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清單|晉城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決戰計劃

【能源人都在看,點擊右上角加'關注'】

附清单|晋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

北極星大氣網訊:日前,晉城印發《晉城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決戰計劃》。全文如下:

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晉城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

決戰計劃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晉城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決戰計劃》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18日

晉城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決戰計劃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收官之年,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勝之年,為確保完成目標任務,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制定本決戰計劃。

一、決戰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根本遵循,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經濟工作會議決策部署,以市區及周邊34個重點鄉鎮(辦事處)為主戰場,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約束,堅定打贏的決心,強化決戰的意識,緊盯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這個核心,堅決向結構開刀,深入推進產業、能源、交通和用地四大結構調整,用好“兩個抓手”,強化“四個支撐”,強力推進“四大專項整治行動”,努力推動經濟發展與生態環保“雙贏”,全面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決戰目標

(一)約束性指標

1.完成國家下達的重點區域秋冬季大氣攻堅目標。

2.市區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完成省政府下達的2020年打贏藍天保衛戰目標,通過國家、省“十三五”環境空氣質量考核。〔各縣(市、區)目標待省下達我市目標後由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另行分解下達〕。

(二)爭取性指標

力爭市區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全國168城市退出後20名。

三、決戰任務

(一)堅決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和佈局

1.深入推進重汙染行業結構優化調整。完成全市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准入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堅持排放總量與排放標準雙控、標準服從總量的原則,嚴格落實“三線一單”和“兩高”行業產能控制要求,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020年6月底前,完成晉城市健牛工貿有限公司、晉城市太行鈣品有限公司、晉城市白馬納米材料廠搬遷;2020年9月底前,晉城福盛鋼鐵有限公司東廠完成產能置換;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晉城市春晨興匯實業有限公司、山西漢通鑫宇科技有限公司、晉城市富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晉城市太陽石實業有限公司搬遷和40萬噸焦化產能壓減年度任務(其中山西明源集團沁澤焦化有限公司13萬噸、山西興高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7萬噸)。加快推進山西晉城無煙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天溪煤制油分公司搬遷進度和全市含有間歇式煤氣化裝置的煤化工企業提檔升級、結構調整,《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明確淘汰類的加緊淘汰退出。〔市工信局牽頭,城區人民政府、澤州縣人民政府、高平市人民政府、沁水縣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020年10月底前,退出市區建成區未達生態環境部《關於加強重汙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工業企業分類管控標準A級和B級標準的鑄造企業。鼓勵發展飛地經濟,化解區域重汙染企業集聚矛盾,進一步簡政放權,優化服務,優先支持提前關停退出的產業升級轉型項目。〔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等部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按照《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選企業暫行規定》,提前於2020年9月底前完成煤炭洗選企業(廠)核查認定,認定結果屬於淘汰範圍的,同步由當地縣級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取締,認定一家取締一家。〔市能源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規劃與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稅務局等部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推進“散亂汙”綜合整治。持續開展拉網式排查,實施“一企一策”精準幫扶,通過分類處置、規範引導,實現不散、不亂、不汙,在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的同時,培育壯大特色產業集群,穩定就業、推動創新、促進增收。對於符合規劃佈局,經過整治提升還可以繼續在原址生產的企業,列入提升改造類,留出整改時間,完善相關審批手續,對照相關行業排放標準和清潔生產要求,在裝備工藝、汙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推進產業向規範化、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對於在當地吸納就業人數多、佈局分散但已形成特色產業的企業,列入整合搬遷類,科學規劃佈局,高標準建設特色園區,積極引導企業入園,並在整合過程中實現產業、技術和環境汙染治理水平的提升。對不符合產業政策或規劃佈局要求,無汙染防治設施或汙染防治設施簡陋,且在原址不具備改造升級、繼續生產條件的企業,列入關停取締類,必須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生產設備)。〔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與自然資源局、市能源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3.推進傳統產業集群升級改造。對工業集中、汙染嚴重區域實施大氣汙染物排放總量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管理,實現區域內工業廢氣排放總量“只減不增”。澤州縣巴公工業園區、陽城縣建築陶瓷園區制定工業企業集中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標準,報市政府備案,2020年9月底前完成整治。其他縣(市、區)也要針對本區域特色企業集群,制定綜合整治方案,按照“標杆建設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優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總體要求,統一標準、統一時間表,從生產工藝、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產能規模、燃料類型、原輔材料替代、汙染治理等方面提出具體治理任務,提升產業發展質量和環保治理水平,建設清潔化企業集群。制定集群清潔運輸方案,優先採取鐵路、管道等清潔運輸方式;積極推廣集中供汽供熱或建設清潔低碳能源中心,具備條件的鼓勵建設集中塗裝中心、有機溶劑集中回收處置中心等。〔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牽頭,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局等部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4.高標準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鋼鐵(冶鑄)行業完成有組織、無組織、運輸環節超低排放改造監測評估備案工作,長期停產、列入政府搬遷計劃或實施產能置換的,必須完成監測評估備案後方可投入正常生產。

