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辭職,保安工作12小時,勞動法規定8小時,勞動仲裁起訴賠償1.5倍有希望嗎?

龍行天下57965


沒,所謂八小時是指一般情況,保安是特殊工種,又是可安排加班工作,你要做了,就沒有八小時雙休之類的說法,只有算加班時間


82宜興眼鏡李


分享我身邊保安的故事:


我弟弟,今年30週歲,是一家工廠的保安,他們從來沒有8小時工作,都是上12個小時,休息24小時,從來沒有固定的休息時間,除非是法定節假日。雖然他們工作時間長一些,但是,他們的工資很好,我弟弟的工資每月4000元,還不包括公司給繳納的三險。在保安工作中,這應該是比較高的工資了。


有一次,弟弟的同班的一個保安辭職了,到法院起送公司,理由是工作時間長,每天超過了8小時,同時只給繳納三險。經過法院的調查審理,最終沒有支持他關於勞動時間的訴求,只支持了關於保險問題的訴求。法院的理由是,公司上12休24的工作制度,不違法,公司在相關部門備案了,工會也同意了,在與員工合同的時候,合同中也明確約定了。


因此,法院並沒有支持被告的主張。


一、保安工作12小時,想要獲得1.5倍賠償,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勞動法規定了8小時工作制度,但是,勞動法第三十九條也規定,企業應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因此,企業並不是必須執行8小時工作制度,可以根據自己的生產特點,執行合適的工作制度。


工作12小時,那麼休息多長時間呢?題主描述了工作時間,但是並沒有提及休息的時間,如果在12小時工作以外,企業給予了調休,或者是支付了足夠的工資,那企業並不存在違法行為。


保安想要獲得1.5倍的賠償,需要先看企業是否是存在違法行為。你需要確定,企業執行的這種工作制度,是否合法。


二、企業勞動時間違法,員工有權獲得賠償。


如果企業的12小時工作制度是經過合法程序確定的,就不違法。但是,如果是企業擅自決定,也是故意延長時間的,那企業就要承擔責任。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企業安排保安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時間安排保安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保安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因此,在企業確實違法的情況下,保安可以根據具體違法的情況,主張自己的權益,並不限於是1.5倍的賠償,可以是2倍,也可以說是3倍,或者是各種情況都有,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三、合理選擇自己的維權方式。


確定企業存在違法行為了,那麼保安需要蒐集好相關的證據,包括簽到表、合同書、工資表,以及證人證言等材料。那麼,下一步,就可以選擇你的維權方式了。


具體的方式有很多種,可以通過工會,與企業談判,可以向勞動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 調解,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不管哪種方式,只要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企業是違法的,那麼中立的第三方會支持你的請求。


綜上所述,企業並不是完全要執行8小時工作制度,具體的制度是比較靈活的。保安在主張自己權益的時候,一定要合理合法,有理有據。


職場百靈鳥


⊙∀⊙!這想法好啊!不過呢!明碼實價,愛做不做。中國什麼最多。人啊!你不做大把人搶著做,就像現在我工作的地方,我在5線城市超市做保安是8個小時工作制才領2100一個月工資。月休息4天。同一廣場上的12個小時制人家領3000.還包一餐正餐。月休息4天,你說那個合理。


強大6


保安每天工作12個小時,這實際上是很有爭議的話題。大多數人都知道,我們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8小時工作制之外屬於延長工作時間,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徵求職工同意,並對於延長的工作時間支付150%的加班費。如果是這種情況下,單位是不是違法行為呢?

我們的工作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1995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法》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三十六條規定: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很多人傻眼了,不是5天40小時工作制嗎?怎麼出來44小時?我國有一部法規叫做《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1995年3月25日國務院進行了修改,修改後的規定是:

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相關規定明確1995年5月1日起執行。有困難的企業和事業單位可以延遲執行,事業單位最晚1996年1月1日起執行,企業最晚1997年5月1日起執行。

企業可以根據生產經營情況自行安排工作時間,但是不得違反有關規定要,而且要確保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單位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以後,可以約定延長工作時間,但每天不超過一小時。特殊情況每天不超過三小時,一月合計不超過36小時。而且,安排週末加班不予調休的,一樣合計計算延長工作時間。

延長工作時間,需要支付不低於工資標準150%的加班費。週末安排職工加班,而且不予調休的,應當支付200%的加班費。



所以如果是單位實施12小時工作制,是違法行為,應當立即制止糾正,並支付加班費的。

特殊情況

不過,凡事有特殊,《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五條規定:

