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拜耳辞退的女的以后会有公司雇佣吗?在人事圈子里这样的人会不会封杀?

viki丶


中国有句老话叫入乡随俗,这是一条普世的价值观,反应的是对当地民风民俗的一种遵重和理解,疫情当前在欧美和澳洲不戴口罩很普遍,那是他们的自由,我们无权干涉,但这事在中国是不允许的,你既然回到了中国就应遵守中国的规定,好比你在美国非请黑人吃西瓜,在穆斯林国家当众吃猪肉,你不是找打又是什么,此女的行为深层次反应了她不守规矩,缺乏教养,这些品行又是很多大公司特别看重的,个人以为此女今后很难在大公司谋道好职位了。


晓龙209199699


我觉得吧,不能因为一次错误就彻彻底底的否定一个人,她已经为自己的这次错误承担了惩罚,以后只要她改正了,那么为什么就不能给次机会呢?

我来说几个例子

就说我们公司吧,我们公司每年的招聘工作的原则就是不歧视那些刑满释放人员,只要他们的条件达到了我们公司要求,那么我们公司就会用,所以我们公司每年都会招几个刑满释放人员,我们公司觉得应该给他们一次回头的机会,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嘛!

但是,我认为她在中国职场已经没有位置了

话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但是公司最终追求还是利益,她的事情已经出名了,现在只要上网的人都会知道她,并且她的身份敏感,以及触发的事情敏感,所以很大可能在中国的公司没人会用他了,至少暂时是没有公司会用她了,害怕引火烧身,对自己的公司造成了影响!

其实,等于不配合防疫检查,断送自己的职业生涯的事情,我们公司也有一个

前不久,我们公司准备把小陈提为主任,按照惯例是需要公示3天,3天内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司提出了,3天后公司根据反映的情况再做出最终的决定,就是就在公示的第一天,就有人向公司举报小陈在老家的时候不配合防疫检查,还发生了争吵,还拿出了网上流传的视频给公司看,以及拿出小陈当地公示的处理结果,原来小陈在老家的时候因为不配合防疫检查被拘留了8天,也就是因为这样公司觉得小陈的素养不合适做主任,所以另外提了一个人了!之所以没开除,是因为觉得销了提升已经就是惩罚了,想给小称一次机会!

总结:我认为吧,人犯一次错就否定一个人是不正确的,如果真的犯一次错就否定一个人,那么很多明星就没有机会出现在荧屏里面了,浪子回头金不换,只要她可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改正那么还是应该给机会的!

我是小丸子,以上是我个人观点,谢谢你的阅读,希望阅读完可以给我点赞加关注,谢谢了!

小丸子悟职场


该女子本科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后来到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读书。

华南理工大学是985大学,昆士兰大学是澳洲八大名校之一,在国际上的声誉,基本与复旦、交大差不多。所以,该跑步女子的文凭和含金量应该说是不错的。

另外,该女子的年龄是45岁,在拜耳公司从事商务智能,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方面的管理工作,应该说这方面的工作比较热门的。

我们再来看看一个企业在招聘员工时,最主要要看员工的哪些素质?3个方面:职业化的道德,职业化的专业素养以及职业化的形象

该女士的专业技能素养,从以上她的资历来判断,应该没什么问题,但是她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形象在此次事件中可见一斑。如果再考虑到年龄因素(45岁),那么,她的职业生涯预计会受到不小的影响。

企业需要的不仅是员工能做事,还得需要员工具备良好的价值观和敬畏规则意识。

经过此次事件,预计很多公司对于该女士会选择“避而远之”,大家觉得呢?


