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癮君子”販毒再落法網

本報訊 因吸毒被公安機關處罰20次,還分別因販賣毒品、容留吸毒被法院判處刑罰,但陳某某仍不思悔改。近日,延平區檢察院以販賣毒品罪對被告人陳某某提起公訴。

經查,2019年7月26日15時許,陳某(另案處理)通過微信聯繫鄧某(另案處理)讓其幫忙購買冰毒,鄧某知道陳某某有毒品,於是通過微信聯繫被告人陳某某購買800元的“冰毒”。當日19時許,陳某和鄧某如約來到延平區某停車場附近交易。

訊問時,檢察官瞭解到,陳某某近幾年一直沒有擺脫毒品的“控制”,短短几年間因吸毒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20餘次,強制戒毒三次合計7年,也因販賣毒品、容留吸毒受過刑事處罰,但陳某某不思悔改,仍在延平區販賣毒品,屬於毒品再犯、累犯,應從重處罰。目前,該案已依法提起公訴,被告人陳某某將因其屢教不改行為受到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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