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儀與文繡的離婚訴訟案,創造歷史之最,為何還被稱為“革命”?

Wild-Fire


1924年,馮玉祥突然發動北京政變,將當時的臨時大總統曹錕軟禁,然後派出軍隊,把前清的皇帝陛下溥儀趕出皇宮。

曾經的皇帝陛下溥儀只好告別這一個愛新覺羅家族曾經佔據了260多年的皇宮建築群,然後暫時居住在醇親王府。

這位曾經的皇帝陛下身邊除了婉容和文繡兩個妃子之外,身邊只剩下了17個太監和宮女。

1925年年初在日本人的安排下,溥儀化妝成商人,坐火車匆匆逃離北京,來到天津,暫時居住在前清兩湖統制張彪的宅子裡,也就是處於日本租界裡的“張園”。

但是住了沒幾年,1929年,溥儀交不起房租了之後再次搬到不遠處的“靜園”。

(靜園)



1931年,陪在溥儀身邊多年的妃子文繡突然離開了靜園,不久之後,文繡沒有回去,反而派出一個太監,通知溥儀說要和他離婚。

1922年11月文繡被選入宮中,封為“淑妃”。在起初的一段時間裡,這位淑妃和皇帝溥儀是十分談得來的,兩人都是性格開朗擅長詩文,所以在一起經常探討一些文學問題。

(文繡)


但是溥儀的另一個老婆婉容,是一個性格潑辣的女子。婉容性格相對霸道,容不下這樣一個佔有溥儀大量寵愛的文繡。在婉容的影響之下,溥儀漸漸的對文繡也越來越冷淡。

在天津暫居的時候,他們三個人雖然居住在一處,但是婉容和文繡卻是如同陌路。(婉容)



溥儀夾在他們兩人之間左右為難。

但是從後來的事情來看,溥儀還是比較偏向於婉容的。

在婉容和文繡發生爭吵的時候,溥儀總是偏向婉容一方,指責文繡。從給兩人月錢來看,一開始婉容因為佔有著皇后的名頭所以每月給1000元,而文繡作為一個妃子只有800元,但是後來,文繡收到的月例份錢越來越少,逐漸減到300塊200塊。

還有當婉容過生日的時候,溥儀會給這位曾經的皇后大辦特辦,邀請各種名流,而當文繡過生日的時候,似乎沒人記得。

漸漸的連跟隨溥儀出宮的那些太監宮女們也不怎麼聽使喚了,甚至還當面頂撞文繡。

當文繡提出離婚之後,溥儀聽了是大驚失色,因為歷朝歷代來看這可是第1個敢和皇帝離婚的人。

但是無奈之下,雙方都聘請了律師,對離婚儀式進行商討。



同時作為孃家人的文繡的哥哥們,估計也是被自己的妹妹嚇蒙了,發佈公開聲明不支持文繡和溥儀離婚,還聲明這種行為實在是大逆不道。

但是文繡給大哥寫了一封公開信,其中聲明,現在已經是中華民國了,人無階級、種族、男女等之分,一律平等,還援引中華民國刑法說明。

這封信已經發表,頓時在社會中引起轟動,紛紛稱讚文繡是新時代的新女性。

最後終於經過溥儀和文繡兩方的討價還價之後,解決了這一段離婚案。



然後宣統皇帝發佈了一份“上諭”:

淑妃擅離行園,顯違祖訓,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欽此。

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文繡從溥儀那裡獲得了5.5萬的生活贍養費維修,把這些錢分給了在離婚案中一直幫助自己的人以及律師,最後自己手中大概剩了不到3萬左右。
離婚之後的文繡,還當過一段時間的小學老師,不過不久就辭職了。1945年日本投降之後,文繡和一個叫劉振東的軍官結婚,1953年因為心肌梗塞去世。

一盤拉條子


妃子與皇帝離婚,這是開天闢地第一回,創造了歷史之是毋庸置疑的,至於被稱為“革命”,顯然是作為妃子的文繡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已經具備了“女權”思想,她以一己之力向幾千年封建思想發起了挑戰,彰顯了革命性,有現實意義。


在中國,男尊女卑思想根深蒂固,“出嫁從夫”的觀念延續了幾千年,縱使在普通百姓家,再不堪的丈夫也是妻子的天,妻子始終處於被動地位,要看丈夫眼色行事;而男人可以妻妾成群,可以喜新厭舊,可以朝三暮四,顯然,很不公平!但女人在封建制度下,也只能忍辱負重,委屈求全!文繡嫁的是帝王,丈夫溥儀是宣統皇帝,當時男權思想依然盛行,作為皇妃,她的命運掌握在皇帝手中是順理成章的事。

文繡受冷落已司空見慣,溥儀當時一直忙於復辟大清王朝,再加上體質的原因,只把文繡作為了一件擺設,可文繡是獨立個體,有鮮活的生命;風華正茂、身心健康的她不願意在別人頤指氣使的情景下作木隅,不願意毫無意義地渡過寂寞、空虛的歲月來浪費生命,更不願意盲目地過完一生,在當時文繡處於一夫二妻狀態的婚姻裡,已經焦頭爛額了。