教练讲高效学习


被拜耳辞退的梁女士,不好意思,作为人事多年的我眼里,已经被封杀了,也会鼓励在人事圈里对此人进行封杀。

还原此梁女士的事件,有几大罪:

1、疫情期间,入境到中国,接受14天集中隔离,不按规定居家隔离

2、执意外出跑步,不带口罩;

3、对工作人员的劝住不予以理财,甚至还污蔑被骚扰。

可以看出这样的行为背后是什么:

1、极度自我,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

2、枉顾中国法律,甚至对于全国人民都在恪守的法规、法条置若罔闻;

3、对于公司的对外形象全然不顾;

4、心中没有任何的民族大爱,感恩心态,不会觉得自己身处的北京,是因为全国医护人员的连续50多天的一线奋战换回来的;

5、为了自己一己私欲,能够呼吸自由的空气,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形如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弱智、智障;

6、一个人在挑战中国14亿人民的忍受力,容忍度,简直脑回路惊奇,不是正常人的思维。

梁女士的从业经历,以为自己很高贵,实则是全国人民面前的跳梁小丑,职业生涯走到头。

资料显示,涉事的拜耳公司员工名字为Florence Liang,职位为拜耳制药智能与自动化主管,于2019年9月入职,在此之前曾在罗氏、阿斯利康、辉瑞等药企任职,现年46岁,年龄与其遭曝光的照片相符。3月17日晚,拜耳中国官微发表声明称,经核实,该涉事人确为拜耳员工,公司已按规定做出辞退处理。据悉,拜耳公司是国际知名制药,其处方药销售在中国市场常年位居前列。

3月17日,被拜耳中国直接辞退处理。

从梁女士在拜耳的工作经历来看,2019年9月份入职,尚处于试用期工作阶段,作为拜耳的员工,梁女士无视中国的法律法规,对公司信誉造成影响,企业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单方面的开除。此次事件中,梁女士是个人过失问题,且影响恶劣,因此拜耳不用支付补偿金给她。

那为什么梁女士的职业生涯走到头,主要原因有如下:


1、46岁女性,有被开除的历史,并且情节恶劣严重,上升到国际层面;

2、此人无视中国法律法规,没有基本的三观,也可以说三观严重不正;

3、没有任何的道德感,内心极度自私,由此可以大胆推断此人团队合作能力也很差;

4、已经在知名药企走过一圈,知识结构很单一,基本在医药行业走到头了,没有上升空间,也不会有人在感用人此人,无疑激起民愤;

5、其他行业,没有相关从业经验,转行无望。

拜耳,做为一家跨国集团,在中国投资设厂,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甚至遵守中国的劳动合同法法条法规。如果作为员工,眼里目无法纪,公然挑战中国的法律法规,无疑是给自己自掘坟墓。这样的危险分子,定时炸弹,哪个公司敢接收。并且已经到46岁高龄,培养成本代价高昂,基本上在中国职业生涯到头,如果不能尊重中国人民、中国的法律法规,请滚出中国。

二胎宝妈@Coco宝贝1126,分享职场那些事,感谢关注、点赞、评论、转发,谢谢支持!

Coco宝贝1126


封杀不了。理由有三。第一她的离职证明不会写被解雇的真实原因。第二她面试下一家公司的时候不会面对HR时做自我介绍时说我就是那个被拜耳辞退的那个女的。再着说这事过了也就过了。第三这事发生国内。她是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有几个知道这事?就算知道那边的人对这事的看法也不一定跟我们相同。


令狐悠扬


疫情当下,自私、傲慢比病毒更可怕!

这两天抖音上火了的这位澳大利亚籍华人女子,返京后不按规定居家隔离,外出跑步且不戴口罩。面对社区防疫人员劝说,不但不听劝告,甚至大喊“救命骚扰”,后续发展结果是该女子被雇佣公司辞退,得知结果的网友们纷纷留言说大快人心。


她曾表示自己特别健康,热爱运动,并没有感染病毒,但她做出无视规则的行为,在将来还有没有公司会雇佣这位女士,在人事上会不会遭到封杀,结果是可想而知,自然是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潘绪宏:3月15日,北京朝阳公安分局接某小区卫生防疫工作人员报警称,一女子拒不配合社区防疫工作。经核查,梁某妍,女,47岁,澳大利亚籍。其行为在网上曝光后,所在公司对其辞退处理。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依法注销梁某妍工作类居留许可、限期离境。

一个品行与学识存在如此反差的人,傲慢无礼的行为,让十四亿中国人民无法接受,她的态度让一线的医护人员、让那些每天工作14-15小时甚至连饭都顾不上吃的民警、社区工作者们寒心。


