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只有丈夫一人签字,妻子不知情,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阿修罗君


您好,婚姻存续期间的借款,并不以谁签字、谁知情,来确认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通常的评判标准是以钱数额和用途来确认的。简单来说,若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同意的债务为夫妻债务;其他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

下面将从如何判断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和各种性质的借款应该如何归还分别做解释。

第一,如何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将下列情形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但能证明该债务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基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需要负的债务;具体来说,这笔钱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包括购买、装修共同居住房产;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支付的医疗费用;双方同意的教育、文体、娱乐活动的支出费用;双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所承担的费用;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并且这笔钱并没有超出家庭生活所需。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将下列情形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第二,以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如赌债等非法债务;

5、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务数额超出生活所需。

第三,不同性质的债务由谁来偿还?

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其配偶有连带清偿债务的义务,需要协助偿还直至还清。

2、如果欠款认定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男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没有义务为丈夫偿还贷款了。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一纸家书


借条上只有丈夫一人的签字,妻子不知情,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这个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不少家庭在借款时,都是只有一个人签字,或者是丈夫签字或者是妻子签字,很少会让夫妻双方都签字。

这就导致后期在还款的时候,或者借款一方没有能力还款的时候,双方会产生争议或者说纠纷。

因为这涉及一个特别关键的问题,该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

这个问题在新司法解释出台的前后,区别是相当的大,简直是判若云泥,有天壤之别。

因为新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出现的债务,原则上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除非债务人一方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比如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笔借款是签字人用于赌博,吸毒或者包小三等情形。

否则的话,基本上都会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而在司法解释出台之后,就有了一个180度的大反转。

新司法解释出台之后,举证责任就完全在了债权人一方。

只有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涉及的借款,确实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家庭共同的生产经营上,该笔借款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否则的话,该借款只能认定为签字人的个人债务。

也就是说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原则上认定,只有一人签字的借款为个人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例外情况。

这就告诉我们一个简单至极的道理。

今后在出借钱财的时候,一定要做到以下2点。

第一,最重要的是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借款,而且所出借的这笔款项即便失去了,也不会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第二,要核实清楚对方也就是借款的那一方,有没有经济实力来偿还所借的款项。

第三,要让借款一方,夫妻二人都在借条上签字,不管对方婚姻关系是否仍在持续。

这样就足以保证,等到要求对方还款的时候,至少可以要求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即便他们的财产只在某一个人的名下,也不会对自己的追偿行为造成不便。

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邹玉杰律师


借条上只有丈夫一人签字,妻子不知情,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这要是搁以前,不管知不知情,不管有没有签字,都笼统的根据《婚姻法》第24条规定,只要再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不过,现在最高院出台新的司法解释,改变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根据规定,原则上只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对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所产生的债务,还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总体来说,若只有这种情况,没有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一般是不太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叶律师


这个要看丈夫借钱是干什么用的。

简单来说,如果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那么即使妻子不知情,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而如果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限度,那么妻子不知情,或者妻子知情但是没有事后进行追认,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具体来说,

1.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对外产生的债务。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二人对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即:债权人可以找夫妻双方、或任何一方要求清偿全部或者部分债务。

而清偿债务的财产范围,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婚后二人的共同收入和房产。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夫妻二人内部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即使离婚也不影响共同偿还债务。


2.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几种情形

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以下几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①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夫妻双方都表示同意时,所负的债务。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至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参照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的分类,包括: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文娱教育及服务、居住、其他商品和服务8大类。

③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夫妻双方都表示同意的。

④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债权人负举证责任。)


3.几种例外情形

以下几种情形,按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来处理:

①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③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则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按个人债务来处理。

此时,需要由夫或妻一方来证明"第三人知道该内部约定"。(夫妻一方负举证责任)



最后,

还是提醒大家,无论是作为债权人,还是作为夫妻债务不知情的夫妻另一方,都要注意在这种夫妻共同债务上的潜在法律风险:

(1)作为债权人,

为了便于日后追债,建议在借条上明确借款事由或用途,如果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最好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以防止追债的时候对方通过"假离婚"来躲避债务。



(2)作为夫妻债务不知情的另一方,

还是建议夫妻之间平日及时沟通了解双方对外负债情况;必要时,可以签订内部财产协议,并要求另一方在对外借债时明确告知第三人(债权人),以减轻夫妻不知情一方的举证责任。


同时,也要防止离婚时,一方通过伪造债务的方式,来骗取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法律人落枫


现代家庭中,夫妻之间基本是财产混同的,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约定财产不共有的人很少。所以基于夫妻的财产混同,夫妻一方所欠债务,许多时候是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的。下面就你所说的情况进行分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这种情况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你和你老公没有约定财产为单独所有,那么在借条上只有你老公一个人签字,如果所载明的内容中,关于借款用途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话,即使你没有签字,你不同意也不知道这笔借款,你都必须与老公一起偿还这笔债务。