〔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局配合,城區人民政府、澤州縣人民政府、高平市人民政府、陵川縣人民政府、沁水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5.全覆蓋推進工業爐窯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則,對全市域範圍內的308家企業1029座工業爐窯開展工業窯爐汙染治理專項行動,完善工業爐窯大氣汙染綜合治理管理體系,推進工業爐窯全面達標排放。加快晉城巴公園區氣化島升級改造暨產業結構調整項目建設,確保早日達產達效。〔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020年6月底前,全市20家鑄造30臺(10噸/小時及以下)沖天爐全部淘汰;陽城縣21家建築陶瓷企業取消脫硫脫硝煙氣旁路或設置備用脫硫脫硝等設施;夯實全市煤層氣(瓦斯)發電機組大氣汙染排放,確保高濃度瓦斯發電機組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於200mg/m3,低濃度瓦斯發電機組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於300mg/m3。〔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020年7月底前,在部分企業已安裝氨逃逸連續在線監控設施的基礎上,其他所有SCR和SNCR脫硝系統全部安裝氨逃逸監控儀表,氨逃逸指標分別控制在2.5mg/m3、8mg/m3以內;

重點行業、重點區域易產塵點安裝高清視頻監控設施,進一步完善企業空氣質量監測微站點。

2020年9月底前,4家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完成煙氣深度治理改造,改造完成後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在基準氧含量10%的條件下不高於10、50、150mg/m3的標準。加快焦化行業實施幹法熄焦改造。煤化工企業採用造氣廢水脫硫的一律改為規範的氨法及其他脫硫工藝。〔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6.全流程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專項行動,確保《晉城市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實施方案》中確定的51家化工、361家工業塗裝、39家包裝印刷、155家油品儲運銷、2家其他企業等共計608家涉VOCs企業及“一廠一策”各項工作任務全部落實到位,全市重點行業VOCs治理取得明顯成效,O3汙染得到有效遏制。在夏秋高溫天氣實施VOCs企業錯峰、錯時生產。嚴格VOCs處理設施的運行管控,強化交通源VOCs治理和汽修、餐飲油煙、露天噴塗場所等為主的生活源VOCs治理。〔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別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020年3月底前,在完成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一廠一策”備案的基礎上,按照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要求,完成191家工業企業的VOCs治理現狀評估及基礎數據上報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020年5月底前,市、縣(市)建成區及周邊2公里範圍內有噴塗工序的汽修行業,全部加裝催化燃燒等高效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或最終採用催化燃燒工藝進行統一處理。市區及周邊重點區域加油站完成三次油氣回收治理。企業中載有氣態、液態物料的設備與管線組件,密封點數量大於等於2000個的,必須完成LDAR檢測。推進大型餐飲飯店安裝在線設施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020年6月底前,全市重點行業企業按照相關標準規定完成自行監測,所有涉VOCs排放工序穩定達標排放。按照“應裝盡裝”原則,同步完成VOCs在線自動監控系統建設,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同時加強系統運行維護。煤化工行業完成煤氣冷卻由直接水洗改為間接冷卻;吹風氣、馳放氣應全部收集利用。〔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7.強化排汙許可管理。全面開展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清理整頓,按照《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2020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行業排汙許可證的核發和登記工作,實現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證全覆蓋。〔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二)堅決實施散煤清潔化替代

