢您的阅读。更希望得到您的评论和关注,对我来说就是最好的老师了。再次感谢!


黎涛微世界我在等着你


澳籍华人梁某妍最近肯定悔青了肠子,自己的胡搅蛮缠不听劝阻,导致了百万年薪工作的丢失,更是被注销工作居留许可,限期离境。

北京警方对其发布限期离境通知,在规定的时间,梁某必须遵从通知的离境要求,如果赖着不走,将会被相关部门强制执行,驱逐出境。相信梁某某经过前面的种种事情,应该在隔离期满后,乖乖的在限期离境,不会再蛮横到等着执法人员上门了吧。

梁某作为澳大利亚籍人员,已经在华人圈出名了,她的事迹更是扩散回到澳大利亚,多家媒体对其行为以及中方的处理结果进行报道,这下引发了澳洲的网友们的大量关注,主流都是对其纷纷批评和谴责,认为“个人不能自私的将自己的需求凌驾于公共安全至上”,这明显不符合平等自由的社会规则。

以下就是一些留言,纷纷表明澳大利亚也不需要她。

世界各国民众的三观整体都还是比较正的,那个隐瞒病情跑回国内看病的黎某,瞒天过海的招数震惊了美国网民,她行为同样也引起了美国网友的疯狂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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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跑步女”京城撒野,公安注销她工作居留证件,限期离境。根据咱们法律规定,15天内她必须回它的澳大利亚去。

如果她赖着不走,怎么办呢?

一是强制驱逐出境。

它的合法居留证件已经没效,在限期离境的这15天内,也就是它最多的停留,到期不走,不好意思,那就是非法滞留,按照规定,强制驱逐离境。

二是情节严重,投放大狱。

根据有关规定,她一旦非法居留,没合法证件,她怎么在中国生活呢,如果跑到禁止外国人去的地方,那就是违法,公安机关就可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说到投放大狱的话题,网友不开心了,像这种货色,她在中国一天,都浪费咱们的粮食,有的网友甚至说,她胆敢非法滞留不走,直接扔进大海,让它游回去。哈哈,网友想法,好可爱呀!

这个女的犯得什么事儿?

3月14日,她从澳大利亚到中国北京,居住小区内,它不服从疫情防控规定,不戴口罩,在小区里跑步,社区防控人员找她,她说就是要跑步,咋地!

等民警来了后,她又不听劝,问她为何不戴口罩,她说:“在我们澳大利亚,戴不戴口罩,是人权自由”,被问急了,她还撒泼,竟然污蔑骚扰她。

像这样的货色,视频被传到网上后,她所供职的拜耳公司,作出:辞退,立即生效!

当中国的处罚出来后,澳大利亚实行禁止入境,即便是澳洲国籍,回去也要隔离,且这个女的自认为骄傲的澳大利亚网友,认为她太无礼,没品,甚至有网友,认为不该让她回来。

一个外籍人员,来到中国,不服从管理规定,还对着疫情防控人员的大喊大叫,对着民警喊骚扰,这是什么品质,兼职是无赖至极。

这个小丑一样的洋人,丢名声,丢工作,被限期离境,她要是有点知趣,赶紧卷铺盖滚蛋,还有何颜色非法滞留?

真的不走,遣返!再撒野,耍无赖,起诉她,抓她入大狱!在这里,奉劝她,赶紧回她的澳大利亚去,永远不要到中国来!


小言球事


梁某妍,3月19日被下达离境通知,最晚在4月3号之前离境!期满不走将被强制驱逐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外国人有以下情形可以遣送出境:

1、被处限期离境,未在规定期限离境

2、有不准入境的情形

3、非法居留非法就业

4违法本法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不准入境!

第63条规定:被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员,应当羁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

所以澳籍华人不存在不走的可能,即使不走也会羁押在拘留所!在法律面前不存在特殊,不管你是谁,我泱泱大国的法律也不开后门,更不允许有任何藐视!