这种情况你需要举证证明属于夫妻一方债务

如果你和你老公签条了婚姻财产为单独所有,原则上来说,夫妻一方单独签字所负债务应属于一方所负,与另一方无关,应该由借款一方单独偿还。


但在实践中,需要你和你老公来举证证明,借钱给他的人知道或者应知道你们之间存在财产单独协议,这时这笔债务只需你老公一人偿还就行。

这种情况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老公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所欠下的债务,如果他所负债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此债务自然与家庭没有关系,比如你老公借的钱是用于吸毒,用于赌博等违法行为。

这种情况下的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你不需要偿还。

目前,正在修订民法典婚姻法编,很有可能确定婚姻共同欠债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或者事后婚姻另一方对债务进行追认,才可将债务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样就会让夫妻债务明晰得多。


悟法析律


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还要看借款的用途。

一、关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

1、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签署或者事后追认

2、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以上的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的债务,法院是不予支持的,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二、现在的司法解释,减轻了配偶一方的举证责任;将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债权人来举证。

也就是说,如果你丈夫借的这笔钱你没有同意,也没有用于你们夫妻共同生活,那就是你丈夫的个人债务。只有,债权人能够证明你们用于夫妻生活,你才会承担责任。

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这就要求债权人在出借欠款时要更加谨慎,如果想要夫妻共同偿还,那就要做好准备要求夫妻都要签字确认。


石家庄市管建涛律师


对于这个问题,就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了,一般来说,夫妻间的共同债务,以共签共债为主,也就是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债务,是属于共同债务。

但是如果如题目所述,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另一方且并不知情的情况下,那么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一种情况就是看配偶在后来有没有进行追认?如果进行追认了,还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没进行追认,而且还否认,不知道有这笔债务,那就要看另一方配偶是否享受该债务所带来的一些权益。

比如,虽然是一方对外所借的债务,但是该债务却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比如说,用于归还家庭欠款或者房屋还贷等,这种情况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或者是用于夫妻双方的共同生产经营使用,比如双方有共同的公司用于公司经营等。也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除非,就是一方对外所欠的债务,而是他一个人消费所用,另一方不知情,也没有享受到相关权益,才会认定为是一方的个人债务。还有就是一方所欠的非法债务,例如赌债也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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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师工作室


自然是夫妻共同债务,不能够因为借条上只有你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你不知情就否认了借钱的事实吧?婚后夫妻所创造的财富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所欠下的债务也同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现在的社会,能够把钱借给你的人,都是信任你的人。人家借钱给你,打个借条是你对他信任的保证,人家也不会去计较是一个人签字还是你夫妻俩人签字。


男人借钱,女人却毫不知情,这只能说明这个男人有问题。男人需要瞒着女人借钱无外乎这几个原因。

一因赌博而欠下的债。男人出门在外总有三五几个朋友,偶尔小聚喝喝酒,打打牌什么的是常有的事情。好面子的男人牌桌子上输得再惨,也只会舍命陪君子的撑起。往往一场牌打下来输几千块很正常。输了钱,没办法给老婆交差,就只有想办法借钱补漏洞了。


二因老婆不同意的额外开支。有一个朋友,因为妹妹要结婚,同老婆商量后只答应送一万的礼,可妹妹出门时他却瞒着老婆给了三万。妹妹家条件不比自家,他心疼她妹妹出嫁后受苦就多给点。但又怕老婆不高兴,只有借钱后再想办法慢慢还了。


三因艳遇,出轨而欠的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男人都希望自己有艳遇,然这样的艳福往往是用金钱堆出来的。



总之一个男人瞒着他的女人借钱,就有着他不可告之的秘密。这时你就要警惕了,他借钱到底用在了什么地方,是否是你可以接受的范围?在没有超过你的原则底线时,而男人也意识到自己的过错,能原谅的就接受吧,毕竟钱财乃身外之物,没有了还可以再挣!


用户722577908417


丈夫借款时没有告知妻子,《借据》由丈夫个人签名出具,该笔借款由谁偿还呢?按现时的法律条例以及实践情况,毫无疑问,该债务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偿还。因为,有一点事实依据很重要,妻子对丈夫借款不知情,说明丈夫借款时不告知妻子,已经将妻子的知情权抹杀,一个被抹杀知情权的人,又如何承担法律债务呢?至于该借款用于何处,这是一个很复习的问题,法官也难以审理查明,作为妻子一方,对借款之事,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无论该笔款项如何使用,债务扯不上妻子这方,因为丈夫要证明该笔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首先要证明借款的事妻子已清楚,才可以确定妻子也使用了该借款,否则,妻子可以主张使用的钱是由丈夫本人所出,本人所请,与借款的来源无关。当然,有些人想把问题搞复习,说三道四,达到水混好摸鱼,也难怪,本人支持共债共签,连知情权都被抹杀了,那有承担责任之理,对这类事情,应该追究丈夫的责任,擅自借债,破坏家庭,罪加一级。


超级华南虎


在2018年1月 18日之前审理结案的,最高法出了的规定:已经终审的案件,甄别时应当严格把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津错误、结果明显不公的标准。也就是一、双方为虚假诉讼,无中生有捏造的债务。二、配偶不知情,结果明显不公。在这之前使用24条判决的,不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希望你能争取到再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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