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說案】張老漢的26萬元醫藥費——講述人:朱海麗


【檢察官說案】張老漢的26萬元醫藥費——講述人:朱海麗

【檢察官說案】張老漢的26萬元醫藥費——講述人:朱海麗


講述人:慶元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 朱海麗


2017年,一場“意外”奪去了慶元縣張老漢的兒子,同時讓他揹負了26萬餘元的醫藥費。然而,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


寧波北侖人社部門認定是工傷。張老漢兒子所在的XX物流公司不服,向慈溪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工傷認定被撤銷。


張老漢到其子醫保所在地慶元縣,向縣醫保局申請報銷醫藥費,縣醫保局認為該起“意外”第三人責任不清,程序上無法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張老漢不服,向縣政府申請複議。經複議,縣政府作出維持該決定的複議決定。張老漢不服維持複議的決定,向龍泉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縣政府的複議決定。


【檢察官說案】張老漢的26萬元醫藥費——講述人:朱海麗


事情發展到這裡,時間已經過去三年,張老漢輾轉四地,經歷了民事訴訟、民事調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最後成了一場“行政爭議”, 怎樣才能得到實質性化解?


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最高檢部署開展“加強行政檢察監督,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專項活動,推動解決行政訴訟“程序空轉”問題,將實質性化解爭議工作做深做實。慶元縣檢察院充分發揮行政檢察監督職能,與法院、司法等部門協同發力,在全市率先建立起行政爭議調解工作機制。


【檢察官說案】張老漢的26萬元醫藥費——講述人:朱海麗


今年3月,張老漢將一紙《行政爭議化解申請書》遞到了慶元縣檢察院、法院、司法局,一場事關張老漢後半生命運的“行政爭議”調解啟動。


調解爭議,最關鍵的是找到問題的焦點。收到申請書後,檢察官就案件事實情況仔細審查案卷材料,分別詢問行政訴訟原告張老漢和行政訴訟被告慶元縣醫保局。


原來,雙方的爭議焦點在——張老漢認為工傷認定既然已經撤銷,醫療費就應當納入醫保報銷。醫保局則認為張老漢的兒子與XX物流公司存在勞動關係,本案沒有明確XX物流公司的第三人責任,程序上無法將醫藥費納入醫保。


化解這場爭議的關鍵就在明確第三人責任!


縣檢察院、法院、司法局三家在充分尊重行政訴訟雙方訴求與理由的基礎上,依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出XX物流公司在XXXX元的醫療費範圍內承擔責任,由法院出具《行政調解書》的方案,原被告雙方表示同意——第三人責任被明確!


【檢察官說案】張老漢的26萬元醫藥費——講述人:朱海麗

▲ 調解現場


第三人責任明確,26萬醫藥費納入醫保的程序性障礙破除。張老漢撤訴,縣醫保局按國家規定同意報銷其個人承擔責任部分的醫療費,“行政爭議”得到實質性化解。


這是全市首例行政爭議化解案件。


張老漢的“煩心事”終於依法得到了解決,但檢察機關加強行政檢察監督,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腳步不會停止。近日,浙江省檢察院、省法院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堅持法院、檢察院、政府三家通力協作、優勢互補,合力化解行政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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