随着国内疫情稳定,输入性病例成为潜在的威胁,这些所谓受过高等教育的“外国人”,在国外得不到医疗保障后,纷纷回国避难,甚至隐瞒出境史,接触史!那个上飞机前吃退烧药,隐瞒接触史,欺瞒乘务员的人;那个不喝开水只喝矿泉水,指责服务工作不到位的意大利留学生;那个欧洲回来抱怨机场条件简陋称:我欧洲回来就这待遇?”的人,你们不是逆行回来帮助抗击疫情的,你们只是回国避难的,不是来给国家增加负担的。


海外的华人,有选择回国的权利,但一定要理解和配合一线工作者的要求,不隐瞒病情,做好自身防护,回国之后安心隔离,也是应尽的义务。


在我们战胜病毒之前,我们每个人都要守好心里的底线,保持善良,不自私,不添乱的态度。保护自己,也保护身边的人。


狂热历史


短时间内不会有任何公司敢雇佣,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人们淡忘了这件事情之后,也许能够勉强找到一份工作。

一、疫情阶段谁雇佣这样的人,谁就是在公然挑衅

我们都知道该名女子违反了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被所在公司拜耳辞退了。该名女子因为这件事情一夜爆红,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在这个情况下谁雇佣该名女子,谁就是在公然挑衅,在和中国人民作对。

首先国内企业肯定是不敢雇佣的,很多人会说国外企业不会管这些,他们确实不太会管这些,但是他们要业绩的啊,对于那些有业务在中国的公司,如果雇佣了该名女子,势必会影响其在中国的业务,这个责任谁都担不起。

二、从个人品德来看,很多公司也不会再要她了

对业务的影响是公司考虑的重点,即便是对业务没有影响,公司在招聘一名员工的时候,也会考量其日常行为与品德,虽然品德这个东西不太好考量,但是很明显,这名女子的品德却很好考量,因为有了一个很大的污点,稍微大型一点的公司都不会要。

三、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人们彻底的淡忘了这件事之后,也许能找到一份工作

时间是个好东西,当人们淡忘了这件事情,也许一些小型公司会接纳该名女子,但可以肯定的是,和中国业务有高度相关性的公司还是会有些顾虑的。但不排除行业内朋友圈的帮忙,过了这阵风头,找一份养活自己的工作应该问题不大。

四、经过这次教训,希望该名女子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说实话,当我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最大的感受就是,该名女子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觉得自己享受特权,我相信她的这个行为如果是在国外,早就被警察扣下了,哪还有那么多机会让你说话。

所以做人啊,还是要谦虚低调,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你其实就是一个人而已。


八鱼先森


拜耳辞退的女的,即澳籍华人“跑步女”最新动态,她被注销工作许可,限期离境!3月19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等规定,决定依法注销梁某妍工作类居留许可、限期离境。


梁某妍,女,47岁,澳大利亚籍,就职于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3月14日由首都机场入境进京,工作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9月5日。


3月15日,一段视频引发网友热议。一名澳大利亚籍的华人女子,不按外籍人事回国在家进行14天隔离规定,不仅不戴口罩出门跑步,还对社区防疫工作人员的劝阻蛮横无理。


社区的人员跟她沟通,并且解释说:“你刚从国外来,必须居家隔离14天。没想到你还下楼跑步,而且连口罩都不戴!”这位女士却说:“我要跑步!我要锻炼身体!我病了谁管我!找你们领导来!”



面对社区防疫人员劝说,该女子不但不听劝告,还大喊“救命骚扰”。社区防疫人员无奈之下选择报警。随后民警赶到对其发出了警告,外国管你吗?你回国。既然在中国,遵守中国法律!该女士后来态度好了许多,但依然多次强调没多大的事,自己在锻炼身体。


经查,该女子系拜耳中国员工。3月17日下午,拜耳中国官方微博回应,对于网上流传的视频,拜耳公司第一时间进行了核实,该涉事人确为拜耳员工。对于该事件,拜耳做出如下声明: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员工做出辞退处理,立刻生效。



职场小不懂认为:这样一个被拜耳辞退的女子一段时间内在中国不会有公司雇佣,在中国的人事圈子里这样的人肯定会受到封杀。原因有三个:一、不管国内公司还是国际公司,在中国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此女子的做法,公司会对她避而远之。二、网络发达有记忆,如此不顾及自身行为导致公司受损的员工,在中国的人事圈里会封杀她。三、她已被注销工作许可,限期离境,短时间内无法回到中国!