8.完成散煤替代。優先發展符合要求的清潔化燃煤供暖和工業餘熱供暖,按照以清潔集中供熱為主,煤改氣、煤改電等其他清潔取暖為輔,3#優質煤兜底的清潔供暖要求,實施冬季清潔取暖改造。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經國家備案的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改造內容和目標,實現平原地區生活及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縣(市)建成區及周邊城鄉結合部清潔取暖覆蓋率達到100%,農村地區力爭達到60%以上。開展國、省道及旅遊線路兩側經營性門店燃煤爐灶整治。對採用生物質供暖的,應採用集中式並配套高效環保設施,並達到《山西省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DB14/1929-2019)。〔市能源局牽頭,市清潔取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清潔取暖資金和相關資源應優先集中用於城市建成區及周邊城鄉結合部,實施連片改造,突出改造效果。對列入城市改造拆遷計劃範圍的散煤用戶或小區,2020年採暖期前無法完成拆遷的,應納入當年清潔取暖改造範圍,不得任由散煤汙染。各縣(市、區)於2020年3月底前,完成轄區內散煤使用情況的入戶調查,建立2020年清潔取暖改造確村確戶清單,4月20日前完成改造方案的制定,10月底前完成改造並具備使用條件。〔市能源局牽頭,市清潔取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020年10月底前,城區、澤州縣根據冬季清潔取暖改造進度,調整擴大“禁煤區”面積,其他縣(市)建成區要全部劃定為“禁煤區”。嚴格落實禁燒規定,依法清理散煤及燃煤設施,避免散煤復燒。要結合確村確戶工作,組織“回頭看”,從清潔取暖設施入戶情況,熱源、氣源、電源保障情況,補貼政策到位情況、原有燃煤設施及散煤收繳情況等方面逐戶調查,找問題、補漏洞,確保散煤和原有燃煤設施清理徹底,清潔取暖設施群眾用得起、用得好。特別是2019-2020年採暖季散煤治理問題突出的陵川縣禮義鎮,要制定專項工作方案,2020年3月底前報市大氣辦。〔市能源局牽頭,市清潔取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9.強化煤質監控。清潔取暖覆蓋不到的地區,要組織做好潔淨煤供應保障。確保潔淨煤符合質量標準要求。加強對煤炭質量源頭企業及其銷售渠道的管控,重點對原煤生產經營和商品煤洗選等企業實施質量和銷售範圍管控,防止達不到民用煤質量標準要求的商品煤流入民用煤市場。依法查處銷售劣質煤的單位,清理、整頓、取締不達標民用散煤供應渠道。〔市能源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開展民用煤質量專項整治行動,對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民用煤以及在“禁煤區”銷售煤炭及其製品等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並妥善處置不合格民用散煤和民用型煤,杜絕不合格產品迴流到民用煤市場。民用煤銷售企業每月煤質抽檢覆蓋率不低於20%,全年抽檢覆蓋率達到100%。〔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10.深入開展鍋爐綜合整治。2020年9月底前,完成燃煤鍋爐摸底排查工作,確保全市域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清零。所有在用鍋爐穩定達到《山西省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020年12月底前,關停整合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15公里範圍內的燃煤供熱鍋爐。〔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建局、市工信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三)堅決推動運輸結構綠色化

