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合肥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布第29號通告!

關於進一步加強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29號)


為嚴防境外疫情輸入和擴散,全力保障我市人民群眾和境外來(返)肥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所有擬從境外來(返)肥人員,需在出發前24小時向目的地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報告,報告事項包括來(返)肥人員姓名、健康狀況、返回的時間和行程等。境外來(返)肥人員的家庭成員、親屬或邀請單位、接待單位、用工單位掌握到境外人員來(返)肥的信息後,應當第一時間報告。


二、所有14日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抵達合肥後,應在1小時內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報告,積極配合屬地防疫部門落實防控措施。通過飛機、火車等方式來(返)肥的,應當主動與我市派駐機場、火車站工作組聯繫,由工作組通知屬地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安排車輛“點對點”做好交接轉運工作,嚴格落實閉環管理。


三、所有14日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來(返)肥人員,一律進行14天集中隔離觀察,並進行核酸檢測。集中隔離觀察期間,隔離人員食宿費用自理。


四、境外來(返)肥人員如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可按規定報銷有關費用;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醫療費用原則上由個人負擔;參加商業健康保險的人員,由商業保險公司按合同支付。


五、各縣(市)區、開發區、各單位要加大對擬從境外來(返)肥人員的情況排查,準確掌握底數和動態,將入境人員全部納入所在單位、企業、社區等防控機制,落實健康管理和服務保障措施,主動做好溝通解釋工作。


六、境外來(返)肥人員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和合肥市防控管理規定。凡涉嫌故意隱瞞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接觸史、不如實申報健康狀況、拒絕接受醫學檢測和集中隔離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將被作為失信人員納入個人徵信檔案,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對違反涉外疫情防控規定的情形,鼓勵廣大市民及時撥打舉報電話。諮詢、舉報電話:0551-12345。


市外辦電話:18855186670、18855186687;

市政府派駐機場工作組聯繫電話:0551-63777090;

市政府派駐合肥市火車站工作組聯繫電話:15155903405;

市政府派駐合肥市高鐵南站工作組聯繫電話:0551-65310729,13156567180。


各縣(市)區、開發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電話:

肥東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0551-67722582;

肥西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0551-68852051;

長豐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0551-66684303;

廬江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0551-82561938;

巢湖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0551-82180622;

蜀山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0551-65125982;

包河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0551-63357869;

廬陽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0551-65699927;

瑤海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0551-64490095;

高新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0551-65310378;

經開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0551-63679110;

新站高新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0551-65777000;

安巢經開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0551-82369190。

合肥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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