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N号房视频事件:软弱,不该是女性的选择


太恶心了!


没想到,韩国又一次让人恶心到愤怒。


N号房的新闻,大家都看到了吧?


韩国N号房视频事件:软弱,不该是女性的选择


一句话概述就是:


威胁未成年少女拍摄淫秽色情的视频,并在网络聊天室中公然贩卖。


因为这样的聊天室太多,被统称为N号房。


至今为止,韩国已经有26万个男人加入过到聊天室内,并观看这些残忍的内容,就相当于每100个韩国男子里,就有一个人进过这个聊天室。


而谁也想不到的是,这样令人发指的行径,是由高中生主导创建的。


聊天室的首位房主叫做godgod,他创建了1-8号聊天室,专门用来分享色情内容。


没多久,据猜测godgod因为要参加高考的原因,就把管理权交给了别人。


后来,聊天室中又出现了一个“博士”,他将这个聊天室的恶心程度再次升级。


韩国N号房视频事件:软弱,不该是女性的选择

△ “博士”的身份信息被公布,25岁,成绩优异,曾担任过校报编辑部的编辑局长


1、线上操控。


最开始的操作,还是简单的利用黑客技术,骗人填写个人信息。


他们先是在网上寻找曾上传过自己照片的女性,然后冒充警察的身份,要求她们填写个人信息。


毫无戒备心的女性在完成个人资料的填写后,基本就落入了他们的圈套。


他们会用将女性的照片公布于众或者发给家长的方式,威胁她们来成为自己的玩物。


除了这种链接诱骗,还有的就是会通过聊天骗女性进行“手机兼职”。一旦拿到裸照之后就开始进行下一步更过分的胁迫。


韩国N号房视频事件:软弱,不该是女性的选择


2、线下威胁。


以打工兼职等名义,骗来女生拍摄。


等女生前来拍摄,也就是开始了一点点被操控的噩梦。


一场真实存在的噩梦。


一旦沦落为这些聊天室中男性的玩物后,没有任何尊严。


她们是没有名字,被称为“来月经的东西”,或者“奴隶”。


被要求拍摄指定动作照片……


甚至,还有很多大尺度的行径。


在女性的皮肤上刻字,刻上奴隶等字样。


还有用剪刀的暴力行为,用剪刀伤害胸部,甚至还有让女生吃排泄物…


韩国N号房视频事件:软弱,不该是女性的选择


能想象吗?这样的事情居然发生在超过一万个韩国女性的身上。


想象一下,那么多韩国男人都进过聊天室,都是共谋。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她们说句话。


后来,是两个韩国大学生,在聊天室内潜伏了六个月,收集了足够多的证据,才将这件事进行了曝光。


N号房的盈利模式是怎样的呢?


相较免费的N号房,博士房收费不菲,并被严格分为四个等级:


试吃房:任何人都可以进入并观看,只有预览影片,想看完整版就得付费;


Hard房:初级会员房,入场费25万韩元(人民币1400元),通常只有简单的性虐视频可看;


高级后援房:中级会员房,入场费60万韩元(人民币3340元),基本所有资源都能看到;


最上位等级房:高级会员区,入场费150万韩元(人民币8350元)。高级会员除了可以看片,甚至可以直接实时操控“奴隶”,命令她们做自己想做的事。


韩国N号房视频事件:软弱,不该是女性的选择


从幼儿园性侵、到张紫妍事件,从《熔炉》,到《素妍》,为什么糟糕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地在发生?


韩国总统文在寅23日表示,已指示警方彻查案件,让所有加害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文在寅承诺,政府将删除所有涉案视频,并为受害者提供法律、医疗等所需支援。他还指示,警方应认识到此案的严重性,对涉案人员进行彻底调查,对加害人严惩不贷。如有必要,警察厅组建特别专项调查组,政府也要制定杜绝网络性犯罪的根本对策。


韩国N号房视频事件:软弱,不该是女性的选择


我们如此愤怒,可是为什么好像性侵事件,隔一段时间就会在韩国以及其他国家被曝光。


仿佛热点过了之后,所有人又都恢复原状。不记得过去的事情有多糟糕,也不会有人对这些畜生进行更严格的管制。


虽然现在这件事好像只是暂时发生在韩国,但其实从全世界来看,女性都更容易受到网络虐待。


针孔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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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

韩国N号房视频事件:软弱,不该是女性的选择


然后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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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它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甚至,每一个女性的人身安全和隐私都有可能被暴露在太阳底下。


事实上,遇到了这样事情,就不该有一开始的屈服,恶人就是这样,你越服软,他越欺负你。隐私被泄露本就不是女性自己的错,应该勇敢的报警,将罪恶终止在源头。


无论在公共场合,还是私人场所被偷拍了,对方将视频或者照片在网上传播,偷拍者的行为涉及刑事犯罪,可以向派出所报警。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进行民事诉讼,到法院起诉,要求发布者删除视频,赔礼道歉甚至赔偿经济损失。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利用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18条规定,偷拍视频上传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被偷拍者财产损失或者严重精神损害,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0条和22条请求承担赔偿责任。财产损失指被偷拍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参照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解释第10条的规定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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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被泄露不是女性的错,软弱,也不该是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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