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司法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印發《關於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意見》

【法律】司法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印發《關於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意見》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印發了《關於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意見》指出,《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和《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明確提出建設法治鄉村重大任務。《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對法治鄉村建設提出明確要求。

《意見》強調,法治鄉村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按照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要求,加強黨對法治鄉村建設的領導,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著力推進鄉村依法治理,教育引導農村幹部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走出一條符合中國國情、體現新時代特徵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鄉村之路,為全面依法治國奠定堅實基礎。

《意見》強調,在推進法治鄉村建設中,要堅持和加強黨對法治鄉村建設的領導,堅持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地位,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確保法治鄉村建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發展;堅持人民群眾在法治鄉村建設中的主體地位,做到法治鄉村建設為了群眾、依靠群眾,過程群眾參與、效果群眾評判、成果群眾共享,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堅持法治與自治、德治相結合,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強保障、德治揚正氣,促進法治與自治、德治相輔相成、相得益彰;堅持從實際出發,根據鄉村自然環境、經濟狀況、人口結構、風土人情等不同情況,因地制宜開展法治鄉村建設,勇於探索創新,注重工作實效。

《意見》強調,法治鄉村建設要著力完善涉農領域立法,規範涉農行政執法,強化鄉村司法保障,加強鄉村法治宣傳教育,完善鄉村公共法律服務,健全鄉村矛盾糾紛化解和平安建設機制,推進鄉村依法治理,加快“數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設,深化法治鄉村示範建設。

《意見》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全面落實《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把法治鄉村建設作為全面依法治國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基礎工作來抓,落實縣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及時研究解決法治鄉村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各地要把法治鄉村建設納入本省、市、縣法治建設總體規劃,確定重點任務,分步實施,紮實推進法治鄉村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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