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雨纷纷
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
牧童遥指杏花村
清明习俗
三月即没,四月在望,清明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盛大的祭祖大节,属于礼敬祖先、慎终追远的一种文化传统节日。清明节凝聚着民族精神,传承了中华文明的祭祀文化,抒发人们尊祖敬宗、继志述事的道德情怀。
然而,扫墓祭祖,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传统的祭祀活动成了春季森林火灾的重大隐患,让这一肃穆的节日火光四起、警报频传。
一次大火,不仅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巨大的影响,更是会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文明的祭祀行为,是造成森林火灾的重要原因。
引发森林火灾,要承担法律责任
主观存在过失,属失火罪,如果是故意,则是放火罪。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即30亩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处罚: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日前,文安县民政局发布了清明节期间继续暂停集中扫墓活动的公告:
文安县民政局公告
根据廊坊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祭扫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今年清明期间,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暂停集中祭扫活动
清明节期间,我县殡仪馆骨灰堂、清颐园公墓及其它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要继续暂停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公祭等群众性活动,对办理骨灰安葬业务实行严格的人数限制,要求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
二、严禁零散祭祀行为
清明节期间,我县将组织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散埋坟地及街头祭祀活动加强巡查,坚决制止县域内野外零散祭祀行为,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造成疫情传播,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特此公告。
文安县民政局
2020年3月20日
慎终追远,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我们倡导:
文明祭扫。坚持少出门、不聚会、不串门、戴口罩、勤洗手。自觉摒弃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上坟祭祖的旧陋习。倡导植树、献花、家庭追思网上祭奠等简约方式寄托哀思。
安全祭扫。要自觉增强安全意识,不违规用火,维护公共安全,不在道路、广场、绿地、林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纸,不燃放鞭炮,不野外用火,杜绝一切火灾隐患。
节俭祭扫。树立厚养薄葬的观念,提倡老人在世多孝敬,离世祭祀不攀比。倡导从俭办丧、节俭祭扫,不搞封建迷信,摈弃陈规陋习,反对奢靡之风。并用实际行动影响家人、朋友和身边群众。
绿色祭扫。树立环保意识,自觉做到不焚烧纸钱、不乱扔杂物、不破坏树木、不燃放鞭炮,主动清理坟墓杂草及周边环境,消除焚烧隐患,降低污染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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