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2月份整月放假有工資嗎?有何依據?

用戶6715814229132


政府明確規定,在疫情期間,企業不能營業上班的,也應當給與員工發放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以上的薪水,這是給與勞動者基本的生活保障。政府也有一些補助政策。企業可以申請。疫情期間難以維持經營的企業,可以考慮做線上直播賣貨等


日月之行41


不知道題主是在哪裡、2月份具體放假的情況是怎樣的,以廣東省為例,2月份疫情期間工資政策是這樣的:

1、春節假期延長期間----根據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春節假期延長假包括了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1月31日、2月1日為工作日,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將其定性為因疫情防控特殊情形而臨時增加的對全體公民的假期。

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企業應該按照原工資計發方式支付職工工資,不得以帶薪年休假抵扣。

2、政府要求延遲復工期間----《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的通知》要求,除特殊情形外,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於2月9日24時。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以及人社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2020〕5號)的文件精神,延遲復工期間屬於非員工原因造成的停工停產。

延遲復工期間,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企業未與員工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不得強制員工休帶薪年休假。

3、延遲復工期限到後只能居家辦公的情況-----根據有關部門發放的文件精神,勞動部門鼓勵企業通過安排職工居家遠程辦公或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的方式,協商解決無法復工問題。

如果員工在此期間應公司要求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公司應當按照相應的標準依法支付工資。

希望能幫到你!


雲峰笨鳥


2月份整月放假不營業,大部分應該是受疫情影響較久的服務行業中的小微企業,對此各地政府都有規定發放生活費,也就是當地上年度城市最低工資標準的60-80%。但是如果公司完全沒有收入還有支付高額租金的話,能不能發出生活費就看公司有沒有財力。目前情況下沒有贏家,無論政府、房東、老闆、打工者都要承受一定比例的損失,想拿全額工資只能逼公司裁員應對,我認為這樣更不利於弱勢群體,畢竟大量離職人員同樣會拉低市場薪酬水平的。


joycexu303


根據企業不同發工資的程度也不同,具體按現實情況50%左右發工資


分享到:


相關文章: