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辱罵他人 公開道歉

本報訊 微信朋友圈已成為許多人發表言論的主要場所,但言論不當同樣也會惹禍上身。近日,浦城縣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因在微信朋友圈發佈不實信息而引發的名譽權糾紛案。

被告葉某是原告陳某的嬸嬸,因陳某奶奶生病住院的陪護問題,兩人產生爭執,葉某便在微信朋友圈中發表了一條辱罵陳某的不實言論,並配圖陳某的工作證照片,後雖刪除,但已在一定範圍對陳某的名譽造成負面影響,陳某因此備受煎熬,與葉某協商無果後將其訴至法院。

考慮到案情爭議不大,為不傷害雙方親情,確保案結事了,承辦法官從法、理、情多角度耐心做雙方工作。經法官多次釋法說理,雙方達成和解,葉某意識到自己言論不實,損害了陳某的名譽,當場向陳某賠禮道歉,並書寫道歉信在朋友圈公開發布,消除對陳某名譽的不良影響。

法官提醒:名譽權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每一個人都有權維護自己的名譽不受到侵害,有權在名譽權受到侵害時依法追究侵權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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