针对澳籍华人的处理结果可谓是大快人心,出国两年不代表高人一等,不配合隔离不仅仅将所有一线的工作人员付出白费,更是一个潜在“移动毒王”,给国内疫情胜利埋下的毒雷。这种行为不仅仅是丢了他自己的脸,更是将中国的脸丢到国际上了,虽然她不是一个中国人!


宋驰


梁某妍!你后悔了吗?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还敢这样作吗?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还会大叫救命吗?显然,经历了这次事件之后,梁某妍一定是老实了很多。

自从澳大利亚跑步女事件发酵之后,也得到了官方的高度重视。为了保障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北京方面对拒绝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工作的梁某妍,下达了限期离开的要求。

而这里所谓的限期离开到底是多久?一般情况下,自限期声明发布之后,要求是15天内离开。但是,这不免让很多人担心,如果她不离开怎么办?

第1步,可以由公安机关强制遣送出境,这中间产生的费用,都是由被执行人自行承担。其所缴纳的费用,最后上缴到国库。到了这一步,被执行人5年内不得返回中国。

第2步,可以由公安机关强制驱逐出境。但是一般情况下,很难会走到这一步。因为这一步的标准比较高,而且还要考虑到外交关系。到底什么样的人才会被强制驱逐出境呢?

一般情况下,是在中国犯有严重罪行的外国人。不仅要在中国服满刑期,服刑期结束之后还要被强制遣送出去。一般是由我们的公安机关,或者是犯罪人员所在国家的大使馆押送。

到了这一步的外国人,一般是在中国犯了比较严重的刑事案件。因此,对于梁某妍来说,没有特殊意外的话,很难走到这一步。

综上所述,如果梁某妍拒绝离开,很有可能被关押一段时间之后,再被遣送出境。至于遣送出去的目的地,自然是梁某妍所在国籍的澳大利亚。

如今,澳大利亚疫情形势不容乐观,已经下达了封国的禁令。但是,考虑到梁某妍本人是澳大利亚国籍,该禁令可能对梁某妍本人无效,仍然可以正常进入澳大利亚。

想必梁某妍本人也没有料到事情会发生到这一步,作为一个40多岁的女性,先是移民到外国,然后又成为了拜耳中国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这背后所付出的辛苦,想必只有她本人知道。

希望经历这件事情之后,梁某妍可以好好的收收自己的性子。这也应了那句话,天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落到这个下场,也是活该。


史之策


这个澳籍华人属于外国人,对于外国人的这种做法,可能会有以下几种处理情况:



一、客气一点的,可能是:遣送回国,并列入黑名单~这种属于失信行为,等于在这里有了前科了,就像惯犯小偷一样,以后再有这种行为就会重罚了。

二、不客气的做法可能是:直接拘留,并进行罚款,拘留完、罚完款之后直接驱逐出境,以后有可能就不让来了~这种做法还是蛮严重的。



三、当然了,以上做法都是在「严格执行法律的国家」,在中国来说,处理尺度如何就不得而知了,如果这个女的手眼通天、关系网很多,再加上中国方面如果再顾及一下国际影响、给点面子,那怎么处理就不好说了。

——所以说:处理尺度有可能弹性很大,具体情况如何,可能也没有几个人知道。




星夜明瞳


我是向日葵,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经历了此事件的澳籍华人梁某以后一定是老实了,她这次的外出跑步事件,使的她不仅名誉扫地,工作也丢了,短时间内可以肯定的是她不敢在踏足中国的土地。

澳大利亚跑步女事件出现后,受到了中国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不会因为你是外国国籍而对你的违法违规行为而放纵不管,为了保障中国全方位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梁某,下达了15天限期离开的处理决定,但是有的老百姓会说,如果她不走怎么办?针对这点,我们的公安机关会强制遣送出境,并且会口头警告或者书面警告,这中间产生的飞机车船费用,将由梁某自行承担,并且梁某作为被执行人五年不能进入中国境内。

说句心里话,梁某作为华人,因该响应国家防疫的号召,不要搞特殊化,毕竟国家要求大家在屋子里宅,也是为了大家不被传染新冠,希望经过此役后,身为成年人的梁某能够改过自新。不要在犯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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