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那些事,你都清楚吗?

先说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与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有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收入。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中的工资收入是指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里面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上限为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掐指算一算,新闻里各种N+1是不是还挺多的。


经济补偿那些事,你都清楚吗?

哪些情况能领到经济补偿金呢?

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那些事,你都清楚吗?

5、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6、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9、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在维持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此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0、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1、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经济补偿那些事,你都清楚吗?

哪怕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情况下也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经济补偿那些事,你都清楚吗?

试用期内被单位解除是否有经济补偿?

试用期内被解除有无经济补偿的关键在于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是因个人过失性行为而被单位解除的,没有经济补偿;若是单位因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等为由解除的,则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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