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指的實際上是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根據《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適合綜合計算工時制的職工主要有下列行業的職工:

(一)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二)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製糖、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三)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

這些職工的工作主要是些週期性的,可以以周、月、季、年為週期綜合計算工時制。以計算週期為限,平均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的,就應當支付150%的加班費。也就是說,如果保安工作平均一週工作三天,每天12小時是合理的,但是如果平均每天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就應當支付加班費。但是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可以解決每天工作12小時的問題。

最後一種工時制度是不定時工作制。適合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需要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二)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三)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實際上,保安工作情況比較複雜,還是要按分類來區分的。像平時我們看到銀行、政務大廳等服務單位,需要白天瞪起眼睛來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及時做好應急安全的話,這一類工作必須要實施8小時工作制。可是,如果僅僅是晚上看看大門,維護企業財產安全或接聽電話,可以抽空休息或者睡一覺,這實際上是屬於特殊的值班人員了。因此,這一類的特殊值班人員,可以申請不定時工作制。

不過,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和不定時工作制,都需要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之後才可以生效。如果沒有備案,那麼就必須要執行標準工時制,這種情況下工作12小時肯定是違法行為,應當按照150%支付加班費的。


暖心人社


保安至少體力損耗少曬曬我的工作修車用風炮聽說四十多斤!每天拿在手裡不停歇的裝卸螺絲!流水線工作!大家會明白吧!沒有休息時間!那玩意兒類似車軲轆圓形的!但是不能轉動!所以要根據螺絲位置彎下腰!一天十二小時正常工作量!然後班前會班後會再額外多加一到兩三小時!期間還有安全事故發生!今天群裡剛發消息!因為產能不足!任務完成不了罰款然後完成任務再下班!初步估計加班三四小時!意思工作時間延長了!十二+3或者4!



末代農民工


職場低層認認:

要想獲得賠償很難,原因是什麼呢?因為保安都是外包公司派遣,說白了是保安公司的派遣工,與用人單位沒有勞動關係,如果申請勞動仲栽,主體不符,不會得到支持。

眾所周知,今天的保安,基本沒有一個是按八小時工時制上班的,大部份都是十二小時制,為什麼沒人投訴沒人申請勞動仲裁呢?更沒得到相關單位對用人單位的制裁。

一、保安起時用工成了社會的習慣性默認。

保安遍佈全國,而具大到國家機關,小到停車場所個體酒店旅館,都在聘用保安,這些保安有個普遍性的工作習慣就是兩班倒,即一班白天一班晚上。

這種現象成了保安這個職業的上班習慣,並且被在會和做保安人員的默認,它成了頑疾,不好醫治。

大家有目共睹,做保安的人有幾人去申訴反映?

大家有目共睹,有關職能管理部門有幾人不知道保安們上班是十二個小時,無休假,無加班工資,無保險?

但是有一個單位一個部門管過,問過,按勞動法規處理過一起沒?我關注時事,但聽都沒聽說過一起這種案例。

原因是什麼?就是這種工作形式被人接受並養成了習慣,大家都默認了這種做法,雖然違法,但不造成社會矛盾,所以就沒人管你。

我們社會就是這樣,只要你的這件事未造成大的社會矛盾糾紛,就不會法變成了合法,職能部汨是不會主動上門來理的。

二、保安公司的背景造成了無人去告,無職能都門去管理。

凡是保安,都要經過保安公司培訓後派遣,並持證方能上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任意聘用。

凡去培訓過的人都知道,培訓是有名無實,收了錢把你納入公司人員,發個證就派你去上班,對於年齡大的,交了錢發個證便行,單位一切事務給你搞清楚,每月給你發工資,這其中他們收取管理費,不過這費用有些大,差不多剝去了一半。

那麼,為什麼在此種情況下沒人去告沒人去申請勞動仲裁呢?因為保安公司不是茶館酒店,是你想開就可以開的,它的後面有些…...這裡大家去猜吧。

多數保安不去投訴告狀與這有很大的關係。他們怕告不贏反受傷,更怕惹下禍端。

其實我的的法律是公證的,只是因無人開頭去告而讓人覺得可能告了無用吧了。真正的找到了可以申訴的突破口,無論你是何方大神,法是不容情的。

三、套路合同和保安自身狀況造成了無人去申訴。

保安是勞動派遣工,說白了就是保安公司派你去幫人幹活,你活幹了他去收錢,錢收回來他剝了一些,剩下的給你做工資。

當你去時,簽訂的是勞動派遣合同,合同中的相關條款都是經過專業的研究,是一種不好去維權的套路合同。就算你真正的多幹了多上了班,從違法都有可能變成了合法,讓你去告可能都難勝訴。