11.大力推進“公轉鐵”。全面落實《山西省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實施方案》和《晉城市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實施方案》,2020年,全市大宗貨物年貨運量150萬噸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和新建物流園區,原則上全部修建鐵路專用線。18家重點煤礦企業全部接入鐵路專用線。全市大宗貨物運輸以鐵路為主的格局基本形成,煤炭、焦炭鐵路運輸比例達到 80%以上,出省煤炭、焦炭基本實現全部鐵路運輸。鋼鐵、電力、焦化等重點工業企業鐵路專用線接入比例達到80%以上,具有鐵路專用線的大型工礦企業和新建物流園區,大宗貨物鐵路運輸比例達到80%以上,其中,位於城市建成區及城鄉結合部的達90%以上。2020年全市鐵路貨運量較2017年增加1500萬噸。〔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12.強化機動車環保排放監管。嚴格規範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管理,開展雙隨機檢查,嚴厲打擊弄虛作假行為。〔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在柴油車通行主要路段建設遙感監測點位,並實行國家、省、市三級聯網。落實生態環境、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等部門聯合執法常態化路檢路查工作機制,嚴厲打擊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基本消除柴油車排氣口冒黑煙現象。2020年9月底前,重型柴油貨車日運輸量10輛及以上的重點運輸單位,全部安裝門禁和視頻系統,記錄進出廠運輸車輛完整車牌號,全面完成大宗物料運輸企業車輛沖洗平臺建設,確保滿足冬季正常運行要求。〔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市交通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嚴格落實《晉城市中重型載貨車輛加裝遠程在線監控設備(OBD)實施方案》,2020年1月1日起,將未安裝遠程在線監控系統的營運車輛列入重點監管對象。2020年12月底前,全市中重型載貨車輛註冊登記所有人為個人、個體工商戶、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等單位或個人在用的中重型載貨車輛(包括租賃外省、市車輛)應全部完成加裝遠程在線監控設備(OBD),並與市生態環境局聯網,實現對全市中、重型載貨車輛實時監控,確保上路車輛排放穩定達標。2020年5月底前,對市(縣)建成區範圍內的大型中、重型載貨車停車場所進行摸排,確保9月底前完成退城工作。2020年底前,構建交通汙染監測網絡,在重要物流通道建設空氣質量監測站,重點監控評估交通運輸汙染情況。〔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嚴格落實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要求。2020年5月底前,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專項整治,集中查處一批非道路移動機械未編碼登記、未懸掛環保標牌等違法行為,進一步規範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的使用;對市區建成區已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內(包括各縣(市、區)劃定的“禁用區”)及“禁用區”以外機械實施差別化管控,實現全市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達標排放。建立生態環境、住建、交通運輸等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對違規進入高排放控制區或冒黑煙等超標排放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依法實施處罰,消除冒黑煙現象。〔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3.加強車用油品質量監管。嚴厲打擊生產、加工、銷售不合格油品、車用尿素行為,實施黑加油站(點)動態清零。加強對油品製售企業質量監督管理,持續開展生產和流通領域車用油品質量抽檢,及時公佈油品質量抽檢結果。組織開展車用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不合格油品予以收繳,並倒查來源。引導加油站規範經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別牽頭,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4.加快機動車結構升級。嚴格新註冊登記機動車管理。全面淘汰採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完成省下達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中型和重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大力推廣新能源車輛,2020年12月底前,市區建成區公交車、環衛車、出租車基本更換為新能源汽車。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新購買公務用車新能源汽車佔比達到80%以上。嚴格落實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機動車所有人逾期未辦理註銷登記的,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公告機動車牌證作廢,督促告知機動車所有人按規定及時辦理註銷登記。對屬於已註銷和已報廢的機動車,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路面查處。〔市交通局、市財政局、市公安交警支隊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四)堅決提升揚塵汙染管控水平

