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萍:坚持节水优先 建设幸福河湖

杨萍:坚持节水优先 建设幸福河湖

娄底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萍到新化检查防汛工作。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把节水优先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不断深化国家节水办提出的“四个一”节水措施,坚决打好打赢“节约用水攻坚战”。

我市地处衡邵娄干旱走廊,全市人均水资源量仅1515立方米左右,远低于全国及全省的平均水平,地处东部湘江流域的娄星区、双峰县、涟源市水资源更为紧缺,人均水资源量不足1100立方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季节性、工程性、水质性缺水问题日益凸显。为缓解娄底水资源紧缺问题,我市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十六字治水方针,以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全面提升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充分发挥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的重要作用。

以节水强基础,全面提升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一是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涟源市通过省厅第一批节水型社会达标县验收,双峰县成功申报2020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并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方案编制。二是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在全市市直机关单位中开展以“先交保证金3万元,建成验收好后返保证金为奖金”为激励措施的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节水载体建设。涌现了以市中医院、娄底一中、市税务局、市人社局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节水载体;目前已有27家单位完成节水载体创建。强力推进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创建,娄底市水利局计划投入30万元进行节水改造,拟建成全市机关节水示范标杆单位。2019年我市水利局、人社局、娄星区水利局、娄底一中、涟源(华润电力)有限公司、湖南伍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忠实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机关、公共机构建成省级示范型节水载体。三是建立和完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将全市年用水量较大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共20家纳入国家、省、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并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四是开展用水总量统计。2019年,将全市年用水量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自备用水、城镇公共供水以及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共计110余家纳入用水总量统计单位名录,开展用水总量统计。五是加大节水宣传力度。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为契机,通过报社、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开展水资源节约、利用和保护的宣传教育,结合设立专栏和定期宣讲等形式,广泛推动公众参与,营造出全社会关心、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浓厚氛围。

以治理解难题,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一是治污。全面启动娄底“一江三水”共330公里的截污与生态廊道建设,生态修复成效明显。按照“治河先治岸”的思路,全面完成河长制13项重点工作任务,整治中心城区沿河排污口18处。二是治乱。强力推进“清四乱”专项整治,314个“四乱”问题全部整改销号,依法拆除涉河违法构筑房屋38栋、违章建筑30处;关停非法码头12处,整治砂石码头46处、非法采砂制砂场101处;清理“僵尸船”62艘、拆解“三无”船舶139艘,清理水府庙水库钓鱼平台286处、钓鱼趸船87艘。落实河道保洁员或专管员1982人,做到了“条条河流有人管、村村都有保洁员”。三是治淤。实施“小水源、微田园”战略,完成12000口山塘清淤,防汛抗旱和改善水生态的综合效益逐步显现。完成涟水24公里河道清淤疏浚、岸坡整治及生态修复。双峰县以奖代投完成110公里河道清淤任务。

以制度保长效,全面优化水资源监管体系。一是建强领导体系,始终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市委书记任市第一总河长,市长任总河长,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12条河流的河长。市委书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河长制,市长召开总河长会议全面部署2019年度河长制工作,市委市政府以上率下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二是压实责任体系,倒逼任务落实。建立河长制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把河长制纳入真抓实干激励范围,作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和各级河长责任。三是完善制度体系,确保常态长效。制定《娄底市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巡河暂行规定》,规范各级河长巡河履职。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联合执法制度》,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道警长”配合执法。实行《孙水河流域河长监督长制度》,以各级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任河长监督长,督促各级河长和地方党委政府履职尽责。

以创新促落实,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一是推动立法保护,实施“依法治水”。认真抓好《孙水河保护条例》贯彻落实,设立孙水河保护专项基金,有效保障孙水河流域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将涟水保护列入地方立法计划,2019年启动立法调查,促进涟水流域水质改善。二是深化“一河一策”成果运用,实施“清单治水”。科学编制“一河一档”“一河一策”,逐河梳理任务清单、措施清单、目标清单,实行河长制重点任务清单、河长巡河交办问题清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清单,开展专项督察,落实完成省级、市级河长交办问题137个。三是发动社区、村民自治,实施“全民治水”。注重发挥民间河长和社会团体的巡河员、宣传员、示范员作用,将保护水生态环境写入村规民约。出台《河长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实行举报有奖。常态组织“河小青”志愿行动,举办“美丽河湖”“最美河长”“最美民间河长”“最美护河员”公开评选,使“治水护河”家喻户晓、人尽皆知。(作者系娄底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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