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洛陽:讓巡察利劍更顯鋒芒!

巡視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要讓巡視成為“國之利器、黨之利器”。

洛陽:讓巡察利劍更顯鋒芒!

中央巡視組向我省反饋巡視情況以來,市委及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對中央巡視和巡視工作專項檢查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高度重視,態度鮮明,行動堅決,把抓好巡視整改作為對黨忠誠、樹牢“四個意識”、落實“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迅速安排部署、細化分解任務、紮實推進整改,確保取得實效。

從嚴從實部署,壓緊壓實責任

8月15日,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巡察機構貫徹落實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動員會召開。這次會議對整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對所有認領問題,不管是什麼時候發生的,不管是哪一級的,不管問題發生的原因是什麼,都要不迴避、不推脫、不遮掩,緊盯不放,對賬跟進,做到問題不見底不放過、解決不徹底不鬆手、整改不到位不罷休。

市委巡察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將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指出的4個問題和中央巡視工作專項檢查指出的4個方面14個問題、4項整改意見,梳理細化為3個方面、10項問題清單、32項整改措施、37項任務清單,明確了責任領導、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整改時限。

深挖細查、舉一反三。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歸納梳理出的問題包括巡察工作組織領導方面、提升監督質量方面、基礎建設方面等。例如:市、縣黨委對巡察工作組織領導不夠有力,落實巡察工作主體責任有待進一步加強;部分縣區巡察工作推動緩慢、監督質量不高,巡察對象多、全覆蓋任務重、發展不平衡;巡察機構黨組織作用需進一步發揮,基礎建設存在薄弱環節等。

該負責人表示,對巡視反饋意見全面認領、照單全收,同時做到了問題清、任務清、責任清,為巡視整改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有力有序推進,確保見底見效

巡視反饋的整改事項必須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把中央巡視反饋意見和省委第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結合起來,採取一套班子、一體推進,做到統籌整改,同時下發通知指導各縣(市)區同步跟進,做到上下聯動整改。

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注重制度機制建設,建立了臺賬管理機制、定期反饋機制、督查督辦機制等工作制度,確保巡視整改工作有抓手、不落空。修訂完善了“一規劃三規則”,即:十一屆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規劃和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巡察辦、巡察組工作規則。

我市在加強巡察機構與有關部門橫向聯動的同時,不斷加強市級巡察與縣級巡察的“向下聯動”,以及與省委巡視的“向上聯動”。今年7月,省委第七巡視組專項巡視新安縣、汝陽縣、嵩縣扶貧領域工作啟動,同時,市委派出6個巡察組,新安縣、汝陽縣、嵩縣各派出4個巡察組配合省委巡視組開展專項巡視工作,形成了省、市、縣三級聯動格局。

此外,市委巡察辦將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整治督查與中央、省委巡視反饋所涉及的招投標領域問題整改結合起來,重點整治“應招未招”“虛假招標”等問題,查處了一批違規違紀案件,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制定完善了一批制度機制,有效規範了招投標市場秩序。

通過中央、省委巡視反饋問題的整改,我市各級黨委抓巡察工作的主體責任得到加強,巡察組開展政治巡察的能力得到提升,巡察成果運用進一步強化,巡察監督的規範化、制度化和標準化水平持續提高。

鞏固整改成果,深化政治巡察

目前,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在明確的37項任務清單中,9月15日前應完成整改任務8項,已完成8項;“立行立改、長期堅持”整改事項24項,已完成24項;確定整改時限為9月15日後的整改事項5項,正在持續推進。

“巡視整改工作雖然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還需要長期堅持。”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有關負責人表示,整改工作要在治本上狠下功夫。

該負責人表示,我市將持續鞏固整改成果、持續深化政治巡察、持續提高巡察質量,將中央、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納入巡察監督重點,與巡察工作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落實,著力查找政治偏差,發現和糾正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方面的問題。同時,聚焦脫貧攻堅、汙染防治、國企改革、掃黑除惡、防範和化解重大風險及意識形態等重點工作,著力發現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領導存在的問題,並強化成果運用,壓實整改責任,加強跟蹤問效。認真落實中央、省委巡視工作規劃,靈活運用“機動式”“回頭看”等多種巡察方法,探索“提級巡察”“交叉巡察”等,推動巡察工作向村(居)和基層站(所)黨組織覆蓋。(洛陽日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