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臺職稱評審政策 支持防“疫”一線科技人員

四川出臺職稱評審政策 支持防“疫”一線科技人員

自疫情發生以來,四川省自然科學研究系列科技人員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突出貢獻。為充分發揮職稱評價“指揮棒”作用,進一步激勵廣大自然科學研究系列科技人員履職盡責、擔當作為,為打贏新冠疫情防控戰和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提供更加強大的科技支撐,近日,四川省科技廳與四川省人社廳聯合印發通知,明確在評審自然科學研究系列職稱中,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科技人員提供一系列支持。

  為新冠防控科技人員放寬學歷資歷申報條件。根據新冠防控科技人員在疫情防控科技攻關工作中作出的貢獻,適當放寬現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和學歷條件。其中,新冠防控科技人員可放寬1年現職稱任職年限或一個層次的學歷條件(最低放寬至大專,下同)。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獲得市(廳)級以上單位給予嘉獎以上獎勵的新冠防控科技人員,可放寬2年現職稱任職年限,或放寬1年現職稱任職年限和一個層次的學歷條件。獲得市(州)黨委政府、省級黨政部門記三等功(記功)以上獎勵的新冠防控科技人員,可放寬3年現職稱任職年限,或放寬2年現職稱任職年限和一個層次的學歷條件,或放寬1年現職稱任職年限和兩個層次的學歷條件。

  為新冠防控科技人員放寬科研成果認定條件。新冠防控科技人員在評審自然科學研究系列職稱時,對論文不作硬性要求,新冠疫情防控中的臨床救治情況、病案病例、診療方案、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成果、流行病學報告、病理報告、藥物疫苗研發情況、試劑檢測設備產品研發應用情況、工作總結、心理治療和疏導案例等均可作為科研成果評審職稱。對獲得市(廳)級以上單位給予嘉獎以上獎勵、市(州)黨委政府、省級黨政部門記三等功(記功)以上獎勵、省(部)級以上表彰或記一等功(記大功)獎勵的新冠防控科技人員,在職稱評審中,視同獲得省科學技術獎三等獎、二等獎、一等獎。

  取得突出科研成果的新冠防控科技人員可直接申報評審職稱。獲得國家藥監局或國際權威醫療機構註冊認證,或完成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科技攻關應急項目排名前三的主研人員,可直接申報評審現任職稱的上一級職稱;獲得國家勳章或國家榮譽稱號的科技人員,可直接申報評審研究員。

  新冠防控科技人員可優先申報評審職稱。對新冠防控科技人員,用人單位不受本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優先推薦申報,優先評審。在職稱評審時同等條件下優先予以評審通過。

  為新冠防控科技人員開闢申報綠色通道。原則上於2020年7月31日前,符合條件的人員可應急申報參加2019年度職稱評審。已經提交評審材料的人員,可補充相應材料。全省各級自然科學研究系列評審委員會可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針對新冠防控科技人員單獨組織一次職稱評審。各級科技、人社部門要高度重視新冠防控科技人員職稱評審工作,鼓勵支持新冠防控科技人員參評自然科學研究系列職稱,力戒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嚴格控制不必要的材料報表。

  據瞭解,上述政策規定僅作為評審自然科學研究系列職稱的依據,不作為其它任何事項的依據。適用範圍為參加國家(四川)緊急醫學救援隊支援湖北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參加全省集中收治確診新冠疫情病患的定點醫院、定點發熱門診、隔離病房和各級疾控機構、黨委政府應急指揮部等防控一線工作,以及參加省內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中新型檢測試劑、抗體藥物、疫苗、診療方案、病毒病原學和流行病學研究等新冠疫情防控科研攻關一線工作的自然科學研究系列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簡稱新冠防控科技人員)。新冠防控科技人員只能在任現自然科學研究系列職稱期間,評審上一級職稱時享受上述政策規定。如已參評2019年度自然科學研究系列職稱且評審通過的,可在下次評審上一級職稱時享受上述政策規定。

□本報記者 趙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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