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村、组)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它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也是中国现阶段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在该制度中,农户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按照合同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

自1978年安徽小岗村率先执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2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此后,中国政府不断稳固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使广大农村地区迅速摘掉贫困落后的帽子,逐步走上富裕的道路,中国因此创造了令世人瞩目的用世界上7%的土地养活世界上22%人口的奇迹。

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


但是,今天我要说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该生产方式的出现是特殊历史背景下的特殊产物!已经不适合当下的发展了。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越来越小,种一年地,抵不了在外打工一个月,你说谁还会去种地!因此当下大量农村地区土地撂荒,要么种树已经成了普遍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个人承包土地规模较小,规模小,产量就小,产量小,自然就不赚钱。

由于是个人承包,因此为了区分,每块地都设置了地界,导致了机械化运行不畅,增加了劳动强度,费力不讨好!

农业成本越来越大,农药,化肥,灌溉都是需要钱的,每年一算账,种地赚的钱勉强与其持平。

在外务工,家里只有老人孩子,老人除了种种菜,养养鸡,也没精力去管土地了。

因此造成了农村大量土地撂荒和种树(为了土地不闲着)。

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虽然给农村带来了几十年的飞速发展,但当下恰恰制约农村发展的也是它!

要摆脱其困局,个人感觉还得靠集体生产制。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以生产组、队、乡或者村为单位,平整土地,兴修水利,设立农村农机站,发展机械农业。由该集体内某个人承包种植,其他人每年按照一定比例享受分红即可,当然,种植的人享受大头。这样既不影响个人出外务工,也不会让农村土地大面积撂荒,还能增加就业,简直就是三全其美!

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


注:以上观点仅代表个人观点,不涉及任何经济政治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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