15.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建立完善全市露天礦山綜合整治臺賬,持續開展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汙染環境、破壞生態、亂採濫挖的露天礦山的清理;2020年8月底前,關閉市區建成區及周邊露天礦山。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由當地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加強修復綠化,減塵抑塵。〔市規劃與自然資源局牽頭,市能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16.全面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2020年6月底前,各縣(市、區)完成城市主次幹道、大街小巷、城鄉結合部和工礦企業周邊暴露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各類不規範堆場清理。對城市建成區和城鄉結合部未硬化道路、沿街門面與道路連接帶未硬化區域實施綠化或硬化,加強路域環境綜合整治,推進幹線公路平交道、店鋪門前硬化。(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推進城鄉垃圾清掃保潔全覆蓋,垃圾全收集、全處理。進一步提高市政道路機械化清掃率、清洗頻次。經常性組織開展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大院、住宅小區,城市主次幹道和小街小巷及城市公共設施保潔清洗。〔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7.全面加強降塵整治。嚴格落實施工工地揚塵整治“六個百分之百”要求。深入實施“陽光施工”“陽光運輸”,減少夜間施工、運輸。依法嚴查渣土運輸車輛未按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沿途拋灑、隨意傾倒等行為。(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交警支隊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加快城市繞城公路建設,開展對重點區域(路段)、重點時段的執法檢查,依法重處超載拋灑行為。〔公路局晉城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支隊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五)堅決有效應對重汙染天氣

18.全面加強監測預警。在秋冬季等重汙染天氣多發時節每日進行環境空氣質量會商研判,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加密會商,對汙染嚴重的重點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變化趨勢進行精細化分析研判,及時提出預警建議,為精準應對重汙染天氣提供決策依據。〔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9.果斷啟動應急響應。根據省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發佈的空氣質量預警信息和市環境空氣質量會商研判結果,果斷啟動相應預警響應,對重點縣(市、區)可提高應急響應級別。縣級人民政府應根據本區域空氣質量變化情況,在執行上級政府重汙染天氣預警要求的基礎上,主動採取應急減排措施或進一步加嚴應急減排措施,確保做到預警果斷,響應及時,減排有效。〔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0.夯實應急減排清單。2020年6月底前,完成省對我市2019—2020年秋冬季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執行情況的全面評估工作。2020年8月底前,完成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的修訂,落實“一廠一策”,夯實不同預警等級條件下的差異化減排措施,堅決杜絕“一刀切”。2020年9月底前,向社會公佈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實施秋冬季重點行業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峰生產。結合重點行業綠色評估結果,對標國家重汙染天氣應急績效分級管控標準,對我市綠色評估的企業進行全面梳理。鼓勵優秀企業申報國家A級企業,豁免一批合法守法、傳統手工且排汙量小的中小微企業。鋼鐵、建材、焦化、鑄造、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完成治理任務且未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限制類及以下的企業,採暖期實施差別化錯峰生產,並與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相銜接,確保秋冬季重點行業大氣汙染物排放量明顯降低。將工業企業執行錯峰生產和重汙染天氣應急管控要求納入排汙許可證。〔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1.強化應急減排措施的執行。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期間,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要在崗指揮;紅色預警期間,縣(市、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均要在崗指揮。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生態環境部《關於加強重汙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和《晉城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強化預警期間工業企業停產或者限產、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停止工地土石方作業和建築物拆除施工等應急措施的執行。秋冬季重汙染天氣多發時段或重汙染天氣橙色及以上預警情況下,依託工業網格化監管平臺,整合在線監測、微站、氣象數據,精準制定應急減排強化管控措施。市公安交警部門負責研究制定市區機動車常態化限行措施,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研究制定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的機動車限行措施。建立主動減排會商和激勵機制,鼓勵引導汙染排放大戶在嚴格執行已有規定的基礎上,自主加大減排力度,為保障公眾健康做出積極貢獻。氣象部門應加強氣象干預,主動組織開展有利於改善氣象擴散條件的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市氣象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四、決戰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打贏藍天保衛戰的第一責任人,市級各有關部門是相應領域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人,要堅決擔負起還老百姓“藍天白雲、繁星閃爍”的責任使命,牢固樹立“抓環保就是抓高質量發展”的理念,市政府主要領導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藍天保衛戰工作,分管副市長至少每月召開一次重點任務和環境質量改善分析研判會議。要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始終保持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的定力,咬定目標不動搖、不鬆勁、不開口子,不折不扣完成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統籌,早謀劃、早動手,堅持“冬病夏治”“冬病早冶”,堅決杜絕平時不作為,監督檢查“一刀切”。

