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头给了三千多块钱工人生活开支,工人做一天就走了。可告他吗?有何法律依据?

山婆


工人没有把东西带走,工人就没有错。这一帮人走了,你买的东西,找下一批工人也会用。只是你和工人当初谈的价钱低了,别人做不出来,肯定会走了。


用户快乐追风


不可以。工人无罪,工头无理。

修改一下标题,应该是工头给工人买了煤气灶具锅碗瓢盆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工人工作几天后离职,是否应该由工人把生活用品买走?

其实修改标题后你就很清楚,是否应该赔偿了。

首先,工头包几百亩山让工人做,那么为工人配置生活用品是必须的。如果没有配置生活用品,工人可能连去都不会去。

其次,配置生活用品的钱不是直接打给工人的,工人没有现由赔偿。

第三,工头花了钱,但工人去山里也花了时间和路费,并不是工头一个人在付出。

第四,这些生活用品,如果工人拿走了,那么工人倒是应该赔偿。如果没有拿走,仍属于工头所有,可以给以后的工人用,所以用不着赔偿。

第五、工人进山遇到阴雨天,连续几天没开工,这几天的工资,工头也应该给。还有开工的一天的工资更应该给。

第六、不知工头是否与工人签了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工人随时有离开的自由。如果签了,看是否有试用期,试用期内员工可以自由离职。

所以,工头不仅不能向工人要赔偿,而是应该付给工人工资。

但是鉴于工人不告而别,并没有事先与工头联系,这部分工资有理由不发。

所以,如果工人未拿走工头的东西,未给工头搞破坏,工头要求工人赔偿三千元是无理要求,而工头如果上告,其结果就是,工人走个离职程序,然后工头给工人把这几天的工资结清。


职场酸辣汤


首先,我肯定,通过法律渠道最公平。

但是,但是,但是,官司你不一定赢。因为你可能没签合同,花了三千多块钱,也许还有两千块钱是实物锅碗瓢盆还在你那,也许是因为下雨不可抗力因素。

人,要学会换位思考。如果你是被雇的工人,你会不会走?思考一下自己有什做得不合适的地方。

不要跟说相声的学,徒弟走了就都是徒弟的错,组织没走的徒弟上网骂欺师灭祖忘恩负义,也许责任不在徒弟而在自己。即使徒弟走了,也许是因为自己视钱如命,也许是徒弟想离开金钱靠近艺术。

总之,换位思考,然后再决定是否起诉。


大叔级职称


公司上班特别是工地上老板发生活费都是有规定的!不是你提的到单位就发给你生活费的!差不多都是按月如果民工带的钱花完了可预支但不能超出你应得数额!


茶仙老四


息事为好,你既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招工,你帮他们都买了社保医保吗?还有住房公积金等。

综上所述,你另找他人,善待工人,互帮互利,共同受益。


陈宸宸2


这个问题不现实,工人来一天事没做,就给你三千多块钱,有这老板吗?老板是二百五吗?世上就没有这实际问题。


张焱黄


少见的工头,没干活就给钱的少有,听说过曰结的,那也是干一天才给钱的。


靳老三3


一切要照合同说话。没干活就拿钱可以告他。


用户6820316424293


当初是如何协议的是前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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