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司法局芝阳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提前做好新旧管理规定无缝衔接,推动《社区矫正法》如期落地落实,3月23日上午,韩城市司法局芝阳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因尚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此次学习采取微信群多方视频方式开展,由司法所同志集中授课,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参加。

韩城市司法局芝阳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

本次学习主要分为三部分内容:一是对《社区矫正法》九章六十三条的基本规定进行逐条通读,学习立法目的、原则、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分工、流程等,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全面了解新规定新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做好制度执行;二是对《社区矫正法》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对比分析,着重对社区矫正委员会设立、社区矫正执行地确定权属、社区矫正小组人员范围、请假及执行地变更手续、惩处措施种类、电子定位条件、教育学习与社区服务时限、提请撤销缓刑假释、决定收监执行受理机关管辖地范围、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等有变化的部分进行学习,尤其突出强调相关法律责任,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始终绷紧“责任”这根弦。三是再次强调教育学习纪律和要求,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在踊跃参加和做好疫情防护前提下,积极规范开展居家自学,按照市局社区矫正科的要求每天必须完成学习,同时充分使用韩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口袋书、微信群文件、电视道德法制节目、报纸书刊等多种方式灵活学习,保证学时和质量。严肃指出居家自学不是摆摆样子、拍拍照片,而是要真学实学,坚决杜绝学习上的形式主义。

韩城市司法局芝阳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

通过本次视频学习和互动交流,明晰了很多新旧管理规定的不同要求,传达了特殊时期教育学习的严格规定,让社区矫正对象全面熟悉新的管理内容,进一步推动新旧制度的有效快速衔接,有力夯实遵纪守法信念和慎独意识,切实做到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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