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二次酒駕又被查獲 被追究刑事責任

(原標題:我認罰!你們怎麼樣都可以......)

2020年3月15日,景縣交警在轄區內開展酒後駕駛查處行動。13時許,一輛車牌號為冀TD8xxx的小型轎車向檢查點方向駛來,當臨近檢查點時,該車突然拐進一旁的街道,駛入一個村莊。民警見此情況,立即上前進行攔截。攔截成功後,民警詢問駕駛員王某是否有駕駛證時,駕駛員王某起初支支吾吾、含糊其辭,最後告訴執勤民警自己沒有駕駛證。在民警對駕駛員王某詢問期間發現駕駛員王某身上散發著酒氣,隨即民警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140mg/100ml,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經送醫院抽取血樣送檢,檢測結果為163.83mg/100ml。經進一步信息查詢發現駕駛員王某此次已是第二次被查處,其於2018年5月1日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景縣交警查處過,駕駛證已被吊銷。

男子二次酒駕又被查獲 被追究刑事責任

據駕駛員王某交代:2020年3月15日中午,自己在老家朋友家吃飯,吃飯期間喝了些許白酒。吃完飯後,自己駕車回家,回家途中,不料遇到交警,雖心存僥倖逃跑,但還是被交警查處。

現駕駛員王某因實施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及因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第二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給予罰款1000元,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證,同時還將面臨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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