此外,保安多數為年齡大的下崗人員,無文化的農民工,退休人員組成,他們去做保安多數是不好就業,有的是為了消磨時間,免得成天無事悶出病來。

如果一去告肯定合丟失這份工作,加上無文化還得去請律師等,勞神費力,於是就來個一切順受。

這兩種原因造成了無人告,於是便習以為常,養成了頑疾。

有些東些,你不去反抗我不去反抗久而久之便形成了規矩,理所當然地生存了下來。

四、我們該怎麼去維權?

我認為,保安的勞動關係在保安公司,如果派遣你去工作的單位違反了勞動法,侵害了你的利益,要維權的話,就得投訴保安公司,或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保安公司賠償才對。至於賠償金額,倍數就得根據情況而定了。當生保安公司認為用人單位沒按法律辦事或他們簽訂的合同辦事,他將錢賠給你後,可由他們去找對方賠償。

延伸閱讀:

勞動法規定,上班時間每週五天,每天八小時,並縣每週最多工作時間不能超過四十五小時。並且至少要按非員工休息一天。

如果因勞動者權利受損壞申請勞動仲裁打官司的,可申請法律援助。申請法律援助的單位在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司法所,市縣政務大廳,司法局等。

結束語:

保安勞動時長,工資較低,這些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它已經形成了習慣,加上是派遣工,維權困難,不容易輕易獲得賠償,唯獨希望的是有一天取消勞務派遣公司,讓保安兄第們能得到多的報酬,同時享受八小時上班和一週五天制的合法待遇!


職場低層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和本律師辦理勞動工傷類案件10年的經驗。給你提出的問題簡要回答如下。勞動者加班費得到賠償,需要符合四個條件。

第一,勞動者有證明,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證明勞動關係是勞動者得到加班費賠償的,基本條件。其中包括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記錄。工作服。工作牌工作證,出入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證人證言。等一切可以證明你給單位幹活的證據。如果你不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話,所有的一切勞動賠償都無從談起。

第二,你要證明加班事實的存在。或者是證明相關證據由單位保存。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該證明加班事實的存在。勞動者能夠證明加班的相關證據,有單位掌握的。可以要求單位提供相關證據。單位不提供的應該承擔不利的法律責任。

第三,勞動者有證明,是哪個類型的加班費?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正常工作日,加點加班的。應該支付工資150%的加班費。週六週日休息日加班的,單位不能安排倒休的。應該支付200%的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應該支付不低於300%的加班費。

第四,單位確實沒有支付加班費。

勞動者證明上面三項的。應該由單位證明。已經支付了勞動者加班費。單位證明不了的,應該向勞動者賠償加班費。

總結建議。員工主張加班費的。應該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加班事實的存在。並且證明主張加班費的類型。在這樣的條件下一般可以得到司法機關的支持。


勞動爭議工傷律師


保安工作,現離職半年,工作期間每天8小時,全年無休,無保險,工作兩年。工作期間有加班現象,加班費每小時5元,現在想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補償少發的加班費和所有節假日的加班費,可以嗎?


寒風夜雨66183886


但我看到你的問題的時候,我覺得可笑,現在保安都是12小時倆班倒工作制,你現在的工資是多少?再看你地方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一般正規公司他都是把你加班工資算最低工資標準裡面了的,你在簽訂勞務合同的時候,上面寫得很清楚,按最低工資標準多少錢?然後加上你的加班工資算到你現在手裡多少錢?就像我們公司,保安工資4200一個月,把加班工資算在裡面了的。


Gykj518


完全沒問題!有些單位的保安是單位最苦最累的崗位,每天至少12小時以上,全年沒一天休息,不讓回家,因為好不容易騙來一個人上班。有些黑心老闆就是這麼弄的,至少比坐牢還要苦多少倍1個人。我以前的單位保安仲裁2年賠了十幾萬!一張無效的空白合同,然後根據勞動合同法二十六條、三十八條解除合同,申請仲裁,要保存好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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