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格物致知與董寶珍思想


王陽明格物致知與董寶珍思想

王陽明提出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是:我縱然格著外物之理,反過來如何承擔我自家的意。

按照朱熹的觀點,格物致知正心誠意,如果說把格物致知,瞭解為物,或在獲得具體知識上面,或者說獲得具體的關於這個具體事物之理的意義上面來講,與自己內心可能存在很嚴重的脫節。按照朱熹的觀點是格物致知之所以可能,強調的一個點,你在哪裡?你在什麼地方?具體事物之理在什麼地方?在具體事務那裡,所以朱熹有一段話,怎麼個格法?你讀書那就在文字上去讀,你當前做這個事,就在當前這個事上去格,一件都不能放過,理存在於具體事物之中,只有理存在於事物之中,我們才有可能通過具體事物去尋找理。

王陽明提出這個問題以後,他開始反思,他把格物致知修齊治平,把這個事情進行反思,他發現如果這個具體事物之理是在具體的事物裡面的,在具體事物當中的,那就會有問題:這與我自己的誠意正心有什麼關係?

王陽明的理解是什麼呢?王陽明對格物致知的理解有很大的改變,他首先對格這個字重新理解。格正,就不是像朱熹所理解的。什麼叫做格物呢?他理解的物就不是具體的所謂的一個物,而是事,把事物解釋成事是古訓,鄭玄當年就是這麼理解,格物可以把它解釋成格正,比如說格君心之非,那就是正君心之非。王陽明把格物兩個字,按照他的解釋,格物變成了什麼?物和事之間的差別在哪?打個比方,比如說我們這裡有個電腦,這個是一個物,但如果我把它解釋成事,那是什麼意思?他就一定是介入了我的主體活動的一個過程,那就是一定體現為一個過程,它就不是一個單獨的物的存在,如何正,王陽明首先就是特別的反對朱熹的這個觀點,認為理是存在於事物本身;他認為理不在事物本身,在哪裡,怎麼能在事物當中?他經常打這個比方,他說我們講孝親的禮,對父母親孝順,如果不孝那怎麼辦?難道到父母親那裡去求個理?因為父母親那就是我孝的對象,朱熹理解的,問題就存在我父母親了,我沒做到孝,然後去到父母親那裡去找原因,不對!都在我自己這裡找!

毫無疑問,君子反求諸己,事物之理不在事物本身,兒子的孝在哪裡?在我心裡!所以事物或者格物,這個物正還是不正取決於什麼?取決於我自己!取決於我自己的心正還是不正!如果我自己的心是正的,我的行為是正的。如果我的心是不正的,那麼你要求事物之正,求這個事之正,就是要把這個事情給它正過來,首先應該正自己的心,所以王陽明那裡所謂的格物致知正心誠意,作為一個道德的實踐的過程,在知行合一這一個根本原理之上,格物也就是正心,正心也就是誠意,誠意也就是致知,作為一個過程,它是完全統一的。王陽明講格物致知的時候他就不是說要去實事求是的去求一個是獲得關於一個具體事物之理這麼一個意思,而是講我作為一個實踐的主體,尤其是在道德實踐的過程當中,不論是作為知識的主體還是道德實踐的主體,在一個具體的事件過程中,如何去處理好?使這個事物得其正,問題在於得其正的標準在哪裡?一個事物是正的還是不正的時候,一定是合乎標某個標準的,我們才把它叫做正,不合乎某個標準,我們就把它叫做不正,我自己所從事的事情,這個事情正還是不正,標準在哪裡?標準僅僅在於是否合乎你自己的本心、本性,這個本性就是道,本性就是天理,合乎本心就是合乎天意,合乎天理就是合其正,就是正心。

董寶珍思想認為:財富源於心靈。做投資的方法對與不對,不在於外物,不在於股價漲不漲,而在於我的做法合不合道理,買入一個低估的、向上的產業,就是符合道的投資,最終的結果就一定會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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