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不养!贵州两子女将父亲告上法庭

近日,六枝法院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该案系之前经当地民政局调解处理的离婚纠纷,因被告不按协议内容履行孩子抚养费,故被诉至法院。

生而不养!贵州两子女将父亲告上法庭

原告郑某欣、郑某耀与被告郑某某系父子女关系。2016 年 10 月 27 日,二原告之母陈某某与被告郑某某在六枝特区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第二条约定:关于子女的抚养及探视权利,子女由女方陈某某抚养,男方每月支付 2000 元抚养费。但至今被告郑某某仍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子女抚养费,二原告遂诉至法院。

开庭当日,法官对原告之母陈某某及被告郑某某耐心释法析理,告知双方在民政部门达成的协议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具有有效性,同时告知被告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经一番调解,被告深刻认识到自己对子女关心照顾不够,承诺以后会多关心孩子。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郑某某同意自 2020 年 3 月起,按期每月支付二原告抚养费 2000 元,并答应支付之前欠二原告的抚养费 30000 元。

这起抚养费纠纷,法官在依法维护孩子权益的同时,从情感角度出发,对父母双方进行耐心劝解,希望他们在情感上能给两个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最后二人间的矛盾终于得以化解,这起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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