文繡的離婚一石擊起千層浪,為受夫家欺壓的女子樹立了典範,她單槍匹馬地追求個人的幸福,義無反顧地奔向了自由、廣闊的天地,自此,人世間無數婚姻不幸的中華女子也逐漸追求男女平等,追求自己的人格獨立、尊嚴、自由。

文繡能革命化地離婚,得益於遠房表親——一個名叫玉芬的女子,她本是馮國璋的兒媳,作為過來人,當得知文繡和溥儀無夫妻生活,無感情的時候,就私下勸說文繡離婚,文繡讀過書,她渴望的是心心相印的愛人,希望擁有平等自立的人生,她不要皇妃的虛名,她的離婚舉動石破天驚,有深層的革命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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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儀原名愛新覺羅.溥儀,中國封建社會最後一個皇帝宣統皇帝。中國自秦始皇統一全國自稱朕到清朝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歷經3000多年,文繡主動離婚,是整個封建社會唯一的一例。

1922年溥儀大婚,迎娶皇后婉蓉,貴妃文繡。

1924年馮玉祥發動了首都革命,將溥儀趕出紫禁城,隨後溥儀前往天津靜園居住,文秀由於受到長時間的壓迫跟冷落,於1931年像天津地方法院政府提出離婚。

文秀勝出,天津法院判處溥儀與文繡離婚。

至於為什麼說文繡離婚是一場革命呢,如果當時清王朝還是統治階級的話,文秀是絕對沒有機會離婚的,這是封建王朝的特權,而文繡宣佈離婚案的時候,正是我國民國時期,清王朝已經結束了統治,也正是由於民國的人人平等政策,才使得文繡得以離婚,她也成為了歷史上第一個與皇帝離婚的女人,也是唯一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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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年代,是男尊女卑的社會制度,套在女性身上的是儒家的三從四德的綱常倫理。在封建社會里,女性往往處於受支配的地位,夫妻之間,女性如果被丈夫嫌棄,很有可能被丈夫寫一封休書,永遠的趕回孃家,也就是所謂的休妻。在封建年代裡,一夫多妻那是經常有的事,女權完全沒有得到保障,甚至於沒有女權這一概念。


溥儀是愛新覺羅皇族的皇帝,也是中國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的皇帝,身份尤其尊貴。雖然清朝被孫中山領導的革命推翻後,宣統皇帝溥儀宣告退位,但皇族身份依舊顯赫,昔日舊臣依然圍繞左右。

後宮妃子紋繡,或許厭倦了後宮百無聊賴的生活,亦或是嫌棄溥儀性生活的欠缺,運用民國婚煙法,向昔日的皇帝溥儀提出了離婚,溥儀趕到奇恥大辱。


在我國數千年的封建社會里,從來都是男休女,從未有過女休男,溥儀被紋繡提出離婚,可謂是從古至今第一人,何況,溥儀還是有著皇帝的榮耀,這在帝制時代是不可想象的,從來只有皇帝把嬪妃打入冷宮,哪有嬪妃休了皇帝?

因此,紋繡和溥儀的離婚訴訟案,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它標誌著中國男女婚姻上權利平等的時代來臨,新社會對女權的保障,封建社會皇帝肆意擺佈嬪妃、打入冷宮的無情制度一去不返,這些時代的轉變,是革命性的,劃時代的。


月夜讀春秋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很簡單,因為打破了幾千年的慣例。

自古以來,嬪妃一旦入宮,是不可能活著被放出來的,更不可能有什麼離婚。

最多是妃子被打入冷宮,形同坐牢,一直到死。

這是原則。

即便嬪妃要自殺,也要皇帝賜死才可以。

如果嬪妃隨便自殺,就是大罪,要株連家屬。

看看,連死都不行,何談離婚。

在文繡對溥儀提出離婚時,溥儀還以為他開玩笑,直接說:不能同皇帝離婚!

文繡就是要求離婚了,還最後離掉了。

自然會被稱為革命!

其實,文繡的離婚案,對她自己和對溥儀都沒有什麼好處。

就溥儀來說,文繡把家醜外揚,丟了大臉。為了官司獲勝,文繡甚至暴露出溥儀沒有男性能力的夫妻隱私。

別說溥儀是皇帝,就算普通老百姓也受不了啊!