(二)加強任務清零

市大氣辦各成員單位要加強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的推進實施,把汙染“清零”標準貫穿於大氣汙染治理的全過程,將重點任務進一步細化、量化,建立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明確完成時間,加快組織實施,強化工作調度,逐月檢點,逐項銷號,真正把各項大氣攻堅措施落實到位。

(三)加強精準治汙

充分發揮“一市一策”等專家團隊力量,充分利用環境空氣質量微站點、激光雷達掃描、走航監測等科技手段,聚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精準把脈找準病灶、瞄準癥結,科學治汙,按照“一市一策”“一縣一策”原則,提出更加務實、更有針對性、更加管用的決戰措施,將超常規舉措和精準治汙相結合。

(四)加強政策引導

進一步修訂《晉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獎懲方案》和涉氣企業“黃、紅、黑”牌管控制度,通過科學合理制定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獎懲比例,完善“黃、紅、黑”牌管控制度,更好的激勵各縣(市、區)及重點鄉鎮(辦事處)空氣質量改善,同時推動企業積極落實大氣汙染防治相關工作任務,嚴懲違法排汙行為。

(五)嚴格依法治汙

建立數據中心,實行“日警示、周分析、月通報”工作機制,通過電力部門電量、汙染源自動監控、環境空氣質量熱點網格、廠區環境無組織排放監控、用電監管模塊等數據分析結果,對發現異常數據及時提醒企業控制排放,同時對超標企業嚴查重處,實現科技執法、精準執法。

實現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證全覆蓋。堅持鐵腕治汙、重拳掃汙。對超標超總量排汙、無排汙許可證排汙、偷排漏排、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屢罰屢犯的、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不落實應急減排措施或超標排汙的,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移送行政拘留等環境保護法配套手段,堅決查處,決不手軟。突出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專項執法,加大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執法檢查力度,對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實施的違法行為從嚴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時刻保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倒逼企業穩定運行環保設施,實現減排效益最大化。

(六)加強壓力傳導

紮實推進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反饋問題全面整改,集中力量解決攻堅意識不強、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準、工作作風不紮實等突出問題,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為契機推進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整體提升。實施工作任務和環境質量目標雙考核,對攻堅任務完成滯後、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不降反升、嚴重拖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後腿的,組織開展約談或專項督察、掛牌督辦,並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在專項督察和掛牌督辦問題整改期間,相關縣(市、區)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不得提拔重用。

(七)堅持幫扶引導

持續開展藍天保衛戰定點幫扶工作,緊盯縣(市、區)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責任落實、重點工作推進情況,定期對攻堅任務進展和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研判,對工作滯後、問題突出的,及時提出預警。市大氣辦組織相關單位不定期深入一線基層和企業開展幫扶督導。針對共性問題、突出問題等提出工作建議,指導地方優化汙染治理方案,組織開展技術幫扶和政策解讀,切實幫助地方政府和企業解決大氣汙染防治工作中的具體困難和實際問題。

(八)加大資金支持

堅持資金投入同汙染防治攻堅任務相匹配,積極爭取中央、省級大氣汙染防治專項資金,落實地方配套資金,進一步加大財政資金對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支持力度,集中用於重點區域、重點項目(散煤治理、工業汙染源結構減排和深度治理、燃煤鍋爐整治、運輸結構調整、柴油貨車汙染治理及大氣汙染防治監測、監管能力建設和科學研究等領域),對真抓實幹、空氣質量改善成效明顯的要加大資金獎勵力度。對於認真落實國家、省、市政府要求,主動採取結構關停、深度治理減排的企業,在大氣汙染防治專項資金和項目審批上優先給予支持。要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撬動更多社會資本進入生態環境保護領域。

打贏藍天保衛戰是衡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標誌性戰役,是必須完成的政治任務。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緊緊圍繞省委提出的“四為四高兩同步”要求,堅定不移將轉型綜改進行到底,解放思想,先行先試,狠抓落實,加快實現“五個三”戰略部署的重大突破,攻堅克難,狠抓落實,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繫電話:010-65367702,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