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借条,却没有拿到钱,对方以借条起诉怎么办?

写了借条,只能证明双方具有借贷的合意,但借贷关系并未真正的生效。

借贷关系除了出具借条外,还需要有款项的实际交付,即出借人需要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款项交付凭证才能真正的证明借贷关系的生效。如果你出具了借条,但是对方未实际交付资金给你,借贷关系并未实际生效,对方手里的借条实际是一张“白条”,是“空头支票”。

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需要尽量找到证据举证,比如可要求对方出示资金交付凭证,对方拿不出交付凭证的,就不能证明款项已经实际交到你的手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是不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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