一、不管国内公司还是国际公司,在中国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此女子的做法,公司会对她避而远之。


凡入境北京机场者一律集中隔离观察14天,费用自理!无国内医保者,治疗费自理!对于虚报信息,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体系!以上为北京入境隔离政策。不管是国内公司还是国际公司,在中国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此女子公然不顾中国的法律法规,而且口出狂言爆粗口,引起了国民的反感。


二、网络发达有记忆,如此不顾及自身行为导致公司受损的员工,在中国的人事圈里会封杀她。


现在网络非常发达,3月15日视频被传至网上,此视频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3月17日拜耳公司迅速做出了辞退决定,她的身份与所在公司信息全部被曝光。此女子在防疫工作人员面前,不仅不检讨自己的行为,面对舆论还振振有词,全然不顾及自己的行为会给公司带来的严重后果。在中国人事圈里不会录取她,此女子会受到封杀。


三、她已被注销工作许可,限期离境,短时间内无法回到中国!


3月19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等规定,决定依法注销梁某妍工作类居留许可、限期离境。按照此政策,被拜耳辞退的女子已被注销工作许可,限期离境,短时间内无法回到中国!


综上所述,这样一个被拜耳辞退的女子短时间内无法回到中国,回到澳洲,她可以出去跑步了!


职场小不懂,4年猎头,8年职场,4年创业,2宝职场妈妈,分享职场心得,谈创业经验,写成长感悟。欢迎关注@职场小不懂。

职场小不懂


昨天到今天,澳籍华人梁女士一下子出名了,连带着拜耳也更加出名了,虽然说拜耳是一家知名药企,但恕我孤陋寡闻,也因为隔行如隔山,在这位梁女士事件之前,我并不知道拜耳公司。和我一样的国人也许还有不少,是因为梁女士才知道拜耳公司的。


那么,在这次事件中,谁是最后的赢家呢?无疑,是拜耳公司,一份义正词严的声明,让拜耳公司获得了大多数国人的点赞,舆论一边倒的谴责梁女士,点赞拜耳公司的深明大义。声明原文如下:

拜耳一贯遵守经营地所在国的法律和法规,并坚定支持中国政府和民众的抗疫行动。对于网上流传的视频,拜耳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核实。经查,该涉事人确为拜耳员工,对于该事件,拜耳做出如下声明:
1.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员工做出辞退处理,立刻生效。
2.拜耳中国所有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各地政府抗击新冠疫情的各项措施,并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3.拜耳将继续与中国政府和民众一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为早日取得最后胜利做出贡献。

此份声明既表明了公司立场,不包庇犯错员工,“已根据相关规定”做了辞退处理,未说明“相关规定”是哪些规定,什么规定。


说实话,我也看了本次事件的视频,视频中,梁女士的言行态度确实很无理,让人觉得可恨,因此,我也写了一篇文章谴责她,但过后通过理智的思考,觉得凡事还是要依法而行才可以。


根据梁女士的行为,分析她有以下两点违法行为:(1)、违反了地方规范性文件。2月14日,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返京人员有关要求的通告,通告规定,“所有返京人员到京后,均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该通告属于地方规范性文件,违反了地方规范性文件也属于违法行为。(2)、根据该通告梁女士该隔离而据不隔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以上两条,梁女士应依法接受处罚。


做错了事,接受处罚理所应当,这是她为自己的不理性做法付出的代价。至于被拜耳公司辞退,是梁女士和拜耳公司之间的行为,具体应由双方根据《合同法》和《劳动法》执行。即使梁女士因违反了拜耳公司的规章制度被辞退,那也是她同拜耳一家公司的事情,和其他公司无关。因此,我个人认为,其他公司不应该受此事的影响,更不应该不给人改过的机会。如果梁女士打算重新就业去其他公司应聘,其他公司应给予她同其他竞争者同等的机会。


