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效益不好,自己不籤合同有賠償嗎?

風吹雪926


如果單位存在對你安排有不合理的加班、未參加社會保險等情形,你可以提出單方面辭職並且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還可以要求支付二倍工資;\t如果單位不存在前述情形,則可以單位安排給你的工作和勞動合同不一致為由拒絕接收安排,單位若解除合同則是違法解除,應承擔雙倍經濟補償標準的違約金。




房貸大濤


我是戶戶通通893,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首先工廠效益好與壞,與是否籤合同是兩回事。自己是否與企業訂合同,那就事實存在。即是你不與企業籤合同,企業必須進行賠償。關鍵是你是什麼情況狀態下需要賠償?

  • 企業效益的好壞,與員工收入有一定的關係。但不是絕對關係。如果員工的收入要減少,工會要參與這個事情,力爭於員工達成共識,共渡難關。如果你不願意在企業呆下去,依據合同法可以解除合同。
  • 合同的簽訂,不是你和企業一方願意不願意的事情,它是法律規定。是強制性的。
  • 一般情況下,你要入職企業打工,企業就要依法與你籤合同。當地的勞動主管部門,要到企業定期檢查合同法的執行情況,包括是否簽了合同。

依你的情況看,你自己不願意籤合同,企業也沒有做相應的工作,在當今法律健全的情況下,這種情況已經很少見。雖然沒有簽訂,但這絕對不影響你的維權。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三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以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14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這幾條法律條文,明確講就是:企業是否與個人簽訂勞動合同,事實存在,雙方都有依據勞動合同法,依法行事。通俗一點講就是:你是否與企業簽訂合同,都將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因此說你們雙方不籤合同是不合法的。個人作為弱勢一方,法律上要予以保護。即使你們沒有籤合同,也是要依按籤合同來規範各自的行為。

  • 你所講的是否有賠償,我不知道是哪方面的,是辭退、身體原因、還是你要跳槽?不清楚。因此很難給予準確的答覆。但是如果是企業將來破產,我可以給你一個準確的答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四款:用人單位被依法宣佈破產的,

依照本法第五項: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解合同。第46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賠償的標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7條: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現在是法律社會,我們國家的法律已經相當健全。作為我們打工者,想要維權,就要很好的學習勞動合同法,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按合同法約束自己,從而使自已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訂立的主要宗旨是,企業要依法履行合同,合同的大量條款,都是依法保護勞動者的權益,畢竟企業和員工相比,員工是最弱勢的一方。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大家如果還有什麼疑惑,可以在評論區留言,我等著你吆!


戶戶通893


不同公司處理方式不同。這個不好說


馬小跳33


法律上有。但是維權成本大。有合同就容易。可以找社區勞動仲裁。


柏枝子


這要看老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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