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人想取消物業公司?

信仰丶天地之間


想取消物業的人,其實是極少數!這極少數中間的大部分人,是稀裡糊塗的認為,只要取消物業,就可以不交物業費,所以天天喊取消物業,讓社區管理,因為在他們心裡,社區管理是不收錢的。

我們這個頭條平臺,就是給這些人提供一個發洩情緒的地方,讓他們發洩發洩,千萬不要以為想取消物業的人是很多。

為什麼說他們是極少數,因為他們如果是大多數,會在本小區聯合全體業主把物業攆走或更換,但因為是極少數,沒有其他業主響應,所以就在這平臺上發洩一下。


安安2085


我所在小區就沒有物業,街道想安排物業也沒弄成,我們這兒的衛生找了一家家政,他們負責打掃,每月再給環衛處點錢,他們負責過來拉走,電梯包括小區的電力部分包給供電所下屬的一個小組,用戶如果家裡有問題電工來一趟50元,材料自備,安全問題找了一個保安公司保證每天有至少3到4個人,另外找了幾個退休老人負責每月每家每戶收費,每家多的100多一點,少的70,80左右,幾位老人每月650元,我在這住了7年多了,什麼事也沒有,哦,對了,每家的水,電,暖,天然氣都是自己去所屬部門交,7年多除了抓住過一次小偷,什麼事也沒發生過。


liu234


有多少人想取消物業公司?這個問題看在什麼地方問,會得出不同的答案:

1、炒房者要求取消物業公司少,

2、明星豪宅、大款別墅區希望物業公司永存下去,取消者少,

3、大城市要求取消物業公司的少,但大城市邊緣地帶小區要求取消物業公司的多一點,

4、中等城市又比較富裕的城市要求取消物業公司的少,但邊緣地帶小區要求取消物業公司的多,

5、小城市要求取消物業公司的較多,

6、縣城要求取消物業公司的更多,

不知分析的正確與否,供網友參考。





美侯王666


物業是新時期黑惡勢力的縮影!需要整治了!

本人梳理一下:

一,物業作為少數人,讓業主大部分人都不舒服,不符合我國國情!

二,有人反駁說,對物業不滿意可以讓業委會撤換或者投訴到物業管理所,那我可以告訴你,行不通,原因嘛,大家都懂得!

三,物業因為收費問題,進行霸道,恐嚇,甚至打人等等,有人會反駁,業主交物業費天經地義!是,你說的沒錯,那物業不作為,又如何處理,又回到了第二條!!

四,終上所說,物業這個行業,已經變形變質,繼續嚴打,或者轉型!


一線之間


客觀的說取消物業公司(或者改個名字叫房修業委公司)不符合國情,但是把物業公司與開發商剝離是最好的選擇!現在的物業公司就是空手套白狼,不用投資一分錢,使用著業主花錢蓋的辦公樓,制定出一系列的收費標準,拿著業主們買房時繳納的維修基金吃利息,每個月還高額的收取業主的管理費用,乾的政府應該承擔的事情。

我為什麼支持物業公司(房修業委公司)?我們買了房子,家裡的房屋結構、裝修、電路水管、衛生間包括業主們的共有設施(屋面、電梯、地下停車場)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我們每位業主不是維修專家,花錢買服務是自古不變的真理。就像人有病要去醫院,房子有病找房修公司,明碼標價。公共設施出現問題動用維修基金(基金由居委會或辦事處託管,利息和支出定期向業主公開)。業主每個月向居委會交納治安,衛生,停車管理等費用。費用不管支出還是收入公開透明。


吳彪40438221


其目的根本不是要取消物業,而是要"物有所值",但每個人對"物"的價值評估不等而產生的矛盾。比如在高檔小區保安的一個手勢,一個敬禮對有錢人來說物業費高也值得,但對平民來說就一錢不值。


東方萬精油


堅決要求取消物業公司,光收費不服務!


手機用戶蒼鷹展翅


堅決取消盈利性物業管家!!自己買的房子還要別人管?繳錢養閒人?我們只請相應的保安保潔員就可以了!這樣也輕鬆要不了多少錢!相比物業收費一年幾百萬幾千萬上億元,請問你收這麼多錢財都幹嘛呢??是養背後的黑社會惡霸吧!養他們供他們豪車出入,豪華酒店夢生醉死的?憑什麼啊,我們業主有的還買不起豪車,有的連車都沒有,有的還要還房貸。堅決取消黑社會惡勢力支撐的物業!!!


中國臺灣省高雄市劉莉


99.99%的業主想趕走物業。

物業費在居民生活中佔的比例很低,但再低,也是業主的錢,花了,就要值!99.99%以上的物業以賺錢為目的,只想收錢,不想幹活.他們收買控制了業委會,與他們狼狽為奸,一起坑害業主!他們可以任意停電梯,任意降低衛生標準,任意降低照明標準,甚至膽敢出租消防通道,可以任意提升服務費,時時以管理者自居!他們忘了,他們是服務者,我們與他們的關係是平等的,我們不奢求自己是消費者是上帝,但起碼要是平等的關係,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我們花了錢,買的是服務,不是一個老爺!

物業是被業主簽約的甲乙雙方的關係,不等同於其它行業,不能以賺錢為目的!

現在的物業就像一個闖進你家的保姆,不幹活,還對你家裡的事情指手畫腳,干涉主人的正常生活,他還想把你家的客廳出租賺錢!你還少不了他們的一分工資,更不能把他趕走!百姓要工作,要拼搏,要應對社會上的各種壓力,已經夠累的了,可是回了家,這個自己花錢打拼下來的小窩,這個百姓自己最後的港灣,卻還得看這個”主人”的臉色行事,這種屈辱感真的令人十分憤怒!

物業條例規定業主要先交物業費,而對物業不盡責卻沒有約束,只能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往往也得不到支持。因為法院幾乎都被開發商買通!他們旗下的物業就可以胡作非為。

就像你到超市買肉,要先交錢,至於給你的肉是否新鮮,是否足稱,你是無權過問的!你還必須買,必須交錢。如果對肉不滿意,就要寫起訴狀,到法院立案!但法院往往是被買通的,一般會找各種理由不給立。即使立上了,法院也往往向著超市,因為畢竟收錢了。最後,你不得不吃下不足稱不新鮮的肉,下次買肉還要這樣!

這就是中國的物業給人的體驗!


山東大饅頭


取締物業……深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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