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以打开路,实施“零容忍”,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据统计,自1月23日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接到各类线索、警情和网络舆情后,破获多起非法狩猎案,清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场所多处。同时,市局联合上虞区局在疫情期间继续发力,全力侦办上虞“12.25”海涂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2月20日,在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绍兴政法融媒体中心和绍兴森林公安发起“保护野生动物,尊重生命”的联合倡议,共有1.77万市民参与了本次倡议活动。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绍兴政法融媒体中心与绍兴市森林公安机关在此共同发起呼吁:“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拒绝销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向野味说不!”
全民都在呼吁禁食野生动物时
有人却还不收手
疫情期间也没停
网友炸锅了~
现场更是触目惊心
3人捕杀450余只野生动物
3月17日,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王坛派出所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查扣封存涉案鸟类等野生动物死体30余只,其中有猫头鹰、野鸡、兔子、斑鸠等。
经查,2019年7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胡某、张某、徐某利用周日傍晚时间多次窜至柯桥区南部山区,捕杀野生动物450只左右,并供自己食用,其中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省级保护动物麦鸡、斑鸠、野鸡、野鸭。今年2月,三人置疫情防控于不顾,仍在捕杀野生动物。
目前,警方已对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媒体聚焦
开车千里花万元买野生动物
近日,柯桥区分局福全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私自购买鹦鹉,放至家中饲养。民警迅速开展调查,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侦查发现沈某家中确实饲养着鹦鹉,询问过程中沈某告诉民警,鹦鹉是自己最近开车前往东莞市从“老木”手中花12000元购买的。虽然知道鹦鹉是国家保护动物,但是当时实在是很喜欢这个小动物,就抱着侥幸心理,没有多想就花钱把它买回家中进行饲养。
经相关鉴定部门确认沈某购买的野生动物为黄头亚马逊鹦鹉,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公约》)附录II的物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沈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媒体聚焦
吃野生动物进补
今年3月初,柯桥区分局平水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从群众中了解到,有人在出售野生动物。办案民警通过侦查,很快找到了嫌疑人谢某。
谢某交代,他去年5月从海宁花20元钱买了一只猫头鹰,之后又以650元的价格转手卖给了饶某。随后民警根据谢某提供的线索,很快将饶某抓获归案,饶某自称听信民间偏方,称吃猫头鹰可以滋补身体,便用猫头鹰给自己“进补”。
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谢某、饶某明知珍贵野生动物不能出售、收购、食用却依然铤而走险。目前,警方已对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媒体聚焦
閱讀更多 古越劍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