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死刑(二)

四、“玩”輸了的人生

這是一個在我的面前從無知少年一步步走向死亡的罪犯。

第一次接觸他的案子,他才15歲,初中生,是一個盜竊團伙中的從犯。從案卷材料中可以看得出來,他僅僅是處於“好奇”而參與了多次盜竊,用他的供訴來說:

“偷東西時那種詭秘的感覺讓人覺得好玩,很刺激”。鑑於他還是未成年的在校生,法網輕張――――他被免於起訴。

一年以後,再次受理了他的刑事案件:入室盜竊,在行竊中強 J了一個單獨在家的14歲的女孩,然後把這家人的現金和價值2萬多元的首飾洗劫一空。

公共安全專家人員在審訊中追查贓物去向,他一會說是藏在某山上的石洞裡了,一會說是藏在河邊的下水道出口邊了,最後還說是藏在火葬場的牆頭磚縫裡了,害得偵查人員費了很大精力去尋找。

實際上,這些物品早就被他揮霍了。問他為什麼要這樣幹,他很輕鬆的回答:“逗著玩唄,讓pol.ice在我的指揮下瞎忙活,很刺激!”這一次,他被數罪併罰,判刑8年。

又過了兩年多,他的案卷再次擺在了我面前――――――在服刑中越獄潛逃;在潛逃後的搶劫作案中殺死一人,殺傷3人!

這一次,他“玩”到了盡頭,被依法判處死刑。在執行死刑的那天早上,我在看守所和他談了一會。

我問他:“你這麼年輕就走到頭了,想什麼呢”?

他回答:“玩唄”。  我問:“就這麼個玩法,有意思嗎”?

他回答“什麼叫有意思啊――――-勞改當工作,槍斃當睡著,早死晚死,反正都要死”。

我再問:“你還這麼年輕啊”!  他回答:“就是,我不就是玩輸了嘛”!

從他的回答裡,我聽到了一種對他人和自己輕如鴻毛的無所謂,一種人性的冷漠和缺失。他把和法律的對抗看做是“玩”,但確實,他“玩輸了”,輸得那麼幹淨徹底。可是,是什麼原因使他一步步走到了今天呢?――――多年來,我一直在思考著這個問題。

就這樣,又一個年輕的生命從我眼前消失――――――到執行死刑那天為止,他只在這個世界上活了19歲零21天!

五、槍響了,他喊著戀人的名字

說實話,經歷了那麼多執行死刑的案件,我只對他的死感到惋惜――――――他被執行死刑的時候,只有25歲。

他是一個年輕有為的大學生,從財經學院畢業,畢業後分配到某銀行工作,由於小夥子很能幹,參加工作才兩年多,就被領導任命為保衛科長。他有一個熱戀著的女友,很乖巧漂亮的那種女孩。

有一段時間,女友很憂鬱,他一直問不出原因,直到女友在一次酒醉後的哭訴中,他才問清了情況:一個月前,女友在一次同學聚會中喝酒過量,被一個男同學強 J了!

也許他太心疼自己的女友了,也許他那天已經情緒失控,也許他在心靈的傷痛中完全忘記了法律――――――總之,他知道了女友被強 J的事實後,已經完全失去了理智。他以保衛科長的身份,從單位領出了銀行押鈔和看守金庫時才能佩帶的手槍和子彈,跑到那個強 J他女友的強 J犯家裡,連開四槍,殺害了那強 J犯的父母。然後又在尋殺強 J犯的過程中,連續槍殺了兩個與案件完全無關的無辜者!

在死刑執行命令宣佈之後,他要求我陪他度過人生的最後一個夜晚,和他說說話,我答應了他。

在看守所的押室裡,他和我談了很多,談到了他的父母、家庭、戀人、談到了他曾經想成就一番事業。還談到了魯迅筆下的祥林嫂那句振耳欲聵的究問:“人死以後,到底有沒有靈魂”!

我知道他的潛意識中在想什麼,我告訴他,那個強 J犯已經被逮捕入獄(後被判徒刑7年),他會受到應有的懲罰。在悔之晚也的感嘆中,他只惋惜一點:沒能親手殺掉那個害他女友的人!

第二天,執行對他的死刑,作為刑場監督人員,我一直沒有離開他的左右。

槍響了,他一頭栽倒在草地上――――――站在旁邊的我清楚的聽見他喊了一聲他女友的名字!倒地之後,他還在斷斷續續的嘶喊著,一聲比一聲輕~~~~

我心裡一陣發疼,實在忍不下去,大喊了一聲:“法警,補槍”!人生中總會遭遇到那麼多邪惡,但美好和光明總是生活的主流。人啊,千萬不要在和邪惡抗爭的激情中迷失了自己啊!千萬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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