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三長制”聯動 呵護黃河流域生態

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田宜龍 通訊員 李瑞

在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的基礎上,洛陽市探索河湖治理新模式,建立“河長+檢察長+警長”聯動工作機制,共同呵護黃河流域生態,著力實現“水清、岸綠、路暢、惠民、共享”的目標。

記者3月24日從洛陽市政府獲悉,洛陽市近日出臺《關於建立“河長+檢察長+警長”聯動工作機制服務河湖管理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充分發揮河長辦、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職能,實現行政執法、刑事司法、檢察監督有機銜接,嚴厲打擊各類涉水違法行為。

“黃河問題‘表象在黃河,根子在流域’。”洛陽市水利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洛陽是黃河流域重要節點城市,伊河、洛河、瀍河、澗河四河穿城而過。2017年起,洛陽市實施“四河同治、三渠聯動”,統籌推進截汙治汙、引水補源、河道治理、遊園溼地、路網建設、沿河棚改等重點工作,推動河長制落地見效。去年全市各級河長通過巡河調研共解決各類問題2萬餘個,特別是督促解決了一批涉河“四亂”突出問題,維持了良好的河流環境和管理秩序。去年,伊洛河入選全國首批17個示範河湖建設名單。

據悉,今年洛陽市按照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設立“河長+檢察長+警長”組織體系。對應黃河、洛河、伊河、澗河、瀍河等市級河長,設立相應的河道檢察長、河道警長。各縣(市)區參照市級設立河道檢察長和河道警長。河道警長設立延伸至鄉、村,並建立日常巡查報告制度、聯動協作配合制度、聯席會議制度和警示教育制度,做到守河有責、守河擔責、守河盡責。

此外,洛陽市還積極構建“黨政河長+司法河長+社會河長”管理體系,共設立民間河長256名、企業河長134名,因地制宜組建一批志願者服務隊,形成了全民參與、社會共治的河流保護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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