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時訊】半年,捕殺野生動物450餘隻!查獲現場觸目驚心!

全市各級森林公安機關以打開路,實施“零容忍”,堅決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和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據統計,自1月23日啟動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以來,全市各級森林公安機關在接到各類線索、警情和網絡輿情後,破獲多起非法狩獵案,清查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和經營利用場所多處。同時,市局聯合上虞區局在疫情期間繼續發力,全力偵辦上虞“12.25”海塗非法狩獵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

【政法時訊】半年,捕殺野生動物450餘隻!查獲現場觸目驚心!

2月20日,在市委政法委的指導下,紹興政法融媒體中心和紹興森林公安發起“保護野生動物,尊重生命”的聯合倡議,共有1.77萬市民參與了本次倡議活動。

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紹興政法融媒體中心與紹興市森林公安機關在此共同發起呼籲:“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拒絕銷售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向野味說不!”


全民都在呼籲禁食野生動物時

有人卻還不收手

疫情期間也沒停

網友炸鍋了~

現場更是觸目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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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捕殺450餘隻野生動物


3月17日,紹興市公安局柯橋區分局王壇派出所根據工作中發現的線索,成功破獲一起非法狩獵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查扣封存涉案鳥類等野生動物死體30餘隻,其中有貓頭鷹、野雞、兔子、斑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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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2019年7月份以來,犯罪嫌疑人胡某、張某、徐某利用週日傍晚時間多次竄至柯橋區南部山區,捕殺野生動物450只左右,並供自己食用,其中包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貓頭鷹、省級保護動物麥雞、斑鳩、野雞、野鴨。今年2月,三人置疫情防控於不顧,仍在捕殺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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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警方已對三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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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千里花萬元買野生動物


近日,柯橋區分局福全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人私自購買鸚鵡,放至家中飼養。民警迅速開展調查,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

偵查發現沈某家中確實飼養著鸚鵡,詢問過程中沈某告訴民警,鸚鵡是自己最近開車前往東莞市從“老木”手中花12000元購買的。雖然知道鸚鵡是國家保護動物,但是當時實在是很喜歡這個小動物,就抱著僥倖心理,沒有多想就花錢把它買回家中進行飼養。

經相關鑑定部門確認沈某購買的野生動物為黃頭亞馬遜鸚鵡,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公約》)附錄II的物種,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目前沈某已被採取強制措施,將面臨嚴厲的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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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野生動物進補


今年3月初,柯橋區分局平水派出所民警在走訪中從群眾中瞭解到,有人在出售野生動物。辦案民警通過偵查,很快找到了嫌疑人謝某。

謝某交代,他去年5月從海寧花20元錢買了一隻貓頭鷹,之後又以650元的價格轉手賣給了饒某。隨後民警根據謝某提供的線索,很快將饒某抓獲歸案,饒某自稱聽信民間偏方,稱吃貓頭鷹可以滋補身體,便用貓頭鷹給自己“進補”。

貓頭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謝某、饒某明知珍貴野生動物不能出售、收購、食用卻依然鋌而走險。目前,警方已對二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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