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響應“放管服”的政策號召,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建築業近兩年的新政頻出,不管是對行業還是從業人員都有很多利好。今天我們就來盤點下建築業的好消息。
1招標信息應在媒介平臺發佈
2018年1月1日起,國家發改委印發的《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佈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10號令)正式實施。
《辦法》對原有招標公告發布制度進行修訂,規定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結果公示等信息,應當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或者項目所在地省級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等媒介發佈,並依法向社會公開。“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負責彙總公開全國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
2國稅總局:簡化“簡易計稅”備案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3號《關於簡化建築服務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備案事項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1. 一般納稅人適用或選擇適用簡易計稅的項目,實行一次備案制。
2. 在按簡易計稅方法首次辦理納稅申報前,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3. 備案後提供其他適用或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建築服務,不再備案。
4. 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適用選擇簡易計稅的,只需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備案。
3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社部規〔2017〕16號),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將拖欠工資“黑名單”制度納入聯合懲戒範圍。
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報酬,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的,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都將被列入“黑名單”。
4勘察設計資質電子化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勘察設計資質資格電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17]67號)要求:
將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施工圖審查、合同備案、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等環節的數據,全部納入省級建築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與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實時對接聯通,並保證上傳數據及時、準確、完整。
5甲供材項目,施工企業提供3%的增值稅發票
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佈《關於建築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建築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
《通知》將原文“可以選擇”刪除,修改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也就是說,只要建設單位自行採購主材,項目就要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稅,施工企業提供3%的增值稅發票。以往,施工企業相對處於弱勢地位,此次修改,對施工企業而言可以說是有利的。這也是《通知》中最讓施工企業歡欣鼓舞的一點。
6發改委16號令發佈《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
必須招標的範圍:
1. 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400 萬元人民幣以上;
2. 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200 萬元人民幣以上;
3. 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 萬元人民幣以上。
(注:這一點在新版教材中也做了修訂)
7建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9%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月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深化增值稅改革的措施,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稅負。
會議決定,從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將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並於2019年4月1日又降至9%,預計全年可減稅2400億元。
8住建部:工程質量甲方首責,落實終身責任制
住建部印發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2018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建質綜函[2018]15號)。
《通知》對多項內容進行了規定,嚴格落實各方主體責任,強化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全面落實質量終身責任制。
9二十四個部委發文,招投標“失信”將被嚴懲
2018年3月2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二十四個部委聯合印發《關於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2018〕457號)。
明確出現以下行為的企業將被限制“參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和“政府採購活動”:
1.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
2. 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
3. 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後分別轉讓給他人的,違反法律規定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4. 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
10住建部開展從業人員證書電子化試點
2018年5月23日,為進一步推動建築業改革發展,提高政務服務效能,住建部宣佈:同意北京市、上海市、重慶市、江蘇省、浙江省、陝西省、四川省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從業人員相關證書電子化試點,電子化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11一級建造師實行電子化申報和審批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效率,切實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決定對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電子化申報和審批。自2018年10月22日起,一級建造師初始註冊、增項註冊、重新註冊、註銷等申請事項通過新版一級建造師註冊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實行網上申報、網上審批。
12新版《造價鑑定規範》,杜絕結算扯皮
2018年3月1日,住建部發布《建設工程造價鑑定規範》,對工程訴訟或仲裁案件中需要對工程造價進行鑑定的,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在以往,結算扯皮是甲乙雙方最經常發生合同糾紛的原因,施工單位由於處於弱勢,結算扯皮嚴重時更是會拖垮施工單位,新規頒佈將有效避免這個問題。
13建築業新規頒佈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新建築法規誕生,新規變化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點:
將第八條修改為:“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依法應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資金安排、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14職業補貼頒佈
2019年5月24日,國務院印發《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文件。
文件指出:只要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將每人每年最多享受3次補貼。按規定給予補貼,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過3次,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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