人的一生中,总是在不断的犯错和不断地修正中才能得到成长,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相信梁女士也会从此事件中吸取教训,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题主还有一个关于在人事圈子里这样的人会不会被封杀的问题,我觉得有些太严重了,犯了错得到相应的惩罚就够了,为什么还要赶尽杀绝呢?要知道一个人的职业生涯对职场人的重要性,工作是人生存的根本,难道因为一时的错,连这个根本也要失去么?那要她如何生存,靠他人供养还是吃政府救济?无论何时,夺人饭碗的事情还是不要做得好。


互联网的时代,一切善恶都无可遁形,互联网就像一把双刃剑,有时会把一些事情无限的放大,很多时候甚至决定了一个人的成败,正所谓“成也网络,败也网络”。况且,有时候有因才有果,因果有时并不完全是我们看到的样子。前一段时间纷纷扬扬的“肖战事件”,把一个流量明星都拉下了神坛,何况一名职场员工呢。


另外,我还有一个想法,可能和曾经同为中国人的同胞情结有关,相比于拜耳公司行事果断利落的辞退一名澳籍华人公司总监来讲,虽然获得了大多数人的支持和赞赏,但我想如果,此次犯错的是拜耳的一名本土德国员工,拜耳会不会也会做同样的决定?也会把自己的同胞坚决辞退?


再如果在此次事件中,拜耳公司如果能勇于承担,在教育员工方面存在的不足,从而导致员工做了错事,能为自己员工的行为向有关人员道歉,给广大民众一个交代,我不但会为该公司点赞,更会为他喝彩,这才更是一个大公司应有的担当和风度,而不是在遇到危机时,把员工辞退出公司大门之外,明哲保身。


在此,也希望广大的网友们,看在我们曾经都是中国人,就像都是一个母亲的孩子,其中一个长大了,因为种种原因,离开了母亲,重新选择了新的家庭。如今虽然犯了错,但毕竟曾经是我们的家人,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宽容、善良是中华传统美德,我们要把这一美德发扬光大,让世界认识我们中国人,无论何时何地都是团结向上的民族。


职场顽石


【职场大手笔】给你不一样的解答:

这名女子的所作所为,可以说是影响十分恶劣。对拜耳公司对她的火速开除,国人也是觉得大快人心。

那么,这名被辞退的女子,以后还会有公司雇佣么?我觉得,估计会很难有,除非这女子更名换姓,或在应聘的时候,聘用的公司不了解这名女子的情况。

对这名女子,如果我是公司的用人主管,真的不敢用,主要原因有:

一、没有责任心、没有大局观的人不敢用。

在这次疫情防控中,国家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才稳定住了疫情,国内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发展的成绩来之不易。

但一些人,就不懂得珍惜,枉顾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回到国内就一意孤行,不听劝阻,没有责任心,没有大局观,这样的人常常都会坏事。

二、没有纪律观念、没有规矩意识的人不敢用。

国家明确规定,为做好新冠疫情防范,回到国内必须隔离14天,但这人偏偏顶风出门,无所顾忌。对警察的劝告,也当耳边风,置之不理,我行我素。

这样目无纪律,把规矩当儿戏的人,或早或晚都会捅娄子。

三、没有道德观念、不知礼义廉耻的人不敢用。

明知自己可能会危及别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还不顾工作人员的劝阻,坚持要跑步,甚至还口出狂言,对当时的工作人员恶语相向。

并且,还造谣乱喊:“救命啊,救命啊,有人骚扰。”

这个嘴脸真的十分可恶,这种行为真的让人厌恶。

没有道德观念,没有羞耻之心,只凭个人喜好行事,这种人,真的让人避而远之。

总结:不论在哪,为人处事,要讲文明、守规矩,要知礼义廉耻,这样,才能到哪才受欢迎。

—— END ——

· 欢迎关注【职场大手笔】,分享写作经验,传授职场高招,让你工作游刃有余、增添亮色。

· 如果你喜欢我的文章,不妨点赞、转发、收藏一下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