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步之内见死不救者,重罚 ​​​​”,严苛、奇葩的秦朝律法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将秦律修订,作为全国统一的法律颁行各地。秦二世即位后,又修订了秦朝的律令。《秦律》的律文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思想、生活等各个方面,使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皆有法式”。秦律管得宽泛而且惩罚严苛,于是当时老百姓的生活也举步维艰。


“百步之内见死不救者,重罚 ​​​​”,严苛、奇葩的秦朝律法

秦朝版图

我们现代社会的法律并没有秦朝那么宽泛,例如见义勇为、爱护花草、兄友弟恭等等行为都只是道德的约束,没有法律的强制性,所以我们也没见过有人是因为踩踏草坪就被判刑入狱的。而由于秦朝的法律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有老百姓做了现在看来是违背道德的小事,在当时可能就会因为违反法律被抓去修长城。就像标题中写的,秦律规定:“百步之内见死不救者,重罚”,虽然这在道德上是正确的,但是如果放到法律中未免有些不妥。若真是这样,我们许多在车祸现场围观凑热闹的人就得判刑入狱了,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百步之内见死不救者,重罚 ​​​​”,严苛、奇葩的秦朝律法

记录秦律的睡虎地秦简


除此之外,秦朝还有许多管理范围宽到奇葩的法律。例如“成年男丁无故嚎啕者送官府”,一个男性如果流泪就会被送到官府审判,放到开明的今天如果因为仅仅是因为自己是男性就失去了哭的权利实在是非常可怕的。还规定“或采人桑葉,臧不盈一钱,可论?赀三旬”,是说采摘别人桑叶即使价值不到一钱,还是会受到遥远三十天的惩罚。看完这条律,想必许多喜欢随手抓几片路边花木叶子的人得徭役好几年都不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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