惱怒之極,溥儀從此斷絕和文繡的任何關係。

在抗戰時期,文繡留在日偽控制的北平,花光了積蓄,被迫靠做體力活為生。

如果她同溥儀還有一點情誼,去向溥儀張口,後者是為滿洲國皇帝,隨便說幾句話就讓文繡生活無憂了。

溥儀在這段時期,對於以前的滿遺老臣都是很照顧的。

事實是沒有,溥儀不去整她,已經算是客氣了。

文繡是被保姆玉芬和律師忽悠了。

文繡要求離婚,這本沒有錯,但無需鬧得天翻地覆才能解決。

鬧成這樣,只是便宜了律師,他因此大大出了名。

另外就是便宜了保姆玉芬,她以自己有功勞為名,向文繡要了大筆的錢。

而文繡鬧成如此誇張,雖然得以離婚,還得到幾萬大洋的撫養費,然而卻導致眾叛親離。

文繡幼年進宮,除了家人和滿清的親戚以外,根本沒有社會關係。

這次鬧完以後,滿族人包括他的堂兄文綺,全部宣佈和文繡斷絕關係。

由此,除了妹妹文珊以外,文繡失去了所有幫助,孤立無援。

可惜文珊沒幾年就去世了,文繡沒有社會經驗,沒有人幫她又不上理財。短短10來年,就從擁有幾萬大洋的富人,淪為赤貧的小市民,甚至要去做瓦工為生。

比如文繡雖然沒有收入來源,宮內的生活習慣卻一時改不過來。她專門僱了小丫鬟服侍起居,每次洗手要換三次水,而且要一次比一次熱。

其實,當時北平就有很多滿遺老臣,文繡如果沒有鬧到這種地步,以皇妃身份要求他們幫助,生活是沒有問題的。

正確的做法是,文繡自己開溜,然後讓文珊去同溥儀溝通,要一些撫養費,名義上還保留夫妻的名分,只是分開居住而已。

這樣文繡達到了自己的目的,溥儀也有臉面,兩全其美。

可惜,文繡留著蒙古人的血液,性格又特別倔強,思維幼稚,做事極端,最終搞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這樣坑皇帝的妃子,自古以來也是絕無僅有的。

最慘的是,文繡自己的下場也很慘。她在抗戰後期,已經是赤貧市民,做了很多苦活,甚至在街上販賣香菸。

直到解放戰爭期間,溥儀被捕,文繡才得以改嫁,依靠一個老實巴交的國軍軍官生活。

可惜解放以後,這個軍官被當做階級敵人,發配到清潔隊工作。

文繡和他住在一個幾平方的小屋,1953年就突發心臟病去世,年僅44歲。


薩沙


溥儀與文繡的離婚訴訟案,創造了歷史之最,之所以被稱為“革命”,在我看來,不僅僅是因為妃子和皇帝離婚,對簿公堂,是開天闢地頭一回,更因為文繡的離婚是女權意義上的革命,也是對幾千年封建思想的革命,意義非凡。

在古代,男尊女卑是常態,在普通百姓家裡丈夫也是天,妻子也是附屬品,男人三妻四妾也好,朝三暮四也好,女人只能打碎牙齒往肚子裡咽。

何況文繡處於帝王家,儘管溥儀是個末代皇帝,可是男權思想依然很嚴重,認為皇妃的命運掌握在皇帝手中。

溥儀對文繡沒有關愛只有冷落,一心想復辟的溥儀只想文繡作為自己的女人乖乖做一件擺設,可文繡是鮮活的生命,她不願意盲目而毫無意義的過完一生,況且文繡在這段一夫二妻畸形的婚姻裡,已經受夠了。

文繡的離婚是一鳴驚人,為世間無數女子的苦難歷程譜寫了不一樣的前程,也為幾千年的封建思想壓制下的女性婚姻中的悲哀打響了翻身的前奏。

自從她以後,中華女子也開始和男性一樣追求平等,從她以後,也激發了更多的女性追求自己的尊嚴和自由,皇帝的妃子都敢和皇帝離婚,休了皇帝,普通女子還有什麼不敢呢?

文繡一開始並沒想過離婚,她有一個遠房表親叫玉芬,給她帶來了新思想,玉芬本來是當時民國時期有頭有臉的大人物馮國璋的兒媳婦,她是個過來人,當得知文繡和溥儀沒有一點夫妻感情的時候,勸說文繡和溥儀離婚,皇妃也是人,也要追求自己的幸福。

文繡也讀過很多書,在那個新舊思想交替的時代,她在絕望中探索出了自己新的人生,文繡決定要做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主動掙脫千年後宮悲劇的女子。

畢竟當時新的時代已經來臨,女人們的反抗意識已經覺醒,文繡渴望的是真心相待的愛情和平等自立的人生,而不是皇妃的虛名和榮華富貴。

文繡以新女性的姿態來抗擊封建婚姻,她休了皇帝,她真正粉粹了那副幾千年來戴在女性身上的桎梏,因此文繡當時上了各大新聞的頭條,簡直算得上天字號新聞,社會反響很大。

文繡的舉動形成了一個萬眾矚目和津津樂道的新名詞,當時被稱為“妃革命”。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她的舉動還有更深層的革命意義。

因為當時民國時期公佈的《中華民國民法》中的第四篇《親屬》列出了有關婚姻家庭的新法規,就明確做出了可以允許自願離婚的規定,文繡的離婚讓當時這如同一紙空文的規定有了實質性的突破。

綜上所述,因此我認為不論從反封建意義來看,還是從近代法律的實踐來看,文繡和皇帝離婚打官司的事情,都稱得上是一場“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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